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崩壞」新聞近日在台灣各界廣傳,大量的急重症病患僅由少許醫護人員照顧,不僅醫護過勞、醫療品質也有疑慮,若要解決「醫療崩壞」問題,減少入院人數是治本之道,然而第一線的長照制度卻面臨分流亂象,若不改革錯誤的制度,恐讓長照體系無以為繼,醫療負擔恐更嚴重。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為了照顧450萬名以上老年人口,政府設置1966長照服務專線,推動長照分級制度,設立日照中心與C級巷弄長照站,試圖建立完善的體系;在分流體系中,2至4級、情況輕微、亞健康的長者適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或C級巷弄長照站,據點能規劃一系列適合亞健康長輩的健康促進課程,讓他們在社區活動中不僅保有尊嚴、又能延緩老年退化速度,而日照中心負責收容4至8級長者,更適合服務中度以上、重度、失能、失智等需要照護的族群。
然而,現行分流機制失衡,許多本該進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C級巷弄長照站的長 者,卻反倒被日照中心收容,導致日照中心人滿為患,各種程度的個案共處一室,不僅輕度長者無法接受有效的延緩退化服務,甚至連累真正需要日照服務的長者,導致加重照顧人員負擔,照護福祉受嚴重影響。
當民眾有長照需要時,常會撥打1966長照專線尋求協助,理論上專線應該依長者狀況推薦合適的照護機構,然而部分長照專員疑似為了績效,將所有申請者一律導向日照中心,如此一刀切的做法,不僅忽視長者的幸福,更加重國家財務負擔。
根據現行補助制度,長者使用日照中心僅需支付16%的費用,其餘84%費用由納稅人買單,每增加一位長者進入日照中心,等於全國多負擔一個人的照顧費用,所以一味將被照顧者分流進日照中心,簡直毫無財務永續觀念。諷刺的是,長照專員為了說服民眾選擇日照中心,最常見的說法是「有補助可以領」,令人納悶這些體制內的人是真心為老人權益、國家財政著想嗎?
雖然日照中心收容長者僅需支付16%費用,但部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C級巷弄長照站照顧長者的費用,仍比日照中心部分負擔費用輕,相比不只實惠,被照顧者持續在社區上課,不僅不會成為家庭的負擔,延緩老化也能為國家省下一系列可觀費用,長者也能獲得更有品質的老年生活。
隨著老齡人口愈來愈多,長照體系更應謹慎規劃,然而目前分流體系不落實,反而產生更多盲點,比如現日照中心收容2至8級的長者,若以商業利益考量,被照顧者情況愈嚴重反而愈有利,試問輕度健康中心長者在日照中心能達到延緩效果嗎?加上原本照顧品質不佳、照顧人員疲憊等問題,只怕未來提早成為「臥床病患」,甚至有部分業者成立安養院,發展成「一條龍服務」,讓長者後半生被機構「綁架」,等於從一個老人身上扒多層皮,不僅長者可憐、家屬負擔沉重,國家也浪費更多無謂的開支。
相對而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C級巷弄長照站為了延長被照顧者待在社區的時間,勢必努力延緩退化速度,給予盡心盡力的照顧,長者也得到更有尊嚴的服務。因此讓不分程度的個案一律進入日照中心,短期相當不健康,長期對國家有害。
面對高齡化挑戰,建議政府應徹底落實長照分流體系,依據長者情況分流至適合的場所,讓情況輕微、亞健康的長者在社區內獲得良好照護,接受延緩退化課程;需要被照顧者進入日照中心,才能真正保障長者福祉。解決「醫療崩壞」的解決辦法之一是延緩長輩的退化速度、延後長者的退化時間,才能確保財政永續,延續大家珍視的長照制度。
作者 / 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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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結合公部門、非營利組織、宗教團體、社區、失智者與照顧者,形成任務與夥伴團隊,進而推動多元化的融合社區活動;需要一個國家層級政策制定與地方雙向合作,擴大資源共享。 多數人不太認識失智症,也將安置失智症患者的失智症長照機構(包括日照中心與安養院),視為是一種嫌惡設施,以致多數人敬而遠之,如何改善失智症長照機構,成為台灣這個高齡化社會的重要課題之一。失智症長照機構到底要如何改善改變呢? 首先,依據衛福部統計,國人十大癌症死亡率之首就是:氣管、支氣管和肺癌,而老人家的上呼吸道與支氣管功能都已經退化,很多老人家都容易反覆出現肺炎;其次,失智症長照機構本來就擔心裡面失智症的老人家,胡亂走動以致走失或是墜樓,所以門窗緊閉,這將不利失智症長照機構的收容環境。 加上失智症長照機構都是縣市政府委外的民營機構,經營成本上錙銖計較,不太可能多投入成本加以改善硬體環境,以致加重人們的嫌惡設施印象。看看歐洲的經驗,對失智症者的「觀念的不同」。他們與所有人同樣是社會公民,能透過社區參與,促發社會動能與社區營造,加乘累積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例如:「歐洲基金會失智策劃小組」(EFID)推行失智友善社區計畫時,指出四個關鍵要素:透過全面教育建立應對失智者的正確觀感與態度;失智者是社區的一份子,並非醫療資源與公共服務的被動享受者;要結合公部門、非營利組織、宗教團體、社區、失智者與照顧者,形成任務與夥伴團隊,進而推動多元化的融合社區活動;需要一個國家層級政策制定與地方雙向合作,擴大資源共享。 其中,首要重視的第一步,就是將失智者視為「有特殊需要」的一般公民,能夠融入社區、參與活動、做出貢獻,是一項「社會資本」,而非社會成本,進而失智友善社區就不是一個嫌惡設施,也就有了改善環境的契機。 相信,只要觀念改變,失智症老人不會是社會負擔,失智症長照機構將也不會再是嫌惡設施,將可以加以改善與改變。 作者/ 孫榮富
In "時事"

照服員不是一般的家庭幫傭,他們是必須要經過專業的訓練與考試才能領有證照的角色,這樣的設計在長照2.0中是為了讓照顧者不會成為下一個被照顧者,也能讓被照顧者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持續老化。有尊嚴的善終是一場無止盡的進修,不管從長照法或者醫療法上,民眾需要去嘗試並給予政府意見,而政府似乎也需要提供更多的資訊,讓民眾瞭解相關知識,才能相輔相成。 因為奶奶的過世,選擇了接觸長照機構 這是一種自我療傷的儀式感 筆者在此系列第一篇中有提到 奶奶失智症發病前有嚴重的妄想症,也是從那時候懷疑起家的意義 在長照的日子,有位從日本長照機構打工留學回來的同事跟我分享,在日本老人能老化的多有尊嚴 筆者沒有出國過,但那是一個可以想像的畫面 在接觸不管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外籍看護媒合,甚至是養護中心的個案家庭中 深感台灣目前長照2.0與病人自主權法,普及化的狀態真的嚴重落後 我國時常借鏡各國的經驗,不過我想最大的問題,還是普遍處在國人不願意接受與體驗,導致政府單位沒有足夠的樣本數進行改進 而最大的問題,筆者認為,莫過於價格與價值觀念的不同,捨不得親人受苦的情感取捨在經濟能力間 例如在接觸的個案中,曾經聽到有案家曾經因為經濟狀況不允許,只能不停地貨比三家,選擇了入住最便宜的機構,最後因為家人未被妥善照顧,而導致病情惡化,最後才明白,能貨比三家,便宜未必不好,但深入了解每一分花出去的價格最後轉換出來的價值更為重要。 也有這樣的例子,曾經有家屬要求機構是否能讓高齡96歲,但是尚有意識,只是行動較為緩慢的老母親,能不要因為安全考量而綁住手腳限制行動。 但這樣的狀況,我們也僅能詢問家屬,是否願意多花錢直接聘請外籍看護,不然我們為了住民的安全,還是會綁住手腳,這是在機構中常見的狀況。 接觸長照後,加入了幾個社群平台的社團,許多照顧者或被照顧者時常在上面交流訊息,卻也時常看到照服員無奈地抱怨。 例如有些案家在申請長照居家服務中的「BA15:家務協助」,法規上是被照顧者活動的範圍(一房一廳一衛),卻時常被要求連其他地區也要幫忙打掃,有的案家會說願意私下加費用,但這樣的要求不意外就是對於長照的不了解。 照服員不是一般的家庭幫傭,他們是必須要經過專業的訓練與考試才能領有證照的角色,這樣的設計在長照2.0中是為了讓照顧者不會成為下一個被照顧者,也能讓被照顧者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持續老化。 有尊嚴的善終是一場無止盡的進修,不管從長照法或者醫療法上,民眾需要去嘗試並給予政府意見,而政府似乎也需要提供更多的資訊,讓民眾瞭解相關知識,才能相輔相成。 延伸閱讀: 有尊嚴的善終—是後代強求?還是個人造化?(系列文連結) 作者 / 晶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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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從前年開始轉戰政府提倡的長照產業的大學同學,一整天狂打電話,一直要約今晚喝酒。曾經在路上看過他推著老杯杯在公園裡,還是帶著身障人士在醫院做復健,一整天在這座城市裡面奔波著,四處幫老人家處理他們身邊沒辦法處理的家務事:如簡單的代購買菜,到身體清潔日常家務等等。看著他每天忙得不亦樂乎,覺得他從連續兩年國考失利失意之中走出來,找到他的人生意義。他常說,要照顧別人,要先照顧好自己,因此他戒掉過去貪杯跟熬夜的壞習慣。所以現在他在早上上班時段吵著要喝酒,就知道他的工作遇到一些困難了。 到了下班時候,我們在約定的快炒店見了面,一開始他就狂灌了一罐玻璃瓶裝的啤酒,就跟他當年被分手的那一晚,我知道如果不擋下他的話,他一定會把自己灌到生活無法自理的窘境。因此我開始話題了,問他工作如何,而他也開始大吐工作時的苦水: 「他媽的,每次公司都說甚麼歡喜作甘願受,我每天早上抱著開心的心情上工,結果呢?不是啊,下班都是滿滿的怒氣外加負能量!上個禮拜好端端的案子,因為我家人確診,結果就一句話被換掉了,不然就是被個案杯杯打,他老婆順便加入雙打、要不然就是阿嬤亂摸屁股等等,家屬要求特別多,作個居家清潔還要被要求從四樓掃到一樓、家裡沒有沐浴乳洗衣粉等等的,我還要自掏腰包,真的是作功德的,作功德也就算了,回公司又要被一堆鳥事包圍,想要換公司,但又卡在政府的缺工補助,不然就是男性照顧服務員根本很難有班,哪些阿公阿嬤都希望給哪些歐巴桑服務,男性照服員根本職場弱勢!!夠了真的是夠了!」說完又喝下一大口啤酒。 聽到他的訴苦,自己家中長輩也是使用這項服務的受益者也是他的所服務幫忙的個案之一,每次上去山上,都會聽到奶奶稱讚你的同學真的很用心打掃,煮的飯菜又很好吃,如果他真的因為這樣離職不幹還是轉行了,心中不免替他感到惋惜。 從民國96年開始政府開始推動長期照顧計畫用來因應超高齡化的台灣社會,當時的政府都是針對居家、社區服務為主,當時大多廣設社區老人中心,或者稱為老人日托所。但是服務內容死板沒有幫助到家庭照顧者,且長照政策預算沒有前中後配套措施。 105年後開始長照2.0,將遺產稅與香菸健康捐列為長照財源,每年約近300億新台幣用來照顧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粗估每位老人都能使用到近四萬元費用照顧他們的日常生活。 財源有了,但是主要照顧者的照顧服務員們的待遇依舊沒有起色,過去可以用大量時間換取金錢;如今制度化了,照顧服務員們卻依舊低薪,在都市地區服務的照顧服務員每小時時薪水準從220到380元,但最需要幫忙的偏鄉地區的照顧服務員只有一小時兩百元。 許多人都會說,照顧服務員是一個辛苦且高尚的工作,但是尊敬卻換不來現實薪水,也是導致照顧服務員人手欠缺青黃不接甚至在職人員工作上面心有餘而力不足。 薪資部分不用說跟詐騙集團一樣說去柬埔寨月薪十萬,至少可以要有誘因,也不是說政府用短期的一年半缺工補助吸引新血加入,但是一年半後補助結束後,人力還不是無情離開或者另謀高就呢? 如果說民國96年是長照1.0,是政府開始重視老人福利的濫觴,哪民國105年的財政改革與服務延伸就是長照2.0,保障了服務無虞,那接下的十年就是長照3.0就是開始重視年輕照顧服務員的素質與權益了,讓老人家不再是被認為社會、家庭的累贅,而是老中幼互惠的社會產業鏈。 作者/屏東三十路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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