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人舉出世新大學與清華大學招收陸生時,簽下了所謂的「一中承諾書」。以清華大學招收陸生的相關文件為例,此書的內容並不長,關鍵句只在「本校開設各學系專業課程,並無涉及與兩岸關係一中一台等政治議題相關言論,特予承諾。」所謂的「並無涉及」,其規範範圍可能指整個學校、可能指課程內容,可能指學者或學生的言論,不算是很明確。但歷來也沒人認真去管那種東西,反正大陸學者或學生來了臺灣,私下隨便你怎麼說。畢竟,學術交流應保持政治中立,不讓政治立場參與其中,這一點是兩岸學術界的共識。但私人討論當然應該是自由的。
然而,大陸學者、學生來臺學術交流,不得不經過某些官方程序:臺方學校需要提供「承諾書」或「聲明書」(又稱「政治意向書」)給中方學者,再經過其相關單位的認可,方可來臺;而中方學者需要提供詳細個人資料給臺方的內政部移民署,審核通過後方可拿到「入臺證」。也就是說,這類文件本就行之有年,對許多行政人員而言,早已是見怪不怪的事,視其為書面上的程序而已。但社會大眾的反應顯然不是如此,尤其是近來年輕世代的臺灣意識高漲,視這類文件有如不平等條約,亟欲去之而後快。
從文件本身來看,它是對臺的、單方面的限制,所以有人指其是違反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而從官方框架上來看,這類文件屬於數十年來兩岸關係磨合下的一環,是為了學術交流能夠正常進行而有的產物。那麼,這類文件究竟有沒有正當性?它是從根本上就不應該出現,或僅為用詞不當的技術性問題呢?如果兩岸本就是對等的國與國關係,它的出現的確莫名其妙;但在臺灣(中華民國)普遍還不被國際承認為獨立國家的前提下,它的出現是否代表一種必要的妥協?
從字面上看,它承諾的是:在課堂上,反對「一中政策」的任何說法,都不會被提及或宣傳。這不免讓人聯想到言論管制。當然,某些人的疑慮也非毫無來由,畢竟臺灣的確經歷過言論管制的年代,才好不容易走到今天的自由開放。在這方面,臺大的「聲明書」顯然圓滑地多:
本校向來秉持自由學風之原則,對於所有來校交換/訪問之學生,皆以此原則來推動學術之交流。貴校學生來訪臺大研修期間,本校仍應遵循此一原則於接待系所選讀課程暨從事學術交流相關活動。兩岸近年交流密集,暢通無礙,本校特此重申辦學原則並誠摯歡迎貴校學生來訪之意。
這刻意避開了「一中一臺」等敏感字詞,而且看來也更有堅持己方原則之意,而非迎合某些政權。那麼,相較於清大的「承諾書」,社會大眾是否更能接受臺大的「聲明書」內容呢?或是兩者根本就是半斤八兩呢?
筆者在此並非要主張「承諾書」的合理與否,而是想指出它是兩岸政策磨合下的、學術界彼此心照不宣的產物。它的本意不是「一中承諾」,而是保持學術正常交流,在此意義下,清大與臺大的用詞固然不同,但基本目標則是相同的。此事涉及兩岸關係的交流應如何進行,社會大眾若能從此角度來關心,固然是好事;但要視其為一個政治性事件還是技術性問題,則將反映出臺灣社會的輿情對於這類磨合產物的基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