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不是聯合國的一員,但基於人道以及與國際社會的連結互動,我國應該透過各種管道向歐洲各國表達願意協助收留難民的訊息。
在法國巴黎遭受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SIS)恐怖攻擊,造成百人以上死亡的重大事件後,對於歐洲各國來說,要如何面對ISIS造成的難民湧入問題,可以說是相當的困擾。
雖然我國不是聯合國的一員,但基於人道以及與國際社會的連結互動,我國應該透過各種管道向歐洲各國表達願意協助收留難民的訊息。
很可惜的是,我國政府除了譴責暴力,向法國表達誠摯哀悼與慰問,全面強化國內安全維護工作之外,並沒有太多的具體作為。
由此可知,我國的外交除了以美國馬首是瞻之外,到底有沒有自己的立場? 恐怖攻擊發生時的對應方式,是否總是只有臨時性的表態?如果政府沒有徹底對此做出檢討,國人又只把視野放在國內的藍綠選舉戰場,就無法真正了解我國在國際上還可以扮演哪些角色與做出哪些貢獻。
其實,世界人權宣言第14條的原則即為保護和促進難民的人權並履行國際義務,人人有逃避迫害至他國尋求庇護的權利。我國應該也要依此原則,在人道救援難民的領域上,為這些難民的穩定生活做出貢獻。
筆者建議,我國相關單位應該制定難民認定基準,並規劃收留難民的流程,以及研究出在當前國際情勢下,我國可以優先收容的難民身分,最後再與當地國政府完成協助收留難民的協議。例如我國可以優先收容難民中的年輕人,讓他們以留學生的身分來台灣念書。
一直以來,政府與國人總是強調人權有多重要以及要如何提升國家的國際地位,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這些理念與自我的期許,而能夠從口號落實為行動,再從國內走向國際,主動承擔協助收留難民的責任。如此,我們才可以真正自傲地對世界各國說,我們的國家雖小,但我們關懷人道的心卻無限寬大。
作者 / 孫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