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制度下,很多的菁英人才因為作文的緣故吃了悶虧,那些明星學術高中也因此錯失了許多被埋沒的人才。
學校參加全國性複習考的成績出爐後,我並沒有喜悅,雖然我帳面上的成績是全班第二名,但我深知,我應該是全班第三名。這一套教育會考的升學計分模式,社會大眾都應該深思。
同樣是考5A的人,其中一個錯了七、八題,另一個卻可以錯到三、四十題,這樣誇張的差距卻只因為教育會考三等級的計分政策,大家拿到相同的比序分數。而台南市奇怪的比序標準更讓明明錯了三、四十題但是作文六級分的人,贏過了只錯七、八題但是作文五級分的人。
我就是因為作文得利,在班上的排名躍升一名,表面上是贏了,但我不喜歡這般不光采的勝利。班上有位同學也因為台南市『優先』比序作文成績,造成原本全校250名左右的同學一下子跳升到120幾名,只因為他作文拿到五級分,贏過所有等級為5B的學生。5B學生中,有許多人是5B++,比他少錯四十幾題,因為會考分級的計分方式,因為台南市『作文至上』,優先比序作文成績,扭曲了原有的公平排序。這般的景象,就跟去年六月中第一屆十二年國教教育會考剛實施時,基北區所發生的作文亂象同出一轍。
這樣的制度下,很多的菁英人才因為作文的緣故吃了悶虧,那些明星學術高中也因此錯失了許多被埋沒的人才。作文的好壞原本就是一個主觀而沒有標準答案的測驗,而且複習考作文是由各個不同學校、不同班級的老師各自批改,絕對沒有統一客觀的標準。讓一個非客觀的作文評分在會考中佔據極重要的地位,是否有些適得其反呢?在這樣的風氣下,只要作文夠好,就算成績沒特別突出,也能比更優秀的學生擁有主動選擇權,這叫做考試公平嗎?
我們眼睜睜地看著外國孕育出一批批精銳的學生,反觀我們臺灣漏洞百出的教育政策下,學生又能開拓出什麼樣的未來呢?
作者 / 陳子瑜 (台南市倒楣國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