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對許多人來說,是可以相信,並且可以公評的。不過,如果具有起訴民眾的無上權力,那司法就應當謹慎為之,不可以逾越法律。
但,陳嘉義檢察官,居然做了最壞的示範。在鄭文燦的案子中,以“變造”跟“剪接”的方式,讓鄭文燦入罪。若經過司法詳查,這罪行一定得加倍辦理。
司法之所以重要,在於所有的評判,都必須依照證據。有幾分證據,說幾句話。如果,連證據都是假的,那如何取信於人民呢?也因此,陳嘉義們,是破壞法制的黑手。跟立法院的藍白諸公們,不是一模一樣嗎?

到底,對於陳嘉義這種檢察官,要怎麼應對呢?到底,人民遇到故意入罪的污衊,要怎麼自保呢?底下,將從幾個面向來探討:「1. 陳嘉義的辦案,有政治目的,背後主謀應該抓出來;2. 陳嘉義們,在面對變局之下,不應被輕輕放過;3. 讓雙標的藍白閉嘴的最好方式,就是貫徹法制。」
首先,陳嘉義的辦案,有政治目的,背後主謀應該抓出來。陳嘉義的動機,除了自報私仇外,是不是有政治目的呢?這應該要好好調查一番。畢竟,如果放任這案子不了了之,難保下次不會有其他人遇到同樣的狀況。而這個結果,對照先前柯文哲對鄭文燦案的評論,可以說,還給鄭文燦一個公道。當白營一直要把鄭文燦,當作罪大惡極的貪污來打。那柯文哲案,已經超越更多、更多了。相比之下,陳嘉義有著司法的權柄,卻這麼做,真是令人髮指!
再者,陳嘉義們,在面對變局之下,不應被輕輕放過。是否有其他陳嘉義們,這是司法改革,必須落實的。幸虧,審判法官明察,不然檢察官如此亂起訴,真是非常可惡。尤其,其心態的不正常,將一場多人會議,變造成三人“密會”,更是活生生地造謠與污衊。想來真的非常惡質。難怪,此案前後簽結多次,卻無端又被拿出來“冷飯熱炒”,這真是“太離譜”啦!我想,政治的謾罵與攻訐,無可厚非。但,泯滅良心的濫起訴,真的不可取。
最後,讓雙標的藍白閉嘴的最好方式,就是貫徹法制。不管是陳嘉義的胡亂起訴,還是藍白委員們在立法院的毀憲亂政。都是在顛覆我們原有秩序的法制,讓我們的國家癱瘓。只有將這些雜質,好好的過濾。透過民意基礎、法治基礎,重新做出選擇跟裁決,才能還我們一個乾淨的台灣!這真是當務之急。
從栽贓、誣陷的恐怖檢調,國家機器真的動起來了看陳嘉義們,可以發現:「有政治目的起訴,背後主謀應該抓出來,還鄭文燦一個清白;在面對變局之下,陳嘉義們不應被輕輕放過,要揪出更多;貫徹法制,就是讓國家正常化,最好的方式,來汰換不適合的人!」
作者:黃宗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