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做人」重於「做事」的地方?非法正義,亦是正義?
評 / 江湖一點評
拜讀蘋果日報《即時論壇》由盧其宏先生撰稿之「道德之重、勞權之清」一文,評論勞動部長潘世偉在擔任勞委會主委與勞動部長期間,手執主掌勞動者事務之權,卻行反勞動之實。這樣的勞動部長,是不適任且早該下台的,但令人意外的卻是他下台的理由—不確定是否真有其事的「不倫戀」。
台灣,是個「做人」重於「做事」的地方?
對於沒有能力、不適任的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我們看到的是民眾無法透過公共的權力,以合法的程序(例如罷免)使其下台。要達成這樣的目的,反而透過檢驗其私德領域(例如感情、學歷、財產…),卻可以在短時間內達成。
非法正義,亦是正義?
這樣的狀況,不禁使我有「非法正義」之感。當事人最終得到其應有的後果,卻不是因為他應得後果的原因。這對社會價值觀而言是扭曲的,當事人不會知道他得到這樣的結果,是因為他做錯另外一些該做好而未做好的事情,而社會大眾評斷的也只是他這個人好不好,而不是他做的事對不對。
錯誤價值觀的影響
在這種社會集體價值觀之下,政治人物不會因為自己做不好的事情而下台,因為只要避避風頭,民眾是健忘的,十天之後又是一條好漢。
政治人物學到的是,只要不被爆料抓到自己私人把柄,或者不要擋人財路,就可以厚著臉皮安全下莊。
摘文:
在這短短1年半間,關廠工人捨命抗爭、薪資停滯惡化、外勞聘雇飆增、失業率停滯4%以上、非典勞動雇用攀升、勞保緊縮、派遣就地合法,小規模激烈抗爭不斷。
潘世偉早該下台,面對全台灣900多萬勞動人口與其家庭生計的下滑,潘世偉難辭其咎;面對抗爭頻傳,勞工被迫以命相拚,潘世偉更是罪魁中的罪魁。然而,全台勞工被出賣時只能看著潘主委變成潘部長,現在,潘世偉卻因為「不倫戀」成為千夫所指。這是說,全台900萬勞工生計不比潘世偉個人感情重要,官員可以踐踏勞工卻只需要為自己的感情對大眾負責?這是什麼邏輯?
當這個社會檢驗執政者的標準只剩下個人道德時,我們能怎麼期待人民處境的改善。
我們現在只能被迫去看教育部長論文是否抄襲,而不是教育如何轉向私有化與變成跨國資本投資的產業;
我們只能看交通部長是不是去喝花酒,而不是國道BOT對於公眾與受雇者的影響;
對於勞動部長,我們只能看他是不是騎腳踏車夜訪學生家,而無法用勞動條件的惡化來質疑他。
因為後者他們都不需下台負責,只有前者他們才可能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