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評司法對立委職權認定,致未來國會問政的影響

  • 時事
  • 民意

震驚一時的立委收賄案判決出爐,幾乎涉案委員均獲判7-10年不等之刑期。惟若細究這份「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原矚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固然立法委員以收受金錢賄賂等不當方式,行使職權確有不妥,但對於立法委員行使職權,尤其是質詢權的認定範疇,似乎過於廣泛,恐令未來立法委員在日常生活都有入罪之風險可能,是否妥當,社會應多做討論。至於法官亦在判決中指出立委助理職權不明,法制規範不全,應當給予立法院鞭策,盡速修訂國會助理法,完善立法體系。

評司法對立委職權認定,致未來國會問政的影響

首先,在立委職權部分,法院認定:「立法委員與行政機關官員會面是否在行其質詢權之職務而定,故不論名義是早餐會、咖啡會,地點不論在立法委員辦公室、餐廳,只要立法委員於與行政官員會面時係為行使其質詢權,則均屬其職務上之行為。」這段語意,筆者觀之感到極為震撼。換言之,立法委員只要除睡覺時間外,凡張口與行政官員對話,便是行使質詢權。若立委遇到某基層公務員,講的隨便任一句話,都可能構成質詢,這不但與現實生活情境相反,也是輕易入人於罪,對法治社會的健全並無助益,也等同變相承認,立委開口每句話均屬質詢,若公務員未多加理睬,是否有藐視國會之嫌?這樣逕行認定,是讓立委與人民距離更遠,還是讓更近?對於代議政治發展有無助益,這都值得各界深思。

再者,目前的立法委員多數都有選民服務時間,其目的在於解決選民(實際上往往不限於選區內選民)各種大小疑難雜症,有關選民的請託案件,立法委員究竟該如何處理?這在實務運作上,其實很講究默契與倫理,但若要將其框之為立法委員職務上行為,恐與現實社會有一定程度落差。

在法院判決中指出:「辯護人固辯稱「關說」、「陳情」非屬立法委員之職務行為……是否屬於立法委員職務上行為之行使,應以立法委員因關說或請託後所從事之「特定行為」是否屬其職權之行使而為判斷,而非以立法委員接受人民關說、請託後所為之行為均以關說、請託行為視之。」換言之,法院認為,在該案判決中,有關所謂「關說」、「陳情」仍可構成立委職務上行為,因此可以衍伸至貪污治罪條例適用可能,但筆者認為法官的逕行判定,恐又有過度擴長解釋之可能,甚至這可能是司法權與立法權之矛盾核心。

按日常生活中,選民服務之陳情,立委拿回陳情案後交辦行政官員,幾乎不可能無後續特定行為,至於進行到哪些程度,涉及職務上行為?哪些程度又無?這幾乎是法官全然自由心證空間,並無一套客觀標準。若真全採自由心證,若立委擔憂入罪可能,未來選民服務之陳情請託,均不處理,或是採最低度方式進行關切,恐多數陳情案均不可能獲得選民預期之結果,而這樣的社會真是我們所要?這真是我們對立委問政的想像?

要知道的是,多數選民遇到的疑難雜症,扣除明顯不合理的請託案,有些可能只是行政機關濫權致人民生損害,或是不夠積極作為,使人民受害。立委若處理相關請託案,不能採更大力道的關切,那人民之權益將無人聞問。至於行政官員對於立委交辦之請託案,究竟以何種角度視之,這也無一套客觀明確標準。

只能說,多數時候行政官員也是基於行政立法的和諧,彼此互相尊重,在可盡力之範圍內,進行處置,但真是因為狹義的立委法定職權而致使行政官員不得不從之,恐怕是想像成分居多,與國會現實運作並不相符。

總之,筆者認為,法官在審判進行過程,有關職權認定部分,應當多傳喚與此案無涉之行政官員及資深立委出庭作證,以實質了解行政、立法運作實情,不宜逕行憑藉通念、法條、先前判決之想像,而對立委之職權及行為增添擴張理解空間。

最後,有關立委助理法制面不足,法院提醒:「立法委員之公費助理雖為國會之重要幕僚,然在法制面迄未有完整之規範」這項結論是正確的。

法官指出,國會助理「相關權利義務關係散見於「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遊說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立法院處務規程」等位階不同之法令中,亦僅對公費助理人數上下限、由立法委員自行聘用、適用勞動基準法、助理費編列與支應單位等事項為框架性規定,並將之視為立法委員之關係人,至於公費助理應具備之資格、聘用期限、工作業務與分配等,全然委由雇主即立法委員自行決定。」顯然對於立委助理之保障不足,亦缺乏完善的薪酬與職權認定,由於模糊空間大,致使立委助理待遇普遍偏低、工時偏長,在勞動環境差的條件下,無法留住好人才,立法及問政品質難有期待。而部分留任助理者,在惡劣環境下為生存,可能鋌而走險從事灰色地帶之不法行為,這都是惡性循環,故相關法制作業有加緊修正之必要。

台北地院的這號判決,涉案立委層級廣泛,又涉立委及助理互動的職權認定說。未來若各級法院之見解不一,恐需司法高層做出共同統一見解,以利未來司法審判進行,以及國會問政的順暢運作。

 

作者/慎之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2022-07-21 慎之

Post navigation

反智主義?台大還有多少「智」可以反? → ← 戰時防衛中樞的另一種思考

Related Posts

為何委內瑞拉未對美軍集結提前反應?一場多層次的戰略誤判

今年初,美國啟動名為「絕對決心行動」的軍事計畫,動員三軍快速向委內瑞拉方向集結,最終成功突襲並拘捕委內瑞拉總統,而總統在整個過程發生時竟仍在睡夢之中。乍看之下,這似乎只能用軍力懸殊來解釋,但深入分析後可以發現,真正導致委內瑞拉完全沒作出提前反應的,不是單一因素,而是一連串涵蓋軍事、情報、政治與心理層面的結構性誤判。 首先,美軍若真的準備發動這類高風險行動,通常會以高度隱蔽的方式進行兵力集結,避免引起目標國的警覺。美國擁有成熟的「低可偵測部署」能力,可以透過分散部署、例行化航行掩護、遠距離戰力平台與區域盟國合作等方式完成集結,而不讓委內瑞拉的雷達網、軍事監視系統察覺任何異常。委內瑞拉本身的海空監測能力有限,軍備老舊、雷達網不完整,使得其本來就難以辨識美軍行動。即便美軍已經開始逼近,委內瑞拉也可能完全 unaware。 然而,武器落後並不是關鍵。更深層的問題在於委內瑞拉政府對美國意圖的錯誤預期。委內瑞拉長期採取高度政治化的對美敘事,認為美國不會直接動武,因為這會引發國際反彈,甚至可能破壞美國自身在拉美的戰略布局。在這種自我安慰下,美軍的異常行動可能被詮釋為外交施壓而非軍事威脅,使得整個國家未能進入戰備狀態。這種錯估敵方意志的情況在威權體制中相當普遍,因為領導者往往只接收到被過濾過的「安全資訊」。 委內瑞拉情報體系的封閉性也加劇了這種問題。在威權政府中,情報官僚傾向於報喜不報憂,不敢呈遞可能讓領導階層不悅的訊息。再加上情報系統彼此之間互不信任,往往導致情報呈報延遲或消失。換言之,即使有軍官或情報人員注意到美軍部署異常,這些訊息也可能無法有效抵達決策核心,或被高層視為「不必要的驚慌」。因此,當行動發生時,總統毫無警覺便不足為奇。 除了情報問題,軍隊士氣低落與腐敗也構成另一重要因素。委內瑞拉軍隊在經濟崩潰背景下已長期受後勤不足、逃兵率提高、薪資被通膨侵蝕等問題所困,軍事體系早已疲弱。部分軍官甚至未必願意為政權冒險,尤其在面對美軍壓倒性武力時,選擇不報警、不動員甚至消極配合,都並非不可想像。換句話說,即便軍方察覺風險,也未必會採取行動。 最後,美軍的作戰方式本身就使委內瑞拉難以反應。美國擅長外科手術式的「斬首行動」,如夜間滲透、特種部隊快速突擊、電子壓制與極速撤離等。這類行動的設計本來就旨在讓對方毫無準備,而不是打消耗戰。整個行動可能在數十分鐘內完成,讓對方無法動員或反擊,使得領導者在睡夢中被捕反而是這種戰術邏輯下最典型的情境。 綜合來看,委內瑞拉之所以毫無提前反應,並不是單純因為軍力落後,而是因為錯估美方意志、情報系統封閉失能、軍隊士氣低落、體制內部腐化,以及美軍本身精密的快速突襲戰術所共同造成的一場「全面性戰略誤判」。這不是軍事問題,而是政治、體制與心理共同交織的結果。 作者:那麼

鄭麗文的「恐怖預言」,捧普丁是民主、罵賴清德是獨裁?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在中常會上語出驚人,將賴清德比作面臨死刑求處的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繪聲繪影地編造賴清德將「鋌而走險」、發動戒嚴甚至挑起戰爭的恐怖劇本。這番言論不僅是邏輯上的嚴重滑坡,更暴露了國民黨為了引起台灣內部動盪,不惜扭曲現實、自我打臉的心態。 首先,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宣布戒嚴須經立法院通過或追認。當今立法院由藍白兩黨掌握絕對多數,賴清德若宣布戒嚴,藍白立委只要舉手表決就能否決。鄭麗文拿「戒嚴」當鬼故事恐嚇台灣社會,就是欺負台灣人不懂憲法。 一個曾讓台灣經歷全世界最長戒嚴令(38年)的政黨,竟然有臉指控民選總統要「搞戒嚴」,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國民黨是一個擁有「戒嚴專利」與「獨裁DNA」的政黨,反過來指著受民主機制層層節制的賴清德大喊「獨裁」,這種毫無羞恥心的歷史失憶症,令人嘆為觀止。 其次,鄭麗文「幻想」賴清德發動武裝政變解散國會,有可能嗎?台灣軍隊國家化已久、軍方嚴守中立,執政黨發動武裝政變推翻在野黨,這種毫無邏輯的囈語,竟成了鄭麗文口中煞有介事的「迫切危機」。指控賴清德會「故意製造兵凶戰危」來實施戒嚴,更是倒果為因。鄭麗文這套說詞,不過是配合北京的認知作戰,在台灣內部販賣恐懼,藉此削弱台灣人的抵抗意志。 最令人感到精神錯亂的,莫過於鄭麗文對「獨裁」與「民主」的標準。當全世界都在譴責普丁入侵烏克蘭的暴行時,鄭麗文在專訪上大談普丁體制有其民主正當性。一個發動侵略戰爭、修改憲法讓自己無限連任、暗殺政敵的普丁,在鄭麗文眼裡是可以被理解、被稱頌的;而一個經過民主選舉產生、在國會面臨朝小野大困境、處處受制於在野黨的賴清德,卻被她貼上「獨裁」、「比尹錫悅更危險」的標籤。 最後,國民黨無差別地擋總預算、卡國防經費,加上過去兩年在立法院違憲濫權的種種作為,才是真正的「癱瘓政府」。 鄭麗文憂心台灣未來能否順利迎來總統大選並政黨輪替,真的多慮了。台灣人的確擔心台灣未來沒有總統大選,迎來的不是政黨良性競爭,而是北京接管,屆時台灣只剩下香港式的「愛國者治臺」。在這模式下,沒有擋預算的在野黨,沒有罵領導人的自由,只有像鄭麗文這樣符合北京標準的「愛國者」能在那裡歌功頌德,那才是台灣真正的末日。   作者:秦靖

Taiwan’s 2026 Local Elections: A Shift in Political Balance

Taiwan’s 2026 local elections will take place amid a rapidly evolving political landscape shaped by the 2024 presidential transi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a competitive three-party system. While local contests […]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在全球法制中呈現高度多樣化,各司法領域依其文化脈絡、倫理判準、家族制度與生殖醫療發展程度,形成不同監管模式。本文以比較法視角,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並與台灣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出的代理孕母法案進行制度性比較,旨在釐清各模式之政策考量及其可能對台灣生殖法制的啟示。 一、加拿大模式:反商業化與「利他型」框架 加拿大聯邦法採取明確的 非商業代理孕母(altruistic surrogacy) 模式,禁止支付超過必要費用補償代理孕母,也嚴格禁止代理仲介營利。其立法目的在於避免脆弱女性因經濟壓力進入市場化的生殖勞動關係。親權確認須經法院程序,以確保代理孕母、委託父母與胎兒的權益均受到平衡保護。 此模式反映加拿大對「身體自主」及「生殖非商品化」的倫理重視,也形成全球無償代理孕母的重要參考。 二、澳洲模式:州分管制與強調倫理審查 澳洲多數州亦採 無償代理孕母模式,並強化倫理審查程序,包括心理評估、關係背景調查以及法院核准機制。部分州要求代理孕母與委託方具有既存社會關係,目的在降低剝削風險並確保代理行為基於互信與非市場性交換。 整體而言,澳洲制度介於加拿大與歐陸保守模式之間,兼具「無償原則」與「強化監管」兩項核心。 三、美國加州模式:市場化、契約保障與明確親權制度 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被視為全球最為成熟的 商業化代理孕母(commercial surrogacy) 模式。其特徵包括: 允許代理孕母取得報酬; 允許仲介機構營利並提供完整服務; 以契約法保障代理母、委託父母與醫療端之權利義務; 採「出生前命令」(pre-birth order)直接確認委託父母親權。 加州模式的核心理念在於 契約自由與司法保障,其高程度市場化與法制完整度,使其成為跨國代理孕母常見目的地。 四、台灣陳昭姿法案:介於無償與有限補償之間的本土化模式 陳昭姿立委版本之代理孕母法案呈現混合型設計,兼具國際無償模式與台灣本土倫理考量,具有以下特徵: 非商業化,但允許必要補償:制度定位接近加拿大與澳洲,但較後者彈性。 以醫療機構為核心監管單位:強調倫理審查、身心評估,以及對代理母健康保護。 禁止利益交換與商業仲介:旨在阻絕市場化鏈結。 親權確認採法律程序審查:並未採加州式的完全契約化模式。 保障代理孕母自主權:包括健康風險中止權、免受強迫或不當壓力等。 […]

Recent Posts

為何委內瑞拉未對美軍集結提前反應?一場多層次的戰略誤判

為何委內瑞拉未對美軍集結提前反應?一場多層次的戰略誤判

今年初,美國啟動名為「絕對決心行動」的軍事計畫,動員三軍快速向委內瑞拉方向集結,最終成功突襲並拘捕委內瑞拉總統,而總統在整個過程發生時竟仍在睡夢之中。乍看之下,這似乎只能用軍力懸殊來解釋,但深入分析後可以發現,真正導致委內瑞拉完全沒作出提前反應的,不是單一因素,而是一連串涵蓋軍事、情報、政治與心理層面的結構性誤判。 [...]

More Info
鄭麗文的「恐怖預言」,捧普丁是民主、罵賴清德是獨裁?

鄭麗文的「恐怖預言」,捧普丁是民主、罵賴清德是獨裁?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在中常會上語出驚人,將賴清德比作面臨死刑求處的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繪聲繪影地編造賴清德將「鋌而走險」、發動戒嚴甚至挑起戰爭的恐怖劇本。這番言論不僅是邏輯上的嚴重滑坡,更暴露了國民黨為了引起台灣內部動盪,不惜扭曲現實、自我打臉的心態。 [...]

More Info
Taiwan’s 2026 Local Elections: A Shift in Political Balance

Taiwan’s 2026 Local Elections: A Shift in Political Balance

Taiwan’s 2026 local elections will take place amid a rapidly evolving political landscape shaped by the 2024 presidential transi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a competitive three-party system. While [...]

More Info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在全球法制中呈現高度多樣化,各司法領域依其文化脈絡、倫理判準、家族制度與生殖醫療發展程度,形成不同監管模式。本文以比較法視角,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並與台灣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出的代理孕母法案進行制度性比較,旨在釐清各模式之政策考量及其可能對台灣生殖法制的啟示。 一、加拿大模式:反商業化與「利他型」框架 加拿大聯邦法採取明確的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