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
(二)改提變化重要問題案,同意簡單雙重代表
7月4日,外交部長周書楷向蔣中正呈報關於聯合國代表權之看法,當中雖然承認I.Q.難再沿用須另提新案,但仍強調I.Q.之精神與效果必須繼續維持;此外,雖然D.R.S.與我方反對「兩個中國」之立場相違背,但若該案在策略運用上有助於擊敗A.R.,則可勉強同意就其內容與運用技術與美日開誠相商,但任何方案均不能損及我安理會席位,否則我方絕無法忍受。但也認為D.R.S.「前途亦非樂觀」。
周書楷的說法意味著ROC願意接受「雙重代表案」作為「策略運用」的一環,但無論如何都不能觸及安理會席位。7月6日,美國駐日大使館傳回消息表示,日本外務省強烈建議採取以下措施:(1)提出僅「排除ROC」為重要問題之I.Q.V.;(2)再提出D.R.S.,以納PRC入會。雖然日本建議提出的D.R.為D.R.S.,但也認為無法避免他國提出修正(即D.R.C.),也相信一旦D.R.C.被提出,ROC想保住其安理會席位是幾乎不可能。至此,美日等國都已明確告知ROC若不將安理會席位讓與PRC,則雙重代表案難以通過,面對友邦的勸告,ROC的立場依然不變。7月10日,周書楷與美國駐台大使馬康衛(Walter P. McConaughy)見面時表示,他奉最高當局的指示,嚴正表示蔣中正總統的立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大會及安全理事會的席位不可分」。除了再次傳達堅決捍衛安理會席位的立場外,甚至還搬出甘乃迪總統(John F. Kennedy)時代的保證,即美方將用一切手段,包括動用否決權在內的方式以阻止PRC入會,要求美方履行承諾。7月15日,阿爾巴尼亞等17國向聯合國提出「恢復PRC在聯合國之合法權利」一案,列為議程草案第101項。7月19日,沈劍虹與羅傑斯見面,美方再度表示,以I.Q.擊敗A.R.是注定失敗,D.R.S.亦難通過。但倘若ROC願意放棄安理會席位而僅作普通會員,美願盡力進行。沈劍虹將此訊息回報國內,並詢問高層是否願意犧牲安理會席位而僅作普通會員?但高層的決定仍是「峻拒美方最新之建議」。
雖然ROC嚴拒讓出安理會席位,但美日等國仍繼續說服工作。7月23日,馬康衛與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會面,馬康衛告知I.Q.、I.Q.V.、D.R.S.均無法通過,而目前各國輿論多支持D.R.C.,此案可經努力而通過,若我方肯首,可不必公開聲明,美國可代為爭取所需之票數。馬康衛亦表示,如果我方不退會,PRC很可能不願入會,則一切照舊,當無問題。美方還指出當前安理會已不受重視,但聯合國之會籍則不然,因為其為獨立國家之象徵,故「是否保有安理會席位,以不若以往重要」,希望藉此勸ROC放棄安理會席位,而以保留會籍為重點。蔣經國則再次表示要我放棄安理會席位等於是「自我否定」,此為政治問題,亦是「法統問題」,認為聯合國會籍與安理會席位應分開處理,對於D.R.C.仍無法同意。同一天,日本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小木曾也向劉鍇表示,唯有D.R.C.才有可能通過,且若要就D.R.C.向他國尋求支持,「勢須確告以我不堅持保留安理會席位始能獲得支持,否則恐有困難。」無論是否公開聲明放棄安理會席位,美日均表明唯有D.R.C.才有可能保住代表權。面對此一情勢,ROC的調整僅是同意改提I.Q.V.,同意美日提出D.R.S.,但仍反對D.R.C.,若其他國家提議修正D.R.S.為D.R.C.,請美日勿連署及投票支持,ROC對於任何形式之雙重代表案均必須公開反對。7月30日,羅傑斯與沈劍虹和劉鍇會面時,再次表明唯一能保全ROC會籍的方案就是D.R.C.,希望我方對此案至少予以「默認」。
8月2日,羅傑斯召開記者會正式發表美方處理中國代表權之立場,美國將支持PRC入會,反對排除ROC,至於安理會席位則交由聯合國會員來決定。8月6日,外交部召集駐亞太各國使節,傳達政府處理聯合國代表權之立場與作法,盼使節返任後全力推動。當天下午在陽明山舉行茶會,會中蔣宋美齡對各駐外使節表示:「處理外交事務,立場不能過於軟弱,『國有國格,人有人格』。」當時擔任北美司司長的錢復認為這段話意味著日後在工作上「不易有彈性了」。
8月11日,劉鍇電告國內各國態度,菲律賓、澳洲、紐西蘭、比利時等國主張提D.R.C.,認為在D.R.中提及將安理會席位讓與PRC,可使大家相信此係確有誠意尋求解決之提案。而目前美方決定仍就其現有提案與各國接洽,等若干國家連署後再正式提案。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布希(George W. Bush)正式向大會提出「中國在聯合國代表權」案,並列為議程草案第10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