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應出在制度的不思改進和人謀不臧。
作者 / 楊庸一
從壹週刋爆出頂新餿油集團存在守護大門神後,電視上的名嘴即接連不斷的爆料,門神們亦有呼之欲出之勢。如果所言屬實,其層級之高與涉及之廣,真令人咋舌。
本以為沸沸揚揚的多處檢調聯合大搜索,會循線剝絲抽繭的至少找出幾尊大門神。沒想到,卻只在屏東抓到一隻「可疑」的小蝦米。除了中央不斷苛責地方外,餿油案已超過一多個月,下架仍頻頻,未有平息的跡象,中央似乎也漠不關心。
食安問題固然複雜,但,卻非毫無規則可言。以衛福部食藥署現有的人才、設備,只要確實執行,要做最基本的把關,應綽綽有餘。事實上,從日本人留下的基礎,衛生處時期已有食品藥品的管理機構和機制。雖然時代的變遷,使食品、藥品的管理愈來愈複雜,但,專責單位也從衛生處的一個小小的科,擴大為如今龐大的署。如果還是無法應付,相信問題應出在制度的不思改進和人謀不臧。從2008年以來,大家已知道問題的癥結所在,也看到了解決應有的方向。只是,六年來情況並未受到重視,整個問題也愈來愈惡化。就是到現在,政府還是在大玩自戀式防衛機轉的遊戲,毫無解決的誠意和決心。這才是問題的真正核心。
基本的食安把關,並不如想像中困難。即令真的缺乏系統性的概念,學學日本現成的方法,選取對台灣適宜的部份,稍做調整,不就ok了?事實上,只要能初步做到下列三項,相信食安即可不再成為台灣人的夢魘。
一、對大宗進口食物原料,做有效嚴格的稽查、檢驗及流向管控:在2008年食安風暴時,源頭的管控及原料產地的標示,已被提出。只是,衛福部似乎未能有效實施。這是危機不斷的原因。如果能確實掌控,一旦危機發生,只要從源頭往下循線追查,即可找出流向及包括的範圍。上架、下架的問題,也只要依中央依所獲得的資料,下達地方執行即可。根本不應存在中央與地方的爭議。對大宗進口食物、原料的基本檢驗項目和方法,應制統一的標準。至於抽樣檢驗的方式,則不妨依國家別(如,已開發國家或其他國家)訂立鬆、緊二套標準。目前,最引起關注的是中國。尤其,在「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恊議」中,中國只要自行認証,即可輸入台灣。一旦成真,將是台灣食安的最大漏洞。大閘蟹,即是典型的例子。從頂新的例子,你怎能知道其他在中國設廠的台灣大商家,不會循此偷渡?
二、市面產品的監控和抽驗:這是地方衛生單位的主要職責。如何抽驗,中央應有一套統一的標準。將抽驗的產品,依規定送至食藥署或指定的檢驗單位。然後,由食藥署決定下架與否的根據。下架及不得上架產品的取締執行,由地方衛生單位負責。對不合格產品,亦循線往上追查。從上、下循線的追查,相信大多違法產品,將可大幅減少。以檢調和國稅局的效率,只要願意,相信從買賣發票中,大魚還不手到擒來,也不會只抓到「小蝦米」。
三、實驗室的設立,應確實、可行:除了上、下游的監控外,實驗室的可靠性,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從此次食安的處理過程,如果報載屬實,食藥署是否依應有的專業處理,實令人質疑。從抽驗取樣方式,到測量儀器的規格、敏感度等,似乎有失嚴謹。大宗進口食品原料的檢驗項目,似也未盡完整。「無異常」和橙劑的爭議,即是明顯的例子。食藥署應對整個取樣、檢驗項目/內容及結果等,有更明確流程公佈。以食藥署現有的人才、設備,雖不如美、日、歐的FDA,不過,應付台灣基本的食安檢驗,相信不會有任何困難。問題可能只在工作量而已。以台灣的生物科技能力,要找到具有公信力且具有基本食安檢驗能力的研究機構或大學實驗室,根本不是問題。食藥署只要透過認証,選定幾家,以受託代檢方式,來來分攤檢驗工作,應已足夠應付。要求大廠自設實驗室固然重要,但,沒有外在的有效監控,將毫無意義。
食安風暴已二個月了。雖然政府煞有介事的召開國安會議,整個危機處理,似仍在虛應故事。食安問題和國安會議,我實在看不出有何關聯。國安會議的成員中,難道衛福部是重要成員?食安的危機,理應比照SARS的處理方式,由衛福部為主導,其他相關部會積極配合,才能快速解決。只是,看到食藥署忙得焦頭爛額,政府高層卻悠哉游哉的跑選舉,以及忙於加碼退休軍公教的春節慰問金,你想食安風暴有救嗎?
食安問題沒有所謂的亡羊補牢,只有做與不做而已。食安的牢,早已有了。只是牢沒破,不知道為什麼,卻讓那些聰明的羊都跑光了。其中奧妙,値得大家深思。尤其,若中國國民黨在此次選舉中又大獲全勝,豈不是再度坐實及証明它對食安處理的得當性?想想,都食不下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