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其生稍晚,不是主唱華語歌曲,而專唱台灣歌,那麼今天在台上將是她,而非江蕙。
前日,曾經悔其少作之作家劉克襄在報上發表一篇「鳳飛飛還未回到大溪」來懷念鳳飛飛的生前事跡,文章描述他造訪鳳飛飛的故居發現「那外表質樸的房子,只牆外貼著鳳飛飛的照片,跟周遭沒什麼差異,我卻有些微妙的失落。一個曾長時陪伴我們的美好歌聲,應該有更多可以被緬懷的東西,在周遭溫馨而細膩的出現。但巷口只有百來字的簡單招牌,刻板地描述鳳飛飛,一如周遭水井的介紹…」,讓作家非常失望,為鳳飛飛感到抱屈。他對比傳奇歌后美空雲雀,日本人緬懷她,在京都大街,興建一棟土灰色牆的紀念館大樓。在設計精良的演藝廳內,遊客可聆聽她生前的經典名曲,而台灣政府沒有對這位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藝人,給予更好的地位和尊重,使他的眼角溼紅,差點雙淚落君前。
一個作家所應做的,就是使他所寫的東西成為讀者的一部份的經驗。我覺得劉克襄這篇文章有感情錯位,例如我們無法認同一個人說他的媽媽是世上最偉大的人,但可以理解:就對他個人而言,他的媽媽是世上最偉大的。因為主觀的意願並不代表客觀的事實;個人的感受不等同全民的共識。
鳳飛飛早年出道走紅台灣歌壇,有帽子歌后之稱。長大嫁做商人婦,晚年定居香港,魂斷香江,生寄死歸,遺言將骨灰埋在老家桃園大溪故里。
鳳飛飛在台灣歌壇發跡,生前榮耀,受到許多歌迷的喜愛,而死後是否有建館立碑之必要就見仁見智。紀念館的目的在發潛德之幽光,表彰死者生前豐功偉業,值得後人效法,見賢思齊;倘若名不符實,不但失去意義,無法教化人心,反而,無疑也是對死者的一種諷刺和嘲弄,例如台北市圓山太原五百完人紀念碑,歷史並無其事,碑文裡的人也未死,來台只好改名。
台北市近年來也整建一些去世官場政要,如嚴家淦、李國鼎、孫運璿…等人的故居,也在市政府會議室和會客室命名為劉銘傳廳、沈保禎廳…這些人對某些人而言是值得肯定,但是對另外一部份人則否,翻閱他們的生平事跡:只不過在公職生涯奉公守法,做應該做的事,盡本份而已。何況,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納稅人已經付予他們合理的報酬薪資。至於他們另外有什麼特殊貢獻?實在也一時令人想不起來,大多數人民對他們無感,不因有紀念故居而改變對其人更尊敬。也就是說,如同西元527年,梁武帝以造寺寫經,度僧不可勝記,有何功德問達摩,祖師回答說:「並無功德。」
相對的,蔣經國比較蔣介石;後藤新平、八田與一比較劉銘傳、沈保禎就更有資格建館紀念。其他像鄭南榕為爭民主自由而自焚,捨生取義,典型在夙昔,古道照顏色,足為典範。即使宜蘭縣人在縣境內為已故縣長陳定南建立紀念館,表揚他對宜蘭縣的貢獻也是可以理解的。
鳳飛飛遺言魂歸老家桃園故里大溪佛光山寶塔寺,料想她覺得香港畢竟是十里洋場,雖信美而非吾土,曾何足以少留?人情同於懷土,豈窮達而異心?終究繁華事散逐香塵,流水無情草自春,就將前塵舊事盡付她所熟悉的大漢溪的河水,或許,她也知道多少年後就無人聞問。
我為鳳飛飛58歲就香消玉殞而婉惜,她生不逢辰,出道時,正當國民黨禁唱台語歌謠,如果她其生稍晚,不是主唱華語歌曲,而專唱台灣歌,那麼今天在台上將是她,而非江蕙。
本文作者您下的標題是認真的嗎??我快要笑死了~
江蕙怎跟鳳姐比,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