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國防自主政策應同時就國家安全與產業面綜合評估,我國海軍過多的老式軍備,是最嚴峻的國安危機之一,就目前狀況來看台灣並不具備全國造的國軍與海巡陣容。
德國海軍全新的F125巴登·符騰堡級(Baden-Württemberg Class)巡防艦首艦2016年交付海試至今,近期卻傳出因專案管理不佳,雷達、電腦系統,乃至於油箱防火驗證成果均不理想,遭到德國海軍拒絕接收。本文認為這項訊息對台灣國艦國造值得警惕。
我國二十年來缺乏大型國防造艦計畫,十二艘錦江級巡邏艦與三十一艘光華六號飛彈快艇技術層面較低階。2015年成軍之磐石艦與沱江艦目前都只有一艘,尚難稱之造艦計畫。90年代獲得美國授權組裝的八艘派里級巡防艦已是海軍進行的最後一項大型完整專案。
從馬英九執政後期到蔡英文上任至今,國防自主成為顯學,海軍接連拋出十多項國艦國造計畫,上從潛艦、驅逐艦,下到快速布雷艇、人員運輸艦都被涵蓋。本文認為,衡量台灣綜合情勢,全國造海軍可行性偏低,本文先以澳洲與加拿大之狀況舉例,再行討論。
澳洲皇家海軍與加拿大皇家海軍近年來均進行海軍艦隊汰換作業,兩國整體構想皆不願採取自研自製,轉而於國際市場尋求成熟設計,融入各國特有裝備、系統,要求外商提供技術轉移與工業互惠,並在本國建造組裝完成;如此將可減少研發風險,以循序漸進腳步一步一步邁向國防自主目標;下表是澳洲與加拿大最近主要海軍建案。
澳洲與加拿大工業研發、製造能力皆優於台灣,但兩國政府在國家安全議題均不願揠苗助長。台灣面臨來自中國武力威脅,這十多年來卻未系統性思考武器更新規劃,政府一次性推出十多項國艦國造計畫,問題卻在於,與海軍急迫之汰換需求相較,國內並無相對應研發、量產與專案管理能力;更何況海巡署去年同時提出高達141艘各式艦艇的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追求國艦國造乃美事一樁,但仍需評估是否有足夠本錢。
首先,慶富承包的獵雷艦案中,美其名是國艦國造,實際上我方除負責組裝五艘外,艦體與戰系分別由義大利Intermarine及美國Lockheed Martin負責,與台灣沒有關係,
儘管台灣基於國際敏感局勢,無法像其他國家一般自由地軍購,不過先前仍有項目未完全把握。舉例而言,美國當時同意供售不只兩艘Osprey Class獵雷艦及四艘Perry Class巡防艦,我國均只購買兩艘,當初台灣若願意編列足夠預算全數購買,對於海軍戰力勢必有相當正面幫助。
因此,短期內我國除編列預算購足美方同意供售武器外,爭取參與美軍建案也是考量方向之一。舉例而言,美國在濱海作戰艦(Littoral Combat Ship, LCS)計畫「沒那麼成功」後,確定下修訂購數量至40艘,另外改尋求一款較LCS擁有更完整正規作戰能力的巡防艦(FFG(X)計畫),並在2020年簽約訂購首艦,全案總數預計20艘。
同一時間的台灣,目前正進行下一代飛彈巡防艦計畫,目前仍在合約設計階段,技術細節尚未明瞭,不過就初步資訊來看,我國下一代巡防艦和美國FFG(X)需求面上有許多雷同性,兩國間不無合作可能。再者,美軍只規劃建造20艘,規模性對於造船廠來說可能有所不足,若台灣暫定的15艘巡防艦訂單加入FFG(X),將使訂購量直接增加75%,相信能提供美國更多誘因。
綜上所述,政府推動國防自主政策應同時就國家安全與產業面綜合評估,我國海軍過多的老式軍備,是最嚴峻的國安危機之一,本文認為就目前狀況來看台灣並不具備全國造的國軍與海巡陣容:
一、由於我國缺乏專案管理能力,產能亦有所不足,所以國造有限資源應集中於無法對外軍購或合作之項目。
二、能循軍購管道獲得的裝備應積極爭取,如此將能降低國造研發風險,並藉由軍購提升國際政治象徵意義。
三、每項軍購應確保我方能獲得相當技術移轉與授權。
作者 / 王悅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