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方法讓學生與知識建立連結,是老師的義務,不是學生的責任。學習知識是真功夫,不是裝熟。
講話讓人聽不懂有兩種狀況,一種是講的內涵太過高深、專業,讓聽眾不容易理解,這時問題不能單純歸咎講者或聽眾的哪邊,而是雙方都要調整,才能達到更好的溝通效果。另一種狀況卻是講者的表達方式,與聽眾的經驗徹底脫節,甚至講者自己講的辭不達意,把平凡的內容誤以為多麼高深的學問,害得聽眾無法接受,還怪聽眾程度不足。
這篇讀者投書《高中歷史課上到變國文課》,這位高中歷史教師就犯了後者的錯誤。
這位歷史教師舉了一些例子,試圖論證:「十二年國教第一屆『白老鼠』,文史程度及閱讀素養和預期似乎頗有落差,歷史課往往上到一半變成國文課,課綱疑似宰制了孩子的視野和思考」。
乍看之下,這種擔憂頗有道理,畢竟要理解知識的內涵,就要先能看懂承載內涵的文字。可是一看舉出來的例子,天啊,這是歷史課,不是國文課,鄭成功是「天不假年」或「壯志未酬」或「沒有達到目標人就先死掉」,完全不妨礙學生了解鄭成功其人其事,學生有沒有聽過「一將功成萬骨枯」,也不會影響對歷史事實的理解。
這位老師抱怨學生聽不懂他講話,可是這篇文章後面舉的例子,反而讓人難以理解,為什麼學生學到阿富汗時,必需聽過某位現代暢銷小說家的《追風箏的孩子》,聽到但丁的《神曲》,還要先看過某位現代暢銷小說家的《地獄》。學生事先沒聽過或沒看過這些現代作品,在學習歷史時有什麼差別?即使真的有差,學生無知是應該,不是罪過,上課就是去學習新知的,難道不能順便教給同學嗎?
歷史教育不只一套教法,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確愈有共鳴,愈有助教學,但因材施教也是教育時最基本的原則之一,老師最優先的教學目標,是讓學生聽懂,能學到東西,必要時還要降低身段去遷就學生,而不是高高在上,學生聽不懂先怪學生程度不好。話說回來,在教歷史時提到阿富汗與《神曲》,是出於阿富汗與《神曲》在歷史教育中的功能性,亦或只想表達自己的博學多聞?
其實《神曲》是很有意思的作品,而且牽涉的議題很多,即使學生事先完全沒聽過,若是課堂上表達得宜,也能讓高中生收獲良多。順帶一提,台北市開很多家的連鎖店「丹堤咖啡」,英文「Dante Coffee」,Dante就是但丁,《神曲》的作者。想跟《神曲》裝熟,在台北市就有比某本洋小說更貼近生活的例子。
教育中,學生學習「知識」之外,對「知識體系」的學習也一樣重要,甚至對未來發展更重要。學生在中學時,假如只學到一些零碎的知識,沒能將知識整合,並建立一套有系統的知識體系,對大學以後的高等教育將非常不利。要如何把《神曲》融入高中歷史教育的知識體系?
等等,講《神曲》,怎麼又提到知識體系?因為《神曲》本身就是一套知識體系。《神曲》是但丁的史詩之作,「史詩」就是一套有著自己世界觀的大作。但丁先生的生平,驚爆點不輸司馬遷,他博學多聞,但情場失意,政治鬥爭又失敗,被驅逐出境,成為漂泊魯蛇,之後才用畢生所學、認知的基督教世界觀,以及自己的人生觀澆鑄出《神曲》這部奇書。
《神曲》是13世紀的百科全書,表達的是基督教的世界觀,當然也包含那個年代、那個地區的史觀。這類的史詩作品從古至今還有很多,比較有名的,例如荷馬的《伊利亞德》、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歌德的《浮士德》、喬伊斯的《尤里西斯》,反映的都是各個年代、各個地區的人,當時對世界的認識。學生或許沒聽過這些經典,但這些經典之所以是經典,就在於它們的衍生影響很廣,不愁找不到當代的例子讓學生進入狀況。學生將從這些例子大大拓展視野,更加認識世界,也能更理解歷史。
以上只是一種讓學生認識《神曲》的方法。許多讀過《神曲》的人認為,《神曲》最精彩的部分在但丁對政敵的口誅筆伐。但丁文筆之毒辣,批判之兇殘,是台灣當今政論家少能達到的境界,周玉蔻之口、趙少康之筆,相比之下都普普通通。用這些角度切入,應該比從某本沒知名度,十年以後不知道在哪裡的小說著手,更容易讓學生感到興趣。
要翱翔於更寬廣的知識大海,需要的是親自下海,跟海摸熟,感受海的存在,而不是站在遙遠的岸上裝熟,以看過海的照片自我滿足。要引人愛海,要先真的懂海、愛海、對海有熱情,才能感染他人。
作者 / 費文侯
拜讀之餘也有幾句話如鯁在喉。作者費文侯提到「在教歷史時提到阿富汗與《神曲》,……只想表達自己的博學多聞?」,雖是疑問句,卻暴露了作者對高中歷史100課綱乃至中亞史宗教史及歐洲中古歷史及當代在反恐旋律下阿富汗戰爭的誤解與無知。這都是100課綱及現行108課綱再平凡不過的書寫內容,卻被作者誤以為多麼高深的學問,豈非可笑?!
「《神曲》最精彩的部分在但丁對政敵的口誅筆伐」,這恐怕只是作者主觀地一廂情願的看法罷了,而且未免把《神曲》的格局看的忒小了。《神曲》所描述的天堂、地獄、煉獄三重世界圖像,其對善惡因果法則的見證,對精神信仰的闡抉,堪稱人類永恆的主題,甚至被譽為是獲得最偉大的美學、想像、情感和智力體驗的經典名著。相形之下,「對政敵的口誅筆伐」可能連主旋律都談不上。《神曲》批判的人物對象包羅今古名人,幾乎一網打盡,既然被認為是一部偉大的史詩,著墨的重心和精采處又豈止對政敵的撻伐而已。
何況中古後期到文藝復興這段時期,論對現實的嘲諷與寫實的深入細膩及文筆的辛辣火候,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與薄伽丘《十日談》、伊拉斯莫斯《愚人頌》以及莎翁名劇等比起《神曲》,要遠過之而無不及。作者是不是也要來賣弄一下自己對其他經典的「裝熟」程度?
再者,但丁對古今歷史人物的批判,參雜了基督教世界觀、以七宗罪為基底的濃厚道德批判乃至個人恩怨情仇,全書充滿著歷史與神話人物、神學典故、符號象徵、哲學文化,也有許多以古諷今的意味,隨處可見隱晦的影射或曲筆,文采和想像力有餘,但筆下描述內容的真實客觀性就頗待商榷。
《神曲》通篇透過對話、幻象、夢境及山壁或陵墓的刻字雕畫等,針對人物作為、性格及心理的摹寫,充斥大膽主觀的臆測想像,並未提出確鑿證據佐證他對古今歷史人物的描繪及評價,甚至難逃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真相之譏,其中又以地獄靈薄獄(Limbo)最具爭議,雖然不礙其為偉大史詩,但對歷史人物及歷史面貌的扭曲失衡相當嚴重確也是事實。這是透過所謂經典文本「理解歷史」時必須提防的認知陷阱。
作者在邏輯上犯的另一自陷矛盾錯誤是既然肯認我們可以透過文學經典名著來「拓展視野,認識世界,理解歷史」,例如荷馬的《伊利亞德》、喬叟的《特伯雷故事集》、歌德的《浮士德》、喬伊斯的《尤里西斯》,那為何有古今之分的差別待遇,為何當代以歷史及相關文化為背景的知名小說文本就不行,竟然還把卡勒德·胡賽尼(Khaled Hosseini)和丹·布朗(Dan Brown)的史詩級小說貶為「沒知名度,十年以後不知道在哪裡」的小說,是否狂妄讀者自有公斷。若依作者的嚴苛標準,所有當代文史小說幾乎都可束諸高閣,連出版都省了,免得傷害我們的眼球。
小說家丹·布朗只是古往今來從《神曲》中獲得靈感的眾多文學和藝術家中最晚近的一位,透過小說去親近《神曲》雖然不如親炙原典,但總是一道橋梁,尤其對閱讀原典興趣缺缺的中學生而言。且不論丹·布朗2005年出道即獲《浪漫時代Romantic Times》奇幻史詩大獎,作者又怎知這些當代暢銷小說日後不會成為你眼中的「經典」?
通過歷史歲月淘洗確是經典之所以不朽的主因之一,但重古貶今到這種地步,令人無言。若知名度與經典與否是選擇歷史教學補充素材的惟一取捨,那請問當代文本又由誰來認定「經典」與否,是由「知名度」不高的作者來認定嗎?其實作者已掉入「自我否定」的陷阱而不自知。
作者對但丁「文筆之毒辣,批判之兇殘」大加揄揚,極力吹捧,認為超邁古今,「更容易讓學生感到興趣」,莫非作者好的就是這口調調。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給高中學生的歷史教育核心素養?
拜讀之餘也有幾句話如鯁在喉。作者費文侯提到「在教歷史時提到阿富汗與《神曲》,只想表達自己的博學多聞?」,雖是疑問句,卻暴露了作者對前高中歷史100課綱乃至中亞史佛教史及歐洲中古歷史及當代阿富汗戰爭的誤解與無知。這都是前課綱及現行108課綱再平凡不過的書寫內容,卻被作者誤以為多麼高深的學問,豈非可笑?!
「《神曲》最精彩的部分在但丁對政敵的口誅筆伐」,這只是作者主觀地一廂情願的看法罷了,而且未免把《神曲》的格局看小了。他所描述的天堂、地獄、煉獄,其對善惡因果法則的見證,對精神信仰的闡抉,堪稱人類永恆的主題。相形之下,對政敵的口誅筆伐可能連主旋律都談不上。何況中古後期到文藝復興這段時期,論對現實的嘲諷與寫實的深入細膩及文筆的辛辣火候,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與薄伽丘《十日談》、伊拉斯莫斯《愚人頌》以及莎翁名劇等比起《神曲》,要遠過之而無不及。作者是不是也要來賣弄一下自己對其他經典的「裝熟」程度?
再者,但丁對古今歷史人物的批判,參雜了基督教世界觀、類似七宗罪的濃厚道德批判乃至個人恩怨情仇,全書充滿著歷史與神話人物、神學典故、符號象徵、哲學文化,也有許多以古諷今的意味,隨處可見隱晦的影射或曲筆,文采和想像力有餘,但筆下描述內容的真實客觀性就頗待商榷。《神曲》通篇透過對話、幻象、夢境及山壁或陵墓的刻字雕畫等,針對人物作為、性格及心理的摹寫,充斥大膽主觀的臆測想像,並未提出確鑿證據佐證他對古今歷史人物的描繪及評價,甚至難逃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真相之譏,其中又以地獄中的靈薄獄(Limbo)最具爭議,雖然不礙其為偉大史詩,但對歷史人物及歷史面貌的扭曲相當嚴重確也是事實。這是透過所謂經典文本「理解歷史」時必須提防的認知陷阱。
作者對但丁「文筆之毒辣,批判之兇殘」大加揄揚,極力吹捧,認為超邁古今,「更容易讓學生感到興趣」,莫非作者好的就是這口調調。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給高中學生的歷史教育核心素養?
青年需要生命中的維吉爾,更需要找到自我靈魂的碧翠絲。
引導與渴求,缺一不可。沒有渴求的靈魂,無法接受指引。
神曲所揭示的,正是關於經由教育而尋求智慧(愛智,philo-sophia)的靈魂啟蒙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