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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談勞資問題的突破口:當我們可以成為拯救彼此的辛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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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灣勞資糾紛問題不斷,除了之前爆出台中永采烘焙坊惡質壓榨實習生和廚師問題外,高雄荃聖老家非法雇用並軟禁外籍勞工,豐原的采神印度料理餐廳聘請印度主廚,資方欠薪不發長達近一年,令兩位印度主廚身心受創極大。一連串的勞資糾紛與資方惡意傷害勞工的行為,簡直讓人疑惑台灣是黑奴盛行的17世紀美國南方邦聯翻版。

更可怕的是除了新聞所報導的案例以外,還有無數藍領、白領台灣勞工,依舊面對著無薪加班、過勞工時與勞健保並未落實投保等風險。雖然政府在上述事件中都做出事後的補救,嚴格執行開罰。但我們還是想問,為什麼政府處理勞資糾紛問題時,總是只能事後懲罰呢?照理說,自2014年升格為部的勞動部,應該有更完整的人力和編制來防範這樣的事情不是嗎?本文希望藉由耙梳勞動部的職責與運作到目前的實績,希望找出讓勞資問題更健全的突破口。

勞動部:升格後的蹣跚的巨獸

許多勞資爭議裡,因為部分不良資方過度苛刻、甚至是已經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往往讓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引起廣大民眾義憤填膺,怪罪政府無能。然而,勞動部真的是毫無建樹、抑或是用力方向用錯了地方呢?這就必須要檢討勞動部組織規劃、人力配置、權責範圍、具體行政方式,看看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台灣目前的勞動相關部門組織結構圖如下圖一:

台灣勞動相關部門組織圖(圖片來源:勞動部網站)

勞動部隸屬於行政院管轄下,於2014年1月29日,制定公布《勞動部組織法》及相關組織法。2月17日,正式由前身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改制升格為「勞動部」。下設六處、六司直屬單位,處理台灣所有的勞工相關事宜。除本文特別點出來的勞資糾紛問題是隸屬勞動部業務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勞保、勞動基金運用、職業安全衛生、勞動福祉退休、與資方協調簽署團體協約、輔導工會成立、職災認定與救濟等相關事宜,都是勞動部業務範圍。而勞動部的編制人力與人事費預算可見下圖二:

勞動部員額與人事費用一覽表。(圖片來源:《勞動部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由圖二可以看出勞動部人事預算和員額都有逐年擴充。那麼,在勞動部與其下轄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的繁重業務下,他們是否能順利完成各項業務?

我們以勞動部於民國105年5月20日公開的資料《勞動部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來看,在該報告第一頁即有提及:

「為督促落實各項施政及加強管制各項施政績效評估指標執行情形,除隨時注意各案執行進度有無超前或延後,並輔以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之填報,每4個月匯出追蹤各項指標執行進度(4月、8月),如年度中檢核已有落後或未能達成情形,即請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研提原因及因應對策,以期能於計畫發生執行偏差時即時調整計畫,以免進度持續落後或無法依預定期程完成;至年度結束時,各單位及所屬機關至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各關鍵策略目標及共同性目標達成情形,由本部綜合規劃司(研考單位)綜整,並由該司及人事處與會計處分別就關鍵策略目標與共同性目標涉及業務、人力、經費相關之衡量指標項目,審酌目標達成度及相關計畫辦理情形等進行初核,再由綜合規劃司撰擬績效評核報告,簽陳核定。」

光是一年度就必須做兩次進度報告,至年度結束時還要做整體達成率匯報,看來對進度的把握是很被重視的。筆者雖然想去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調閱勞動部最新報告內容,但該網站僅限公務人員登入調閱(請見如下圖三),公開資訊部分能獲得的最新報告,即是在勞動部也已公開的

《勞動部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入口畫面

那麼,在最新的《勞動部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中,勞動部的績效如何呢?在該報告中第三頁處先有評價說明如下:

「參、目標達成情形(「★」表示綠燈;「▲」表示黃燈;「●」表示紅燈;「□」表示白燈)。「初核」表示部會自行評估結果;「複核」表示行政院評估結果。」

在第六頁處則提供了關於工時部分的評價結果如下:

「(三)關鍵策略目標: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實現尊嚴勞動。

1.關鍵績效指標:合宜調整每週法定工時

衡量標準:

1.蒐集至少2個國家之工作時間相關法制資料(20%)。

2.辦理工作時間勞資政學座談會或公聽會1場次(20%)。

3.研議修法草案(30%)。

4.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議(30%)。註:逐年依序完成上開各項工作。另年度目標值為每年完成之累計百分比。」

在這裡我們看到勞動部在民國104年時提出的調整工時目標,但是其衡量標準卻未納入實際勞檢結果,或是調閱實際出勤與加班費紀錄等事項,即使研議了修法草案或研究其他兩個國家(是哪兩個國家也令人好奇)工時相關法制資料,筆者實在難以看出,勞動部一年的努力績效雖然得到了自評與行政院複核都是綠燈的最佳結果,對於防治工時過長有什麼具體的效應?這樣的衡量標準在制定時是否合理?

在該報告中,除上述調整工時做為關鍵績效指標外,另有四點關鍵績效指標(關於強化勞動權益保障的經費運用與內容,請見圖五)。

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實現尊嚴勞動業務成果所花經費與目標圖,本圖經過作者剪裁,(圖片來源《勞動部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28-29頁)

其中本文最關心的「勞工遭受不當對待時,有無有效介入並保護勞工權益」,該報告中的十項關鍵策略目標、五項共同目標,幾乎全無著墨;這15項目標幾乎都著眼在法規制定、修改,研討會、公聽會籌辦以及期待建立體制內溝通管道或簽定團體協約上。筆者在耙梳這份47頁的報告時,直至第31頁〈肆、推動成果具體事蹟〉一章時,才有看到一些具體的數據。如第31頁寫到:

「(四)有效處理不當勞動行為案件:截至104年12月底止,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已受理278件裁決申請案,其中120件已作成裁決決定、79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作成和解方案、59件經申請人撤回、20件尚由裁決委員會審理中。

(五)辦理勞工訴訟扶助:為保障勞工權益,辦理勞工訴訟扶助,訴訟扶助案件截至104年第4季止,申請件數2萬8,033件,約有七成五判決結果對勞工有利。另提供勞工訴訟期間生活費用補助,截至104年12月底止,共補助324人次。」

以上述資訊來看,如果排除去年即申請但尚待審議的申請裁決案,104年度就發生了278件裁決申請案件,如果以單純計算來看,平均每1.3天就有一件不當勞動行為案件提出申請。而勞工訴訟扶助更是高達28000餘件,可見得現下台灣勞資環境之緊繃與對立之嚴重。另在第34頁處則提及了104年度實施勞檢的成果:

「(六)實施勞動檢查:

1、推動勞動條件檢查:針對高違規、高工時及聘用弱勢族群企業,擴大勞動條件檢查,督促企業改善就業環境,104年截至12月底止,計實施勞動條件檢查4萬9,764家次;另實施國道客運駕駛

員工時、建教生、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私立

幼兒園、保全服務業、物業管理、養護機構、勞動派遣、金融保險業、工讀生、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建教合作機構等13種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合計1,194家次。」

由此處可見勞動部的勞檢還是跑得相當勤,甚至有媒體報導有立委關切勞檢員過勞的情形(link is external)。最後在第七章結語的〈柒、行政院評估綜合意見〉處,勞動部主管機關行政院對此報告「強化勞動權益保障,實現尊嚴勞動」方面提出的意見如下:

「法定工時縮減至每週40小時,並自105年1月1日施行,其相關配套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5年2月1日送請立法院審議,請持續與立法院溝通,俾順利完成修法。另宜適時對外說明在「協助成立」或「輔導成立」工會自主發展過程中扮演之實質功能與效益,並持續與勞雇雙方說明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新修正之規範,以強化勞資對話機制;未來宜一併訂定勞資協商、簽定團體協約及輔導事業單位「受惠勞工人數」之衡量標準。此外,勞動三法之修法方向宜凝聚社會共識,使修法作業更趨完整並符合民意。」

可見勞動部和行政院對現況的勞資爭議,主力還是定調在以協助工會成立與勞資雙方溝通協商,簽訂團體協約;以及從修法層面來捍衛勞工權益進行。然而,經過仔細耙梳過這份報告之後,對實際投入台灣目前就業環境的廣大勞工而言,恐怕都會感到有些隔靴搔癢之感吧?

勞資關係:一場不對等的競爭

經過上一節的探討耙梳後,我們可以理解勞動部龐大繁雜的業務,以及必須要盯緊每一項業務和專案下,付出的辛苦和努力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在勞資糾紛的保護與防範未然上,單純的只期待成立工會、協助勞資溝通協商或是簽訂團體協約,就能夠落實台灣的勞動尊嚴與不讓不幸再度發生,請恕筆者直言──這不是避重就輕就是何不食肉糜的空想。

首先,台灣的勞動現場,之所以會發生這麼多令人咋舌的惡質勞資糾紛案件,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台灣的許多資方就是抱持著「寫出來的公司規章和開會打卡紀錄都合法,但實際運作反正是另一回事,你要告我就拿證據出來啊?我還養著一大票法務隨時可以上公堂。」以前一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永采烘焙坊事件,在受害員工清楚舉證了通訊紀錄後,才讓惡質的老闆以恐嚇退學、干擾離職員工等惡行現形。然而,更多的資方,並不會將這種行動形諸於具體的文字;或是在對員工咆嘯摔東西時,員工根本來不及錄音錄影蒐證;或是利用集體制約壓力和軟硬兼施的內規與暗示,讓勞工感受到一個事實:「和資方翻臉絕對沒有好下場,還是認命點服從或自己離職。」

即使有被逼到絕路的勞方,決定奮力一搏向勞動部或地方政府所設勞工局求助,目前可循的三種管道調解、仲裁(註1)、裁決(註2),無一不是需要付出相當的金錢、時間和心力的。以震盪規模最小的調解來看,我們可以參照下圖五的調解流程圖:勞資雙方進行調解流程圖。(圖片來源:勞動部網站)

 

由該流程看起來,即使最理想的情況也需耗20天,而實際進行時恐怕所花費的時間會更長。如果好不容易簽訂了團體協約,但是資方又不遵守時,則須再度轉移到裁決方式尋求救濟,而裁決最長又要花費60天左右甚至更長的時間(註3)。在這樣反覆折騰之下,勞工往往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漸漸喪失鬥志,寧願選擇長痛不如短痛的處理方式,隱忍並自認倒楣離職。而資方不但可以拿此結果對其他勞工表示殺雞儆猴,太多次的不了了之也讓勞工心灰意冷,不願意再相信政府。

面對這樣的勞資現場,政府一昧的期望藉由組織工會、或協助進行溝通協商,正是前面一節所提到「隔靴搔癢」之感的主因。當資方已經抱定要以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態度來誆騙政府機關,並且看準了勞動部人困馬乏、勞工無法負荷曠日廢時的協調或仲裁,並且資方手中握有的資源大可以挺過勞動部的罰鍰、並且以其他手段(譬如影響其他資方、動用代議士人脈、花錢購買大量而充足的法律服務纏鬥)懲罰勞工時,期待要在已經養成如斯風氣的資方屋簷下成立工會、或是進行任何協商,其實不但缺乏嚇阻力不說,所建製出來的協約或工會大概也都是虛應故事之用(註4)。對於現狀下資方和勞方手上握有籌碼的極度不均,才是目前勞工痛苦並心灰意冷的問題關鍵處。勞動部如果繼續把大把心力花在修法或組織工會上,並期待這可以成為解決之道,只怕勞工依舊無感、而辛苦執行的心血一樣被資方不當一回事。

然而,勞基法與工會法並非虛設,勞動部的努力也並非全無意義,現況下的諸多困難問題雖然尚無法一蹴可及的解決,但我們還是可以從近期風起雲湧的勞工爭取權益運動中,看到一線曙光。除了無遠弗屆的網路可以迅速的提升勞工串聯與協同蒐證,造就可用的民氣之外;在能夠獲得支持的情況下,願意勇敢站出來檢舉和舉證的勞工也越來越多。選擇不再忍氣吞聲的勞工需要政府更積極的回應、而政府在民眾協助下迅速掌握關鍵情資後,也樂意做出更鐵腕並強勢的反應。因此最後,本文想要提出一些具體的建議,希望能夠讓勞方、政府、資方的勢力均衡能夠更加完善。

結語:我們需要花對力氣的政府與互相協力的社會

經過前述的一系列耙梳與探討後,我們可以肯定勞動部在各方面的努力,以及明白進入勞資糾紛或仲裁體系時,實在必須符合程序正義和須要調查時間。而為了不要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希望盡可能的藉由團體協約或組織工會,來達到減少行政負荷與資源浪費的苦心。但是,這一切要成立的前提,是必須建立在資方願意真心配合,並且對資方真的能產生約束力的前提下。遺憾的是在第二節的論述裡,筆者認為資方並不會對勞動部現行的施政方針感受到必須認真遵守的壓力。在資本主義世界裡,殘酷的事實是資方寧願繳交罰鍰,然後用更狡猾而高壓的手法壓迫勞工產出更大的利潤,並讓他們從此不敢發聲。那麼,在勞檢員都已經陷入過勞窘境,而且考慮到資方的經營自由,不可能密集的不斷突擊勞檢的情況下,我們還有什麼方式可以遏制資方佈置的地網天羅呢?

筆者認為,勞動部希望落實各產業或企業成立工會的方向是正確的,以根本而論,只有勞方也具有同等規模的組織來與資方抗衡,這個局面才可能打破。但是在現階段,最需要的是該怎麼遏止資方不斷以內規或遮掩繼續架空勞動部與勞方的努力。若檢視勞動三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和勞動基準法,違反的罰鍰大都落在10000以上150萬以下的區間(不含裁決結果,單以違反此四法所規定之罰鍰),而且酌於量情,很少可以罰到150萬。更何況,如果要進入蒐證調查程序,通常資方也都已經準備好怎麼應對了。這對資方而言,實在是沒有太多威懾力可言。

筆者認為,對資方來說,他們最重要的資本,往往不是金錢,而是時間。只以罰鍰來作為處罰手段,對資方來說只須要有足夠的時間或是更壓縮的運用勞力,他可以補償這個損失的機會非常的高。但是如果他直接喪失的是時間,那麼他的損失就變得難以估計的嚴重了。而且諷刺的是,越是苛刻與不守法的資方,其時間的重要性往往越高、也因為不良的經營與管理方式,只要高層不在往往諸事都無法正常運行,造成的損失更是會加重。因此筆者想提出的第一個建議,就是可以將違反勞基法或勞動三法者的處罰,在既有罰鍰上再追加必須強制剝奪資方時間的勞役或管訓時間,這對資方來說的嚇阻力必然直線上升。

再者,許多在惡劣職場中的勞工已經身心受創的情況下,往往無力也不敢對惡劣的環境抵抗或自救。即使匿名向政府舉報,事後資方的清算或等待政府處理期間的壓力、以及舉證時的困難,都會讓許多遭受不當待遇的勞工卻步。因此,筆者的第二點建議,就是在政府或代議民代介入之前,如果有可以免費諮詢或收取合理費用代為蒐證的服務機關,對勞工而言才是最便利且合理的防身利器。這個機構可以類似於徵信社或私家偵探,但調查的不是外遇,而是資方的違法事實與蒐證。接近於勞檢員的角色,但並不需要受太多勞檢員必須遵守的法律所規範,這個蒐證的服務或如何進行蒐證的諮詢教學,絕對是在輔導成立工會之前,勞動部或政府更應該優先促成的。這些證據在提交後還是必須接受勞動部和政府相關人員的檢視,而在調查過程中如何不觸法或越線侵犯人權,也是亟需政府公開說明教學清楚的。

第三,目前政務委員唐鳳所推動的「開放政府(link is external)」概念值得努力深耕。唐委員期望藉由「開放政府聯絡人」(Participation Officer),組織公務員由下而上的推動改革,並且藉由網路無遠弗屆之便,看見更多真實而具體的社會現實與現況。並藉此不斷修正改革或推動更完善施政的方向。一如筆者針對現況處處發生的勞資僵局,報導自己研究勞動部成果與現行法案或施政的不足處一般;開放政府除了匯集龐大的施政報告、資料讓民眾可以便於查閱外,實際的聽見或看見民眾對這些施政的感想和得知成果是否如同預期,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多數認真負責的公務員們的世界依舊只停留在辦公室或評鑑本裡閉門造車,那麼這樣的努力雖然也不是無用,但總是顯得不切實際。只有看見現場的問題,我們才能期待政府可以對症下藥。

最後,相信看過電影《辛德勒的黑名單》的人,都還記得主人公辛德勒一開始只是想發戰爭財,結果卻意外的拯救了大量在二戰中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在電影的尾聲,辛德勒獲得了一個用工人的金牙秘密打造的戒指,戒指上刻有塔木德里的一句話,「拯救一個人的性命,就是拯救整個世界」(Whoever saves one life saves the world entire)。辛德勒在感動的同時感到莫大的羞愧。他不停抽泣,不斷念叨他本來能救更多的人。這一幕應該讓很多人印象深刻。當低薪、過勞、無償加班與資方的言語暴力已成顯學的現下,我們可以兔死狐悲面無表情地繼續走入資方準備好的毒氣室;也可以選擇未自己的命運奮力一搏。而如果在關鍵時刻我們都願意成為彼此的辛德勒,那麼我們的命運,也未必只能是如此絕望。

《辛德勒的黑名單》電影海報(圖片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如果你有聽說身邊有哪個朋友過的工作的辛苦,甚至是身心已經出現問題了。請不要再停留在為他嘆一口氣,跟他說你也很慘這樣的現實裡。改變,是從不放棄繼續抵抗開始的。

 

 

備註

註1:根據勞動部網站所公布的勞資爭議仲裁制度定義為:

主管機關提供的另一勞資爭議處理之管道為仲裁,仲裁類型可分為合意仲裁、一方申請交付仲裁及依職權交付仲裁三種;審理方式有「仲裁人」或組成「仲裁委員會」兩種,仲裁人(委員會)作成判斷書之效力,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或可視為雇主與工會間之團體協約。

第(一)類型及第(二)類型中的教師及國防部所屬機關之勞工,由當事人向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他案件則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由勞資雙方當事人選擇獨任仲裁人或組成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程序。案件申請起5日內,未選定仲裁人或仲裁委員,由地方主管機關代為指定。(此部分摘自勞動部網站(link is external))

註2:裁決之定義為確實保障勞工之團結權及協商權,迅速排除不當勞動行為,回復集體勞資關係之正常運作,由主管機關予以裁決認定,以為解決,工會因雇主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2項或勞資雙方有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一方應自知悉有違反規定之事由或事實發生之次日起9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裁決,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7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處理之。(此部分說明摘自勞動部網站(link is external))但裁決的先決條件是雙方已有簽定團體協約或是有違反工會法之事實下才能運用,許多尚未簽訂團體協約或組成公會的勞方,僅能依靠調解或仲裁。

註3:關於裁決之流程,主任裁決委員應於裁決委員作成調查報告後7日內,召開裁決委員會,並於開會之日起30日內作成裁決決定。但經裁決委員會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延長之,最長以30日為限。(以上摘自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網站(link is external))

註4:類似的案例可以參考伊甸基金會復康巴士司機組織工會抗爭的議題中,網站公益交流站周孟謙女士的報導(link is external):「⋯⋯於對立情勢激烈的此時,工會內與外,耳語雜陳。有人說收到警告,不要與工會成員走得太近,會被「貼標籤」;有人說單位主管放話:「看是誰玩得過誰」。而去年工會成員的確被「玩」了,由此有了伊甸基金會涉及就業歧視的裁罰案。⋯⋯司機每天的路線與趟次,都經過排班員安排,明眼人在這樣的薪資結構中,很快可以辨識出何處是可操作差別待遇的地方。⋯⋯這幾位司機只能眼睜睜看著其他同仁連休息都無法、一回站又被派予臨時趟次,他們卻只能坐等發呆。工會幹部痛批:「這種針對性的行為直接影響到我們的薪資,又讓身障朋友叫不到車,置服務對象的權益於何處!」

 

文章來源:想想論壇

作者:普陀山老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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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哈佛大學甘迺迪學院(John F. 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的中國學生在畢業典禮上的致詞,引起國際輿論軒然大波,特別是在台灣引起了罕見的重視。過去哈佛大學的畢業演說,除非有重要名人致詞,否則很少有媒體特別關注,但今年因為受到川普驅逐國際生的禁令,引發關注,原本輿論一面倒的同情哈佛,但隨著中國學生代表碩士班學生的致詞,立即引發外界的不同評價,尤其他指的敵人也是人,還有他出身的高級紅色背景,都讓人難以苟同他的演講內容。更令人憤慨的是,去年有哈佛的台灣留學生抗議中國大使演講,遭到中國學生肢體暴力,幕後指使者竟然就是這位演講致詞者,令人不禁想起,美國前駐中國大使的感言,到過中國才會更加鷹派,而現在光在美國就能體會中國的壓迫。 與這位中國留學生來自相同系所的R. Nicholas Burns教授,他是哈佛甘迺迪學院的資深教授,由於他30多年的外交經歷,並服務過多位美國總統而受哈佛青睞。這位美國大使日前在接受媒體專訪,由台灣《敏迪選讀》轉譯的段落,許多評論剛好反駁了這位中國留學生的諸多言論。例如談到民主,有人質疑習近平或許只是一位虛位元首,認為中共是集體領導,習近平的重要性被高估等。但Burns回答:「我發現習近平主席非常了解情況,而且我認為他對權力工具、解放軍、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的控制程度比任何你熟悉的中國領導人都要高。」換言之,這位中國學生是在習近平如此極權的體制下,出來念書,她的任務為何?她在美國的工作為何?這才是令台灣人最感生厭作嘔的地方。 習近平女兒與這位中國紅二代都留學哈佛,哈佛其實也是受害者,因為堅持開放的學術環境,但若只用履歷審查,很容易錄取經過精細包裝的中國紅二代學生。但這些學生來到美國,不是將民主自由帶回中國,而是把專制極權給外擴給美國,甚至將這種壓迫,帶給台灣、帶給西藏留學生,只要有人在美國領土抗議中國,只要有一絲機會,一定欺負台灣、一定打壓台灣主權。正因為在美國都能體會到中國的威權外擴,因此台灣人、美國人才會對美國學府收過多中國留學生感到不滿,認為美國沒有成功對中國輸出自由民主價值,反倒美國學會了中國的自我審查、自我限制等。 Nicholas Burns教授對於他駐中國的總結是:「當我被派到中國時,我自認是對中鷹派。現在我回來了,我覺得我更鷹了。」( When I went out, I would describe myself my first day as hawkish. I came back more hawkish […]

街頭小霸王

你我所處的「文化」,逝者為大,實在不便對往世者多所評論。但若往世者,生前對社會有所衝擊,算是公眾人物,應不受此限,世間才有所謂「蓋棺論定」之說。 今日的年輕世代一定不認識此「街頭小霸王」君,更不要談他往日的「豐功偉績」。作者痴長年歲,和「霸王」君年代相近,也只模模糊糊,略知一二:當時民進黨九死一生,草創成功,立法院內連今日民眾黨「八家將」都談不上,只靠幾位律師、仁人志士,撐住場面:但又志大言大,進行所謂「兩條路線鬪爭」,立法院外的街頭,由勇武善鬪傳承的眷村第二代帶頭衝撞,效果不錯,故其人有「街頭小霸王」之稱。 小霸王是有黨國淵源,他的尊翁是國民黨的情報人員,在大陸做地下工作,為共產黨所捕,在黑獄中生死爭扎達數十年。這種家庭、黨國的血盟,當然難以容忍民進黨的「台獨黨綱」的宣揚,憤而棄黨,投靠統一促進的黨派。這都是後話,以今日觀點,這是社會演化的現象,倒是國民黨藉勢藉端,逮他入獄時,他說了一句「這樣也好,我可以專心硏讀經濟學兩年。」 顯然,「街頭小霸王」不只因為「政治掛帥」、活動力強,也知道「經濟學」理性思考的重要性。但是,以他的心志、氣性,他怎麼能靜下心,理性分析經濟學中那麼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公案。例如說,他若讀到古典經濟學的故事:兩處希臘城邦鬧飢荒,兩位國王不同的政治策略所導致的不同經濟效果:一位國王把國內僅有的糧食,平均分配,每個公民都分到公平的一份,雖然他們快餓死了,仍然歡呼國王的英明、公平、偉大!另一位國王的政治策略,解決了飢荒的問題,卻被他的人民指責為邪惡的君王,—— 怎麼會這樣呢?了解它,這就是學習經濟學會令眼界開拓的好處! 「小霸王」那兩年是沒有學到經濟學(從他往後的議論和行止可知),甚至可能連上面的亙古流傳的故事都沒讀過?他知道要讀「經濟學」的覺悟,已經是夠好了,有沒有去讀是另個問題。 作者可以再舉一位「歷史級」的大人物,絕對不是「街頭小霸王」所可比擬的。晚清「戊戍政變」僥倖逃脫清廷魔爪的梁啟超先生。流亡海外,他也誓言二年內專心念書,要把解救中國的方法找出來。 又是兩年專心硏讀,解決的方法找出來了嗎?作者不敏,曾讀過梁先生多年後寫過的一篇文章,他說「社會主義」是令人同情的,但是他卻沒有顯示他有分析「社會主義」的能力,確實是「智有所短」!好像當代無人讀過「維也納學派」對社會主義的分析,例如:「論人的行為」、或「論社會主義」等至文。 與梁先生相較,孫中山的「泰西之學」是梁所難匹配的。孫中山是典型十九世紀末的左傾知識份子,他對於「共產主義」有令人費解的迷戀之情。他認為「共產國際」是人類的新文明,他對於他的「聯俄容共」政策一往情深。他說他的「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道盡一切。 「聯俄容共」完全改變民國史的歷史方向和動力,說是「禍國殃民」也不為過: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中國共產黨認為孫中山是革命的先行者,共產黨說錯了嗎 ?毛澤東認為日本軍閥侵華給了中共席卷中國大陸的機會,很少人提起「聯俄容共」形塑一代、二代人「左傾革命」的浪潮,也是主因。 你我若有機會讀點三十年代躲在「租界」內左傾文人所作的政治辯論和文藝整風,其知識之淺陋、見識之短淺,聲浪之浩大,你我大概不會懷疑民國史為甚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若一談到「街頭小霸王」,不自覺令人想起有個「歷史黑影」,仍然在到處走動。怪不得台灣現在還有比中指的「FY」小姐、有無所不行的萬能充電器、有自命不凡的道德長城、有會問「延安」你去過幾次的孟德拉 ! 這不是有個「台獨黨綱」就能解決的了,這是文化、歷史、和價值的問題。擺盪的「街頭小霸王」的生平、行狀就是個案例,還會有其它例子崩現出來。因此,相信「台獨黨綱」以及相信中國共產主義不是中國歷史的宿命和結局的仁人志士們,如果依毛澤東中國朝代興亡動力定律,中國改朝換代還需要再一百五十年。但是以宏觀「大歷史」的觀點,不能算太長。仁人志士到底你們一百五十年內,能創造多少新歷史、新文化和新價值? 「台獨黨綱」的信仰者,你們說「台灣不是中國的,台灣是世界的」,你們怎麼能使台灣歷史、文化、語言、價值世界化 ?如果有人不相信中國共產主義的中國歷史的宿命和結束,請問你們的史觀和歷史解釋在哪裏?—— 還是你們都如凱因斯教授,一百五十年後,你們都走了,Who cares ! 作者: 戴震

「全社會防衛韌性」不應忽視與意識形態有關的領域

近期,與中國業者研發並營運的幾款行動應用APP有關的社會議題,例如「多批中國籍在台人士,長期拍攝台灣不同地點國中小學生上下學的場景、並將影片上傳到抖音」、「小紅書上竟然出現拍攝中華民國空軍花蓮基地佈署與動態的相關影片」等事案,因為涉及到與國家及社會有關、不同層次的安全問題,而在台灣社會當中,引發較過去更高程度、也更廣泛的重視。 約略同時,任教於中國復旦大學,發言投該國黨政當局意志所好,屢屢在該國內外引發爭議,毀譽參半、評價兩極的所謂學者—張維為,近日在某場演講中,不僅以所謂「解決台灣問題時機已經成熟」的妄言,毫不遮掩地展現中華帝國主義者對台灣的侵略野心,其「由於不少台灣年輕人,愛用小紅書等中國社群軟體,統一台灣後會比治理香港容易」的謬論,更使得中國製社群媒體APP、與其背後所潛藏的諸多問題,在台灣社會受到更多關注,希望執政黨與政府,能夠對中國製社群媒體APP研擬防堵措施的聲音,也有逐漸抬頭的態勢。 不過,對於長期以台灣公共利益本位的角度,就「中國對台長期性文化滲透浸潤與其影響」的相關問題,持續進行觀察的筆者來說,台灣社會到現在才對中國製社群媒體APP,所可能引發的各種問題,產生較過去更為強烈的重視,實在是有些遲鈍,恕筆者直言: —先不提2008~2016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與他的政府,是如何以開門揖盜般的態度與具體施策,處理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幾乎一切議題,以及「來自中國的文化產業產品,是如何因此在傳統電子及平面媒體等領域,對台灣逐漸提昇影響力、甚至使台灣部份民眾沉湎於其中」的大問題;2016~2024年期間,2度以過半票數當選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在立院也維持穩定多數,可以說是完全執政的蔡英文與其政府,在一方面自我標榜各種進步價值、並以「爭取最大公約數」作為其國家認同方針基調的同時,卻也就中國以台灣與意識形態有關的諸多領域為目標,所展開的長期性滲透、浸潤與社會觀感影響等諸般工作,不僅沒有完整的國家戰略,作為應處與反擊措施的主幹,甚至可以說是幾無設防,經常處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說一步、做一步」,或者乾脆等社會關注消退後,繼續「馬照跑、舞照跳」、「好官我自為之」的消極應對狀態。 —於是,面對中國業者開發、營運或代理的各種行動應用APP,蔡英文政府可以說是毫無對策之可言。 其一,蔡英文政府不僅放任實質中資、或至少與中國業者有相當合作關係的遊戲代理商,透過引進各國手遊、代理其在台營運等等的方式,使台灣玩家在其中課金,在課金收益流向中國,為中國黨政當局派出軍機軍艦侵擾台灣、以及開展對台灣的其他更多敵意活動,間接提供資金的同時,也使熱衷於中資業者開發營運的「日皮中骨」熱門手遊的年輕玩家族群,普遍對中國降低應有的心防,甚至對中國產生輕重不等的好感。 其二,中國業者研發並營運,兼具影音與社群媒體等屬性的抖音(與其國際版TikTok,下同)、小紅書等行動應用APP,在蔡英文總統的8年任內,更是從在台灣幾無知名度可言的情況,攀升為各自具有高知名度與大量使用者(抖音推估有6百萬、小紅書估計也有近3百萬活躍用戶)的狀態,因此至少引發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在國小及國中的教育現場中,「不玩抖音=落伍、不合群」已經逐漸成為學生之間的廣泛共識,甚至因此引發對不玩抖音的學生所展開的校園同儕霸凌; .抖音與小紅書在台灣的持續發展,不僅使學生產生注意力更加渙散、無法進行較複雜思考等「抖音腦」化的問題,在「以書寫簡體字為尚」等明顯中國化的舉措之外,其低劣的娛樂內容與審美觀,也讓年輕一代在娛樂的品味上,有較「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庸眾社會更為劣化的趨勢,更別提價值觀遭到長期潛移默化後,就算政治立場沒有變得親中親共,也很難不隨這些社群媒體APP演算法投放內容起舞,或受到晚近中國社會各種光怪陸離世相的惡的影響。 .而抖音上所流行的事物,例如中國式的小吃、或者蠟瓶糖之類問題多多的點心,又如蘿蔔刀之類看似低風險,實則不僅具有相當殺傷力、更成為培養同儕之間暴戾之風的溫床的危險玩具,每流行一樣,整個社會就隨之起舞,蔡政府或其後的賴政府,對其問題勉強有所關注,讓問題看起來獲得相當重視後,過一段時間問題又沈寂下去,整個社會在一波波的問題中疲於奔命,卻完全沒有人想要從根做起、解決問題的一再發生。 —對台灣社會而言,更嚴重的問題在於:抖音挾看似投使用者所好,容易讓人沈溺於其中的演算法,已經成為中國黨政當局,在台灣各項選舉時,影響年輕~青壯等不同世代政治觀點與投票意向,進而影響台灣政治走向的一大工具;2018年將草包般的韓國瑜「化腐朽為神奇」成「韓流」,2020、2022、2024年的3次中央或地方大選,力捧柯文哲與其台灣民眾黨,致使與中國當局在台灣與中國關係等議題的立場,可謂判若雲泥的民進黨,過去傳統的年輕族群票源,遭到相當的分食,並使民眾黨在2024年大選後,取得立院的關鍵少數,進而與藍營聯手,闖下玩法弄權與毀敗台灣的諸多大禍。 面對中國當局雖然在舊有、傳統的平面及電子媒體,以及出版等週邊領域,對台灣的長期佈建、拉攏、滲透與浸潤,其影響力隨著傳播工具與媒體的變遷,而有逐漸消退的趨勢,但在影響仍存的同時,復有新興手機遊戲及社群媒體等行動應用APP,為其扮演承先啟後的角色,繼續對台灣年輕、青壯與中老年等不同世代,各自發揮其機能,持續為台灣社會帶來負面影響,進而損害台灣人對中國各種有無形應有防備的建構與維護,影響台灣平時及戰時安全保障,與其所需的社會韌性等等的諸般情況,恕筆者直言,賴政府實在不應該再像蔡政府一樣,對於這些與意識形態的形成、再生產與傳播,有著緊密關係的科技工具,抱持無要無緊、甚或棄甲曳兵的心態,而是應該在社會韌性與全社會防衛的領域上,將這些新興的領域,納入對中意識形態整體戰略的建構、方針的策定,以及作法的具體落實等方面,對於中國從各方面試圖影響台灣社會輿論、乃至於政治意識走向,以求取台灣「不戰內潰、無血開城」為其目的的情況,提出亡羊補牢但不失有效的防堵措施,只有軟體與硬體層面有效整合的「全社會韌性」,才能夠更為有效的應對中國逐漸加重的侵台風險,並在台海有事時,確實發揮遏阻中國侵略的功效。 作者:吳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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