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
(三)詢問複雜雙重代表
8月20日,周書楷以極密件通電各外館,有關代表權的「因應方案」及英文版「洽助要點」均已送達。周叮嚀在對友邦口頭解釋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1)DR案旨在阻止阿爾巴尼亞案之通過,以達保我之目的。故不論其型式為何,務請對方投票贊成,如有為難之處,可請其在會中解釋投票。我方對DR自不能贊成故將發言反對。至我為何投票,當視實際情勢決定。因我處境特殊,友邦對我就DR所持態度可不必介意。
(2)倘DR案規定以安理會我國席位讓匪,我自將反對。但目前僅可詢明友邦對該項規定將持何立場,請其坦誠相告。有疑問一定要請示外交部,千萬不可含混進洽。
從第(2)點來推測,第(1)點所說的D.R.指的是D.R.S.,至此,ROC對於不涉及安理會席位的D.R.S.不只是同意友邦提出,更請求友邦予以支持,但是這與美日的期望仍有很大差距,因為對於D.R.C.,ROC仍公開反對,但似乎也感受到情勢之危急,至少進入到「詢問」階段。就在同一天,美國副常任代表菲立蒲向劉鍇表示,D.R.S.迄今無任何一國願意連署,而據美方轉述日本調查,D.R.C.僅可以兩票之差勝出,而D.R.S.則無法通過。
8月21日,美國駐ROC大使館副館長來天惠(William Gleysteen)與錢復見面時表示,多數有意連署美國提案(D.R.S.)的國家都主張改採D.R.C.。荷蘭、伊朗、突尼西亞及奈及利亞甚至提議應將保障「中華民國」的字詞改成「台灣」或「福爾摩薩」。會談中也提到我方應對「堅決助我者」多下功夫。對此,錢復僅表示將再與日本協商,也會對拉丁美洲與非洲國家加強洽助。來天惠最後表示美方深切瞭解我方立場,但同時其他國家之態度亦極明顯,此一問題必須儘快解決,否則「時不我與」。來天惠此說不禁令人感到困惑,既然是堅決幫助ROC者,為何還要ROC多下功夫?筆者認為來天惠所謂「堅決幫助ROC」指的是這些國家堅決支持ROC之「公開」立場,亦即「保我排匪」。然而現實是「排匪」已無可能,因此美方要我方勸這些國家改變其「排匪」立場,專注在「保我」上,這樣才是真正在幫助ROC。不過話說回來,之所以會造成此種情形,ROC究竟是否主張「排匪」才是關鍵。來天惠的說法,也正是前述周書楷對外館指示中「我方對DR自不能贊成故將發言反對,但因我處境特殊,請友邦對我就DR所持態度可不必介意」的結果,這種「曖昧不清」的態度導致友邦根本弄不清ROC的真正立場,不知道究竟要以何者為支持ROC之依歸。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