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展教育不只學習科學方法,也該學習科學倫理
科學展覽是台灣中小學科學教育的一大盛事,它的規模很廣,全台灣每間學校每年都會參加,經歷層層篩選脫穎而出的都不是普通作品,有些成果令人眼睛為之一亮,有的卻讓人不免懷疑,這個年紀學生的能力真的做的出來嗎?
理想上做科展的目的不是得獎,享受隨之而來的升學優待。科展主要的目的應該是推廣科學教育,培養學生尋找問題,思考與設計實驗方法,收集材料,動手作實驗,整理資料,解答與討論問題的能力,這套過程就是所謂的「科學方法」。
假如一套完整的研究是學生自己從頭到尾完成,師長只在旁邊輔助,那麼不論成果如何,有沒有得獎,必定能學到寶貴的研究經驗,未來不管繼不繼續從事研究,都能更加了解科學。相反的,有些作品雖奪下大獎,學生在整個過程中卻只是配角,如此學生是藉科展得了名利,對其養成卻未必是好事。
跟學界一般的多作者論文不同,科展講求老師只在旁指導,以學生為主體的「獨立」研究,科展作品必需是「學生自己做的」,但什麼叫做「自己做的」?最基本的是一定要由學生親自動手,別人可以幫忙,但不能代做,例如這個《建中生目睹:學生科展教授爸教作假》狀況,百分之百不能算學生自己完成。
然而研究只是動手做實驗嗎?不只,一套完整的研究,至少包含開始的概念發想,中間的實驗執行,到最後的結果討論。假如一件作品只有中間動手的部分由學生完成,但開始的問題思考與後面的結果整理,都完全由他人代做,那麼也不能算獨立完成。絕大多數學生都不夠成熟,或多或少需要他人協助,因此這當中頗為灰色。
台灣法律規定必需考過駕照才能開車上路,開車該遵守的規則,藉由考駕照這個制度,能讓每位駕駛得知。科學研究也有一套科學社群的「科學倫理」要遵守,這套規則不像法律一樣有強制力,也沒有統一測驗與條文,但萬一觸犯行規,後果不見得不比違反交通規則嚴重。
沒有人天生就懂法律,法律一定要學習才知道,也沒有人天生就懂科學倫理,也就是科學社群的規範。做科展也算是踏入科學研究的領域,但有人教過參賽者科學倫理,學生分得清研究上很多灰色地帶嗎?常見的科學倫理問題是造假與抄襲,人人皆知不能造假,造假通常也不難理解,但什麼叫作抄襲,恐怕不是那麼直觀。
假設一個狀況:高中生找大學教授指導科展,教授派出研究生跟高中生「合作」,高中生後來在學校老師幫忙下做出成品,但題目跟這個實驗室團隊之前發表的論文幾乎一樣,內容也有重複,老師卻對這篇論文毫不知情。這個狀況下,高中生可能已經無心犯下抄襲的大忌。
這個虛構的例子裡,有幾點值得探討。第一、大學教授是否為了求名,給予高中生過度支援以助其得獎?第二、大學實驗團隊在協助高中生作實驗時,有沒有提供相應的科學倫理教育?第三、學校老師對同學計劃的掌握是否充分,還是只要學生能得獎,不管怎麼做出來都好?第四、高中生是否了解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或是根本高興就好亂做一通?
高中生「拿學長發表的實驗照做一次」後擺進自己的報告,即使實驗是自己做的,教授與研究生也知道,這種事依然算是公認的抄襲。然而初入科學界,不懂科學社群的遊戲規則無可厚非,抄襲的責任大部分應該屬於大學教授、實驗室研究生與指導老師,不過不代表學生毫無責任。
科展最重要的目的是教育,學生不但該從科展中學到如何做研究的科學方法,也該學到從事研究時應當遵守的科學倫理。現實上不可能要學生通過某個科學倫理的證照後,才能參與科展,但無論如何,科學界的人在指導科展時,不該只傳授科學知識,也該培養學生正確的態度與嚴謹的科學倫理。
作者 / 費文侯
命題委員水準低落可見一斑
確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