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的現象,值得社會及早教育、重視與防範。太年輕的孩子就過早面臨婚姻與育兒,正好是對愛情懷有憧憬與夢想的年紀,並不知道愛情只是婚姻的底色,長長的婚姻畫布上,需要身心契合與成熟的兩個人,彼此合作無間,才能劃出色彩繽紛的圖畫。
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下藥迷昏一對子女後將他們勒斃,自己尋短卻倖存。新北地院判她死刑,引發各界爭議。甚至有律師指出父母攜兒女輕生,日本稱為「親子心中」,視為一種莊嚴的解脫儀式。絕大部分,依精神耗弱輕判或緩刑,未遂的更有不起訴處分。
身為兒科醫師,認為日本這樣的文化、應該隨時代的進步與脈動有所調整與前進。兒童並不是附屬於父母的物品,具有生存與健康之優先權。台灣兒科醫學會曾針對無故殺童案件發表聲明,所有人應確認兒童有與生俱來之生存與健康之優先權,並應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適性之發展。
國家施政必須遵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之規定,確認兒童有權享有特別照顧及協助,並且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然而從民國98年至106年,兒少不當對待(簡稱兒虐)案件通報數,從21,449 遽增到59,912件。
這名29歲的單親媽媽,帶著7歲女兒和6歲兒子,7年來獨自照顧兒女,等於她在22歲時,就已需要面對有著許多惡意、歧視的殘酷社會。筆者也曾在醫院遇過一個1歲昏迷的孩子,在問爸媽病史時,未婚的媽媽17歲,照顧者是媽媽的新男友,19歲。受虐的孩子因為腦部的嚴重傷害,終身智力障礙、肢體半邊遲緩、連笑容,都是不對稱的。17、19歲的爸媽,自己都還是個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如何有能力照顧另一個孩子?如此的悲劇複製,只是從一代下延到另外一代。
早婚、早育的現象,值得社會及早教育、重視與防範。太年輕的孩子就過早面臨婚姻與育兒,正好是對愛情懷有憧憬與夢想的年紀,並不知道愛情只是婚姻的底色,長長的婚姻畫布上,需要身心契合與成熟的兩個人,彼此合作無間,才能劃出色彩繽紛的圖畫。身心還未成熟就當上爸媽,往往以為生下的小孩是乳膠做的,輕輕眨眨眼睛,開關一關上就停止;生活是扮家家酒,不需要金錢與穩定經濟,即可過上浪漫的愛情生活。
出自我們之身、最親愛與深愛的骨肉與兒童們,他們將來到一個什麼樣的世代?智利詩人曾說過:「他的骨在長,他的血在生,他的意識在形成。我們對他的一切不能答以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作者 / 陳家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