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總是在想:校園民主,究竟為什麼需要畏懼得用盡全力來防堵進步得太快?畢竟在我的心裡,學生終究只是一群希望校園變得更好的年輕人罷了。
幾天前,筆者在通識課程中看了《刺激1995》這部經典電影,劇中想傳達的希望、自由、體制化、尊嚴等議題,仔細回想,這不正是教育現場仍不停上演的戲碼與議題嗎?近十年來,學生族群受社會整體對於自由、民主的追求影響,在校園內出現了越來越多爭取學生權益、爭取校方依法協助籌組學生自治組織的學生。
乍看之下,學生在校園內的影響力漸漸能與教職員相等,諸多與學生有關的校園事務,上至法律命令,下至校內行政主管的口頭要求,越來越多的事項必須經由學生代表參與討論、表決,甚至是全校性的公聽會、說明會尋求共識後,才能算是走完完整的流程。
然而,近十多年來因應符合相關法規,雨後春筍般的學生自治組織相繼成立,對於校園民主與學生權益的提升,筆者以曾參與學生自治組織的經驗來看的話,並不這麼樂觀。
在校園內,即便各校因應大學法等相關法規的需求,成立了各級學生自治團體,在各級會議上,也需有學生代表參與的規定,大多數的情況下,仍然流於形式。為何流於形式呢?筆者認為,與《刺激1995》中的劇情有異曲同工之妙,在這裡以程序、體制化這兩個部分,來談談校園內的學生團體、各級會議為何至今仍無法完全符合原先立法的期待。
首先,學生參與會議、擁有自己的自治團體是現行法規中規定的事項,一個必須依循的程序。就像電影《刺激1995》,在獄中的犯人們,依法有權申請假釋、請求獄方人員向上提報有利於自己的重審證據……等。身為「依法行政」的管理者,當然願意依法提供學生參與會議、提出意見、組織團體的權利,只不過,提供這樣的權利,並不代表樂於盡力符合學生的期待。
另一方面,早已習慣教育現場對於「服從」要求的學生們,早已被體制化,習慣了上層「要求」進而「執行」的標準SOP,即便相關規定給予學生足夠的彈性,在管教方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短期內恐怕難以讓學生們普遍意識到自己是「有能力改變校園政策」的一份子。
當然,流於程序的會議參與資格與學生自治團體的成立許可,相較於數十年前學生仍無權參與、影響校園事務的狀況已經明朗許多,近年來在民間團體的奔走下,對於學生管教與學生權益的維護相較於以往也進步許多。「先求有,再求有」是學生們爭取學生權益、參與校園事務的過程中,必須循序漸進的過程。只是筆者總是在想:校園民主,究竟為什麼需要畏懼得用盡全力來防堵進步得太快?畢竟在我的心裡,學生終究只是一群希望校園變得更好的年輕人罷了。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校園民主之路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在進步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擔心反對朝著進步之路邁進的人們反撲,進而影響到學生參與校務、決策的空間,除此之外,筆者深信只要堅持走在對的路上,終有一天台灣的校園內會是一個多元、民主且進步的環境。
作者 / 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