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法律和財經上的無知程度,讓一則報導永遠只停留在最初的「他說、她說」之膚淺。敢稱新聞人,卻連向消息來源提出幾個基礎關鍵問題的能力都沒有。
作者 / 天遠律師事務所 (e COUNSEL GROUP)
【法律與財經常識並不難.難在你懶】
「老董牛肉麵的董事長劉正雄,打著與郭台銘合作的名號,對外詐財吸金高達1億元」…
這則新聞的內容,有以下四個元素,具備引發關注的潛力,也值得深入討論:(1) 涉及台灣國民美食牛肉麵、(2) 扯到郭台銘、(3) 老董在台灣大陸美國都開了店,總共十七家連鎖、(4) 詐騙金額上億。
但是,就像其他主流媒體一樣,記者在法律和財經上的無知程度,讓一則報導永遠只停留在最初的「他說、她說」之膚淺。敢稱新聞人,卻連向消息來源提出幾個基礎關鍵問題的能力都沒有。畢竟,只要問對問題,自然會有更殺的內幕,可以讓這個媒體挖出大獨家。比方說:
【提問A】請教自稱遭到詐騙來投訴的林姓投資人:「您在購買老董股票的當時,股款是匯到哪個戶頭?匯款水單可以讓我拍照並刊登嗎?」
〔評析〕問題A的答案,有以下兩種可能性,各自表彰著不同的法律責任,再往下研究,會比表面上看到的更有趣百倍。
可能性一:款項匯進劉正雄個人的戶頭。劉正雄很有可能是看壞老董牛肉麵的前途,在此刻用高價拋售自己所持有的老股,獲利了結;這種情形下,記者就更應該向老董幾家店(包括台北、上海、洛杉磯)周圍的住戶或商家查證,瞭解老董是不是真的有來客數及營收下滑的狀況,這樣豈不更能保障記者整天掛在嘴上的「民眾知的權利」、讓日後不至於再有民眾因此而受到詐騙?
可能性二:款項是以台幣(這是合理揣測,因為投訴的人都講台幣)直接匯入老董牛肉麵所屬的「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董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帳戶。如果這麼做,看來似乎是為老董牛肉麵進行現金增資,讓老董牛肉麵充實營運資金,進行更大規模的擴張。但是,只要略懂境外公司操作的人都曉得,那根本就是從頭錯到尾的程序,發不了新股。英屬維京群島就是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和其他境外公司都一樣,要增資得從境外增,股款必須先匯到OBU的戶頭(一般而言都是美金),不這麼做,根本不能發行BVI的新股股票。就算是為了在台灣的開店需要動到投資款,正式的操作方式就是等BVI增資程序辦完之後,透過經濟部投審會的程序匯入在台之營運資金,匯到時再換成台幣。那麼,記者手上所拍到的林姓投訴人所拿到的股票是打哪兒來的,不就更值得詳加調查了?
【提問B】請教劉正雄或其他富董公司的原有股東:「(1) 貴公司之前有沒有作過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要增資發行新股?(2) 貴公司有沒有收到並支用那幾位指控你們詐財的投資人所匯入的台幣上億元的股款?(3) 貴公司就BVI公司之設立及年費繳納等事宜,是委託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或秘書公司處理?能否打個電話請他們接受我們採訪、並說明不涉及個資的貴公司歷來股份發行以及股票如何印製的事實嗎?」
〔評析〕問題B是三連發,它的答案基本上將決定老董的命運。
可能性一:如果根本沒作過董事或股東會決議,那麼這筆上億元的款項就無法以「新股」的地位存在,老董就算收到,也不能發行股票交給林姓投資人等。因此,投資人拿到的股票可能是偽造的、款項也可能被挪用了,而富董公司還可以撇清說是劉正雄個人行為(至於這種鬼話在司法上講不講得通,是另一回事)。
可能性二:不論富董公司是否作了董事或股東會決議,縱使林姓投資人等的款項是以台幣或美金匯入「名義上」屬於富董公司在台灣或境外之銀行帳戶,但實質上富董公司根本不知有此帳戶之存在。這點就更妙了,因為境外公司開立銀行帳戶,只要董事長抱著相關公司設立文件、Sign Bar(通常是個連續供墨的橡皮章)、並親自簽名即可辦理;所以,公司倘若不知道有此一帳戶之存在,劉正雄就算捲款潛逃,公司派也能攤攤手,表示本公司亦屬受害者而莫可奈何(但公司是否需為董事長之行為負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這也是另一回事)。至於直接詢問幫老董辦BVI設立的會計師或秘書公司,是一項從旁查證的工夫,能掌握更具體的程序,確認公司派那邊講出來的話不會牛頭不對馬嘴。
這些東西都不難,也是司法線、財經線、和社會線的記者只要稍加用功都該累積出來的常識。難的地方,在他們太懶,不上進、不好學。
清末之中國因為鴉片之毒,兩廣總督林則徐對宣宗表奏「此禍不除,十年之後,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受命欽差大臣,查辦鴉片。在我們看,主流媒體腦殘之毒,已漸入民間,全台百姓弱智化的傾向亦已無可挽救。倘若我們只剩這種水平的新聞報導,台灣恐怕十年之後也不會有可用之謀士。獨立思考、新聞自由、與媒體深入報導,斷不可能期待大陸、香港、新加坡的幫忙,台灣就此,明顯居於全球總數達十五億的中文閱聽者的樞紐要津。我們只能望向新媒體和自己,務必要努力留存中文智識發展的火種;這也是我們在新聞專業上,唯一能夠作出的卑微冀盼。
打郭董名號吸金 老董牛肉麵詐1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27/3598437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727/440709/
(經原作者授權轉載 / 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