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肝新藥送進健保會討論後,依媒體報導,果如預期,委員會議一致支持明年納入健保給付,但,應由公務預算支付。若公務預算無法編列,應由健保總額中如何挪出,成為未決的爭議重點。然,衛福部卻立即宣示要將C肝口服新藥納入健保,所需經費約30億元已籌得,限額約有八千人可受惠,預定明年實施。
這是一再重演的老問題。衞福部和健保署,似乎不太在意,也不思整體性的考量、規劃。只要喊出「加惠」病人的口號,似乎任何支出都變成小事。反正預算不夠,提高保費就可以了。健保的興亡,攸關全民福祉,實不應等閒視之。對此次事件,我想提出二點個人看法,供大家參考。
(一)、衛福部和健保署,不應即興行事:以此次事件來講,在財源未明確前,即宣示明年開始實施,難免給人粗糙、即興之印象。雖然宣稱明年30億經費已無問題。但,後年及以後呢?難道開放健保給付後,能再取消?如果,未來又有昂貴的新藥、新治療不斷出現,要不要比照?以台灣的健保保費,真的有能力源源不斷提供所有病人連已開發國家都難以企及的治療嗎?衛福部和健保署,就像散財童子。碰到問題,總是開幾個會,想花錢打發了事,而不是整體性的思考對策。不管是公務預算外注或健保本身支出,羊毛終究還不是要出在羊身上?
如果,衞福部和健保署真的有心處理C肝問題,個人建議,不妨考慮下列二個方向看看:
1.收回健保給付的政策,依B型肝炎防治計劃的方式,䆺愼以國家預算長期編列;2.由病人部分自付:這可能是爭議較小的方式。自付的金額,不妨從寛認定。針酌以自付現行標準治療之費用和新藥費用之差額為原則,由病人自由選擇。這是相對較穩定的做法。法律部分應如何修改,則不妨尋求多數共識。
(二)、醫師應避免過度介入爭議:醫師的職責,在於給予病人應有、該有的合理治療。因此,不宜過度介入爭議性議題的決定,以免涉入醫學倫理的兩難。醫師應放在新藥治療是否確實優於舊療法的判斷上。這純粹是醫學問題,應以專業醫師的共識為主。實在沒有必要,也沒有立場,直接介入到選擇病人的決定。以此次事件為例,醫師若直接介入決定,至少,勢必面臨難以解決的兩難困境:1.若新藥真的那麼有效,為什麼50萬人只選出8000人?;2.若新藥真的那麼有效,為什麼不及早治療(不是更有利病人的預後?),反而要選擇舊法無效或較嚴重的病人優先?3.若新藥那麼有效,要不要考慮病人的其他條件?如,年齡、身體狀況及有否酗酒、藥物濫用等不利預後的客觀因素?等等。這些都不是依醫學倫理,醫師應該回答或決定的問題。因此,只宜在必要時,依病人的急迫性、可治療性及預後等因素,綜合考量後,將各種情況列下,提供健保會及衛福部參考、取捨。然後,依其最後(政治性/政策性)決定,執行合理的治療即可。醫師盡可能給予每位需要的病人,受到該有的治療,這是職責。但,一旦受限於客觀環境而必須做出選擇時,除提供病人各種治療的利弊分析外,其最後取捨之切點,應由社會共識來決定。
過去八年,衛福部已逐漸偏離了傳統該有的決策軌道。政策的形成,仰承上意似乎凌駕於專業判斷。健保署,似乎亦漸有此趨勢。因此,即令中、基層員工依然兢兢業業,高層卻與民眾愈離愈遠。除了對政治性決定一意孤行外(如,在健保虧損下,仍執意配合中國,擴大及鬆綁境外就醫條件等),只要碰到問題,即制式的以另立新制或新增預算來敷衍,而甚少真正花心思來面對和解決問題。就像,當地基出現龜裂、不穏時,卻以上漆及加蓋亮麗的違建來因應一樣,不僅舊問題未解決,反而又製造更多新的問題。
期望衛福部和健保署高層,能夠力圖振作。除了蠃回所有辛勤員工的專業尊嚴外,更要重新獲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