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鳥籠困住的公投法,不是正常的公投法;被鳥籠困住的公民,若無視鳥籠的存在,卻指責想要衝開鳥籠者,那也不是真正的公民。
圖/文 作者:THK
轉貼自:THK粉絲頁-[畫]鳥籠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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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台灣投資圈的亂象:假加速器與國發基金的濫用 台灣新創與投資圈近年來亂象叢生,數以萬計的「假加速器」與顧問公司透過人脈關係與政府補助,從國發基金中分取資源。根據公開資料,國發基金自2010年代起投入數百億元支持新創產業,但實際成效卻令人失望。許多計畫淪為政治人物(如藍營退役縣長與立委)與利益團體的資源分配管道,而非真正培育具潛力的新創企業。政府若不積極管理這些亂象,新創只能自求多福。 #### 1. 假加速器的運作模式 這些假加速器以「輔導新創」為名,向政府申請補助,卻缺乏實質的產業經驗或技術能力。它們往往透過誇大計畫書、虛構成果報告,甚至與新創公司串通,製造表面上的「成功案例」來換取更多資金。X上有網友爆料,某加速器拿了數千萬補助,卻僅舉辦幾場毫無實質內容的「創業講座」,資金流向不明。 #### 2. 政府監管不力 台灣缺乏嚴格的審計與追蹤機制,導致國發基金的運用效率低下。更嚴重的是,部分計畫涉及政治人脈,執法單位與監管機關難以介入。這使得投資圈成為一個「關係到位就能分紅」的遊戲,而非公平競爭的舞台。新創若無背景,幾乎無從獲得支持。 #### 3. 新創圈的悲劇與社會反彈 投資圈的亂象已讓新創環境惡化,許多創業者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創業壓力與失敗經驗,試圖尋求共鳴。然而,這也引發部分民眾反彈,例如「又沒人逼你們創業」或「憑什麼新創就有紅利」的聲音。這種反彈反映了社會對新創價值的誤解,也凸顯政府未有效管理投資圈的後果。 — ### 二、為什麼社會需要新創公司? 新創公司不僅是商業實體,更是社會經濟流動性與創新的關鍵。政府若不正視其價值並管理投資亂象,台灣將錯失發展機遇。以下從三個層面分析其重要性,並回應社會質疑: #### 1. 經濟流動性與市場競爭 新創公司能夠挑戰市場壟斷,讓年輕企業有機會與既有巨頭競爭。例如,美國的Google與Tesla都曾是新創,透過創新打破既有格局。若台灣投資圈持續混亂,新創難以崛起,市場將長期被少數財團主導,經濟流動性停滯,年輕人難以透過創業實現階級躍升。 **回應質疑**:「憑什麼新創就有紅利?」新創並非要求特權,而是需要公平競爭的環境。若不支持新創,社會將付出壟斷與經濟僵化的代價。 #### 2. 創新與社會進步 新創公司往往是技術與商業模式創新的先驅,例如共享經濟(如Uber)與AI應用(如ChatGPT)。這些創新提升生活品質並創造就業機會。然而,台灣僵化的法規與投資圈的資源錯配,讓許多潛在新創胎死腹中,創新動能被扼殺。 **回應質疑**:「又沒人逼你們創業?」創業不是個人選擇的問題,而是社會進步的需求。沒有新創,台灣可能錯失下一個科技浪潮。 #### […]
這兩天,社群平台流傳一則留言,據說來自柯志恩兒子的前女友,指稱柯志恩的兒子是美國公民。柯志恩的丈夫在美國工作,持有美國護照。柯志恩的兒子在滿十八歲前就透過依親成為美國公民。 針對這則網路爆料,柯志恩這麼回應:「我未曾隱瞞先生、子女在美國工作。雖然我是媽媽、也是太太,但我不會,也不應該公佈他們的個人隱私。」 更早之前,外界流傳柯志恩的丈夫與兒子擁有美國的居留權,也就是綠卡,柯志恩這麼回應:「在美國工作有美國身分,有綠卡很自然,不覺得需要被討論,在美國工作跟愛不愛台灣不一定畫上等號。」 柯志恩這兩則回應透露她這個人的性格:傲慢與好辯,技巧就是用「通則」掩護「特例」。柯志恩狡辯的通則有三個: ~在美國工作有美國綠卡很自然,不需要被討論。 ~太太與媽媽不應該公佈丈夫與子女的個人隱私。 ~丈夫與子女在美國工作與愛台灣沒有直接關係。 柯志恩企圖掩護的特例就是她的公職身份。柯志恩的家人全部在美國,只有她一個人留在台灣擔任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在國會胡作非為,通過許多違憲亂政、親中賣台的法案。 如果柯志恩只是一般平民,沒人會在乎他的家人的身份, 沒人會討論她家人的居住地點,也沒人會質疑她家人的國家忠誠。柯志恩的家人會成為公共話題,原因在她的公職身份,以及柯家不合人倫的居住安排。 #公職身份 立委掌握審核國家法案與預算的權力,可接觸許多機密資料,國家忠誠不容懷疑。國籍法禁止特定公職持有外國護照與居留權,目的在確保他們不會把國家搞爛,然後一走了之。 柯志恩所屬的國民黨佔有國會多數,卻不顧民生議題,反濫用立法權搞爛台灣,包括亂砍中央政府預算,連監察院購買衛生紙的錢都不給。 柯志恩是這個亂台集團的一員。就算柯志恩本人未持有美國護照或綠卡,她仍可透過依親輕鬆移居美國。等國民黨把台灣搞爛之後,柯志恩照樣會一走了之,不受國籍法的約束。 #居住安排 柯志恩在台灣擔任公職,丈夫與子女卻長期居住在美國。柯家的居住安排不合人倫,甚至可以用一句悲慘的成語來形容:妻離子散。 柯志恩出身台籍權貴家庭,為何一家人要過著妻離子散的「悲慘」生活呢?這個問題可以有「好、壞」兩個極端回答: 好的回答:柯家的妻離子散是無奈的安排。台灣政府少不了柯志恩這位傑出的政治人才,無奈柯家人要在美國才能有最好的事業發展。 壞的回答:柯家的妻離子散是投機的安排。柯志恩對台灣沒信心,所以將家人送美國,可是柯志恩沒能力在美國討生活,只好留在台灣投機撈錢。 明眼人都知道,柯家的妻離子散絕非無奈的安排。至於柯家的妻離子散是否為投機的安排,民眾心知肚明。只要柯志恩仍在台灣從政,她就有義務釐清家人長期居留美國的爭議。 #相關爭議 針對柯家的居住安排,柯志恩有義務澄清以下的問題: 一、柯志恩的丈夫從事何種行業,為何一定要到美國工作,不能在台灣發展? 二、柯志恩的丈夫用何種身份居留美國,取得這個身份的途徑與時序為何? 三、柯志恩的兒子與女兒從事何種行業,為何一定要到美國工作,不能留在台灣發展? 四、柯志恩的兒子與女兒用何種身份居留美國,取得這個身份的途徑與時序為何? 五、柯志恩為何不到美國與家人團聚,為何一定要在台灣擔任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 柯志恩有義務回答這五個問題,但我不認為她會回答這些問題。柯志恩甚至拿不出可以令人信服的答案。柯志恩這個人我太清楚了! #柯志恩這個人 我清楚柯志恩這個人,因為我在四十年前就認識她了! […]
作者: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昨天馬斯克在X貼了一張電視新聞截圖,顯示賀錦麗勝選的州絕大多數不需查驗選民的身份。在川普勝選的州,選民投票都要出示身份證。(見附圖) 分享這張新聞截圖時,馬斯克只簡短反諷:「一定是巧合!」顯然馬斯克也相信民主黨做票。問題是,馬斯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沒錯,截圖顯示的巧合確實可疑。除非對美國的民主史有深刻的了解,多數人都會把這個巧合視為民主黨做票的鐵證。其實這個巧合只是美國民主史的自然演變結果。 #美式民主的特色 美式民主由下而上,開始是城鎮的自治,接著建立州的主權,最後才有聯邦的統合。美式的投票始於城鎮的居民大會表決,過程並無任何防弊措施。 早期的清教徒抵達新大陸後,各自佔地開墾,離群索居。開墾密度提高後,始出現群居部落,也才有公共事務待解決,例如飲水、道路、教育等。 為了解決公共事務,教區相同的居民成立城鎮,並在教堂旁邊興建集會用的市政廳。早期的城鎮治理皆是直接民主,所有議案都在鎮民大會票決,通過後再雇用專人執行。 鎮民大會的投票很簡單,同意的喊「Aye」,反對的喊「Nay」。票決結果就看雙方的聲音大小:大聲的勝選,小聲的敗選。若聲音大小難以分辨,那就舉手表決。 鎮民沒有戶口,也沒有身分證明。參加鎮民大會的表決不用驗身份,因為彼此都認識,不會出現冒名投票的情形,更不可能有人做票。 美式民主的發源地在新英格蘭,包括我曾居住多年的波士頓地區。我居住的城鎮成立將近四百年,至今仍實行直接民主,沒有市長,也沒有市民代表。 由下而上的美式民主一直保持相同的投票機制。即使美國參眾兩院的法案表決,至今仍沿用早期的聲音表決,除非有人提案記名投票。 #美式選舉的演變 隨著人口成長,多數美國城鎮放棄直接民主,改採代議政治。獨立戰爭之後,州政府也採代議政治,但仍保留公民投票。聯邦政府則採行絕對的間接民主,排除公民投票。 美式民主由城鎮治理進入大規模選舉,但投票仍然不查驗身分證明。由於美國沒有戶籍制度,為確認選票的數量,選舉前先要有選民登記。 美國早期的選民登記也無防弊措施,因為實務上有困難。選民登記的依據就是出生證明,但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不是有力的身份證明。 汽車大量普及後,政府發放的駕駛執照成為另類身分證明,可作為選民登記之用。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駕照。此外,非公民也可以考駕照。 選民登記的證件五花八門,包括出生證明、社會保險卡、護照、駕照、特別申請的身份證,或貼有照片的其他證件,例如學生證。有了選民登記,投票時就不再查驗身分。 隨著人口移動的頻繁,冒名投票的風險提高。最近幾年,因為移民大量湧入,選舉時的身份查驗變得更嚴格了,但選民未必要出示身份證明。雖然各州的規定不同,大致的程序如下: 選民登記時要留下地址、生日、與簽名等資料,並取得一個投票驗證號碼。實際投票時,選民先要報出驗證號碼,再核對地址、生日、與簽名,但還是不用出示身份證明。 #驗證身分的理由 直到五〇年代,沒有任何州要求選民投票時出示身分證明。南卡是第一個有此規定的州,但不是為了防止冒名投票,而是為了打壓黑人的投票率。 傳統上,南卡蓄養黑奴,種族歧視較嚴重。因為黑人收入低,擁有駕照的選民較少,查驗駕照可降低他們的投票率。南卡是共和黨的大本營,而黑人又是民主黨的支持者。 從七〇年代之後,共和黨執政的州陸續推出類似的規定,利用查驗身分証明降低民主黨的選票。民主黨則用聯邦的《選民權利法案》阻擋,包括聲請釋憲。 在2013年的一個釋憲案,最高法院判定聯邦政府不得禁止州政府查驗選民的身份。短短幾年,所有共和黨執政的州都有了這項規定,但民主黨執政的州仍力圖抗拒。 馬斯克轉貼的那張截圖,就是兩黨角力之下的歷史產物。這張截圖可以有兩種解讀:其一是民主黨靠冒名投票勝選;其二是共和黨靠打壓投票勝選。 不查驗選民身份會提高冒名投票的可能,但兩黨都可操作冒名投票。查驗選民身分只讓共和黨獲利,因為遭受打壓的選民以支持民主黨的黑人為主。 #結論 […]
看到最近沸騰的輿論話題,我心裡忽然出現這個疑問:我的祖國在哪裡?從小到大,我未曾有過這個疑問。萬一有美國朋友問到我的祖國,我應該怎麼回答呢? 為了回答美國朋友這個問題,我先要把祖國的英文搞清楚,因為英文的祖國有好幾個說用詞,而且語意都有些微的差異: Homeland:這個字可翻成祖國,直譯為故土,也就是出生地,只適用像我這樣的異鄉人。若有美國人問到我的Homeland,答案就是台灣。 Motherland:這個字也可翻成祖國,直譯為母土,包括個人與祖先的出生地,適用異鄉人與在地人。若有美國人問到我的Motherland,我還是要回答台灣。如果我還住在台灣,同樣的問題可以回答福建,也就是我祖先的出生地。 Home Country:這個詞也是翻成祖國,而且指的是一個國家,不可以是地理名詞。如果美國人問到我的Home Country,我的答案還是台灣。如果對方堅持台灣不是國號,我也可以回答中華民國。 Mother Country:這個詞還是要翻成祖國,也是一個國家,而且語意較接近祖先的國家。如果美國人問到我的Mother Country,答案可以是大清帝國,因為我的祖先在清朝嘉慶年間移居台灣。 根據祖國的四個英文用辭,接著我要幫族裔背景與我不同的台灣人找祖國。 原住民:Homeland與Motherland都是台灣。如果移居國外,Home Country也是台灣,但Mother Country就比較複雜,可以是西班牙、荷蘭、清朝、或日本,看要追溯到多久的祖先。 二戰後新住民(外省人):Homeland與Motherland就是過去身分證的籍貫。不管住在哪裡,Home Country是台灣或中華民國,Mother Country可以是中國的任何朝代。 二戰後新住民後代(外省後代):Homeland是台灣,Motherland是父母的籍貫,Home Country也是台灣或中華民國,Mother Country是不包括台灣的中華民國,也就是他們父母的原國籍。 外籍配偶:Homeland與Motherland就是她們的出生地方,Home Country則是她們出生的國家,Mother Country要看祖先來自何處而定。若越配的祖先在清朝移居越南,她們的Mother Country就是大清帝國。 不論是Home Country 或Mother Country ,台灣現有的居民當中,只有極少數的祖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移居台灣的中配。 即便中配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她們的祖國對台灣也沒有領土主張。就像我移居美國,我的祖國台灣也不能宣稱北美是台灣不可分割的領土。 […]
從蔡英文+新潮流的「弊案不辦、司改不改…」看年底的地方選舉
2018-08-03 民報 曾淼泓(台灣獨立黨主席)
【蔡英文+新潮流】繼續著國民黨的統治風格;她上台二年,我看到了「弊案不辦、司改不改、正義不轉、公投不補、憲法不修、國名不正、國旗、國歌不改」的「維持現狀」。年底選舉到了,這群政治撈仔又出來繼續騙了,花招口號聽得令人咋舌、目眩,如:「改革與反改革的對抗」、「票投會做事的人」、「拒絕黑金復辟」。明明垂死的國民黨只差一腳就要斃命,她們卻讓國民黨這藍腦袋、黨羽持續到內閣執政、行庫搬錢,致養分不斷的注入國民黨,使國民黨能茁壯跟民進黨抗衡、再戰。
相對的,卻要求本土台灣人配合她們的利益而「團結」並投票支持他們。持平說,台灣人在這兩個利益掛帥政黨的輪替執政下,將被繳稅、殖民、奴隸,從搖籃到墳墓。腦筋清楚的台灣選民,請把「蔡英文+新潮流」全部送進焚化爐,燒光這些背骨台灣人的「假改革」吧。以下針對「弊案不辦、司改不改、正義不轉、公投不補、憲法不修、國名不正、國旗、國歌不改」等主題,解析如後。
「弊案不辦」的檢視
兆豐銀洗錢,列為機密封存,不准再查。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洗錢,遭美國重罰台幣57億元。台北地檢署根據各專家證人意見等,認定兆豐銀內控不佳、不熟悉美國洗錢防制法規,未詳實申報交易又輕蔑回應美方金檢才挨罰,將兆豐銀案簽結。
以我台灣人尊重專業的看法,【蔡英文+新潮流】有本事就以重金NTD:$3.0仟萬,禮聘美銀行家吳澧培,針對本案作出全部檢視及診斷,讓國人徹底認同。找對的人、在對的時間、作對的事,是執政者無可旁貸的責任。NTD:$3.0仟萬的禮聘金跟美國的洗錢罰款,相對間的比較是九牛一毛。【蔡英文+新潮流】在怕甚麼?是馬朝國民黨幹的勾當,跟民進黨無關,惟你們協助「湮滅罪證」又包庇放縱,已成共犯結構。
至於一百多億的獵雷艦案?以前弊案叫「五鬼搬運」,到蔡政府和邱太三手中,現在怎麽剩「一鬼搬運」?行政院祕書長、金管會、各行庫、國防部、軍方⋯都閃到那
2016年12月1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敏感的領土變更複決改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處理,兩岸政治協議公投則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保留送立法院會議協商。同月16日,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批評,民進黨與總統蔡英文像個逃學的小孩,不斷迴避「建立『沒有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授權,沒有任何人可以代表台灣與中國進行政治談判;沒有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批准,任何與中國簽的政治協議都不生效』的民主防衛機制」這個功課,令人質疑「民進黨到底還有沒有意願完成這門功課」。同月17日,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說,當時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故意給民進黨公投變更領土的機會,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李俊俋、莊瑞雄、柯建銘反而都不敢拿、不敢要,「台獨不過是電信詐騙集團的話術,騙到就閃,全是『無卵台獨』」。
2017年4月21日,908台灣國運動、台灣國辦公室與名嘴楊憲宏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聲援林義雄發動接力禁食要求立法院「補正」《公民投票法》。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說,台灣人民用選票讓民進黨完全執政將近一年,被戲稱為「鳥籠公投」的《公民投票法》卻在民進黨立委不知名的原因下仍舊不動如山,難怪林義雄會發動接力禁食。
2018年5月,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說,台灣的政黨和政治人物熱衷於在選舉期間大肆推銷各類公投案,目的不在於公投案本身、而在於以公投案進行民粹主義政治動員,當選以後絕口不提公投案;《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意味著25%選民即可決定攸關台灣前途與命運的重要政策,也可能導致相互對立、相互矛盾的公投案(例如2008年舉辦的入聯公投與返聯公投)結果同時成立。
2018年6月19日,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如果民進黨要高喊台灣價值,民進黨就應該支持時代力量的主張,將領土變更與正名制憲納入《公民投票法》,別讓台灣價值淪為選舉口號。
2018年7月21日,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說,2017年修正後的《公民投票法》不能讓台灣人民直接決定台灣前途,而是把台灣前途交給113個立委來決定,「這已經不是鳥籠公投,是根本沒有鳥的公投」;民進黨撤銷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請自稱「務實的台獨工作者」的行政院院長賴清德「不要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