2013年,在討論毒澱粉後,又爆發了大統等食品大廠的假油風波。在本質上,和目前的狀況有何差異?
食品安全不應等閒視之 當代醫學第40卷 第7期 2013年7月
最近,毒澱粉(添加順丁烯二酸) 事件,再度引發社會的不安。尤其,它牽涉極廣,幾乎涵括了大多數民眾經常食用的食物,實不容忽視。從三聚氰胺、塑化劑的風波以來,食品安全一直為社會所關注,衛生署在2010年也成立了食品藥物管理局。猶記得,在食品藥物管理局成立時,我們在祝賀之中,也期許它能有明確的作為。此次事件,比起前二次,在處理上,似乎已較明快、迅速,且開始由上游追蹤,成果也尚不錯。只是,最後能不能真的振衰起弊,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食品安全,可粗分為國內製造和國外進口二個部分。雖然,食品藥物管理局在組織和職權上,具有明確的規劃,只是,依然出現缺口,顯然目前的運作模式,仍有不足。這些不足,究竟出現在組織架構上的缺陷或是執行上的缺失,食品藥物管理局應有明確的檢討及修正。針對此次事件,我們提出一些看法,提供大家參考。
(一) 、國內出產/製造與國外進口,標準應一致:除了便於控管外,對人民的健康,亦是一種保障。尤其,歐、美、日等已開發國家的標準,是一個重要的參考。食品藥物管理局僅在上述國家存在爭議或未有設定標準(應不多) 的項目上,透過專家、學者的共識,採行即可。切勿出現像萊克多巴胺內、外和豬、牛有別的現象,因為,它既缺乏醫療上的合理性,也徒增困擾而巳。在這個前提下,2010年特別簽訂的所謂的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即不知所為為何?中國食品衛生的黑箱作業和管控的品質,連中國人民都大舉到香港、台灣購買奶粉、食品了,這樣的協定,它的意義何在?
如果中國的標準遠高於歐、美、日,尚有可說。反之,則有什麼特殊理由一定要讓自己的人民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統一、明確的標準,應是解決問題的重要依據。這五年來,將單純的醫療、健康問題,硬扯進政治考量,是衛生署進退失據和政策荒腔走板的可能原因。衛生署和食品藥物管理局應有痛定思痛和力圖振作的決心和勇氣。否則,下一個更大的未爆彈,將來自中國的黑心食品。屆時,衛生署將如何面對國人?
(二) 、中央、地方衛生單住的權責應清楚,執行亦應相符:此次事件的處理,地方衛生局發揮了應有的功能,中央和地方也未出現互踢責任的現象,這是一大進步。由於地方自治,有些權責不易區分,這是現實問題。我們不願看到中央集權,但,也不希望看到縣、市因財政因素而造成執行上的差異。就食品而言,能就近管理,是相當重要的因素。因此,人力和經費,尤其,採件、送件和檢驗的可靠性等,皆不可或缺。此次事件,所幸發生在大城市。若發生在窮鄉僻壤,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有清楚的流程,我們只擔心其執行面上的問題和是否能真正落實而已。換句話說,食品藥物管理局應對採件、送件和檢驗的可靠性,有嚴格、切實的管控,因為它牽涉到廣大民眾的健康,也攸關廠商的商譽和利益,不能掉以輕心。
以此次事件的回應來講,食品藥物管理局僅要求立法加強食品業者自主管理的責任,似嫌過度消極。因為它只不過宣示性的政治性語言而已。最重要的是,要透過有效的執行防弊過程(如,合理的監控系統) 和由上游追蹤不當食品的流向,並刻以應有的責任/罰責,才可能奏效。尤其,對大宗食品製造商或供應商,除定期安檢外,應再舉行不定期的抽查,才有可能防範於未然。
雖然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踏出了應有的一步,未來的挑戰勢必愈來愈多,也愈來愈艱困。希望它能再接再勵,不負大家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