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一例一休二三言(上):歐洲五國之週休立法簡述

  • 時事
  • 民意

對於備受批評的「一例一休」草案,勞動部在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中表示,世界上沒有兩例的立法例規定。(中央社2016/07/06報導)「世界上沒有」這樣的論斷或許過於武斷,但也可能勞動部真的做了大量比較研究而得出這個論斷。無論如何,對於政府、公權力機關的任何表述,都抱持合理質疑、審慎求證的態度,應該是現代公民應有的基本態度。因此,本文擬就外國有關週休之立法例進行比較,檢視「一例一休」是否確實不夠進步以及其相關問題。

然而,受限於語言、篇幅以及時間因素,本文並不可能完全整理世界上所有國家的規範。故比較對象將限制在以德語、荷語及英語為主的歐洲國家,即德國、奧地利、瑞士、荷蘭和英國五國之規範例。本文的比較範圍也並非整體勞動規範,僅聚焦與週休相關的原則性規範以及相關聯的工時規範。這是由於一例一休草案屬於週休規範並與法定工時相關聯,故一起提及。

落在週休規範框架之外的勞動是超時工作、加班,屬於加班相關制度的範圍,本文並不打算詳述。因目前台灣勞基法對於勞工在例假日加班,訂有相對嚴格的法定條件,如依法運作,實際上並不容易符合條件,且勞動部也未對例假加班條件方面提出草案,故這個部分暫不討論。

圖片來源: HiNet新聞
圖片來源: HiNet新聞

前述歐洲五國對週休與工時的立法,大抵如下:

德國的工時法(Arbeitszeitgesetz, ArbZG)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週日及法定假日從零時至二十四時不得要求受顧者從業。」因此就法規而言,德國每週僅有一例假,並相當硬性地規定在週日,但同法第十條允許部份行業可例外地在週日工作;第十一條限制每年應有十五個週日不從業,並規定週日無休假時,應該如何補償勞工。故相對來說,德國的週休規範仍有相當彈性。而德國的法定工時,根據同法第3條規定:「受雇者於每個工作日之勞動時間不得超過八個鐘頭。當六個月或二十四週內的工作日勞動時間平均不超過八個鐘頭時,勞動時間得延長至十個鐘頭。」故單週最高法定工時以四十八小時為原則。

奧地利勞動休息法(Arbeitsruhegesetz, ARG)規範兩種休假方式:週末休假(Wochenendruhe)以及週間休假(Wochenruhe)。前者是指,勞動者享有包含週末整日在內、三十六小時不中斷的連續休息時數(§ 2 ARG);後者則是,在無法適用週末休假時,勞動者則享有包含一個完整日曆天、三十六小時不中斷的連續休息時數(§ 3 ARG)。因此奧地利可以說是法定1.5例假。而奧地利的法定工時,則另以工時法(Arbeitszeitgesetz, AZG)規定。據此,勞動者在普通工時中,每日不得工作超過八小時,一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作者16/10/09補充:勞動休息法還規定,週間休假最遲要從從週六下午13時開始,因此才說是法定1.5例假[§ 3 (2) ARG])

荷蘭對於週休的部分類似奧地利勞動休息法。該國工時法(Arbeidstijdenwet, ATW)規定,對於成年以及為人父母的勞工,規定每一百六十八小時週期(一週)中享有三十六小時的休假,或者三百三十六小時週期(兩週)中七十二小時的休假。(Art 5.5.2 ATW)而且原則上週日不得要求勞工勞動,但合乎一定條件,得以其他工作天休假取代之。(Art 5.1.1 en 5.6.1 ATW)因此荷蘭的制度也該算是法定1.5例假。而荷蘭成年以及為人父母的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週最長不超過六十小時,但雇主應將每週工時控制在十六週內平均工時不超過四十八小時,並且四週內工作時數不多於五十五小時。(Art 5.7.2 en 3 ATW)。

(作者 16/10/09 補充:一週連休36小時計算上不可拆成跨週。兩週72小時則可以拆,但至少需包括一個32小時的連休。)

瑞士的勞工週休規定散見於債法(Obligationsrecht, OR)以及勞動法(Arbeitsgesetz, ArG)中。根據勞動法,原則上勞工在週日(準確來說,是週六23時至週日23時,但可提前或延後一小時)不進行勞動。(§ 18 ArG)而債法裡頭有關勞務契約中雇主義務的規定,也指明雇主應給予勞工每週一日的休假,並且原則上應該在週日;若週日無法休假,則應該在其他工作天中予以勞工一日休假。(§ 329 OR)根據瑞士勞動法,工廠、辦公室、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包含大型零售業中銷售人員的僱員,每週最高工時為四十五小時;前述職業以外的職業,則每週最高工時為五十小時。(§ 9 ArG)

英國雖然屬於普通法國家,除了若干勞動法的重要判決外,亦有對於例假與法定工時的規範。這個部分的主要規範見於工時規則(Working Time Regulations 1998, SE 1998/1833)。在這當中,英國勞工七天中便應有一個連續且不少於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時間。(SI 1998/1833, reg 11. (1))。抑或者,在無法七日內一休時,雇主應給予勞工在一個十四日週期中兩個每次至少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時間,或一個連續且不少於四十八小時的休息時間。(SI 1998/1833, reg 11. (2) (a), (b))而根據這部規則,英國勞工每週最高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SI 1998/1833, reg 4. (1))。

在大致比較過上述五國對於週休與工時的規定,可以發現這五國中並未有強制要求雇主每週兩個例假的規定,對於最高工時的規定也多落在四十到四十八小時這個範圍。因此單純以法規範比較來看,目前勞動部擬推行的每週一例一休草案,基本上與歐洲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差異並不大。甚至一例一休草案的構想,由於具備強制性與彈性,和前述歐洲五國相比,也不算落後。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一例一休
2016-07-26 汞燈

Post navigation

一例一休二三言(下):勞動法應補強的三方面 → ← 台灣年輕世代面臨的經濟惡性循環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當霸凌者的陰影籠罩家門,寫給沈伯洋委員,也寫給沈默的國會!

身為母親與教導孩子「愛人如己」的老師,看著中國媒體大肆散播沈伯洋委員住所的衛星影像,戲稱是「2026新年大禮」,我不禁感到陣陣寒意。 沈委員面對這些威脅時,表現得雲淡風輕,但我看著那些標註精準的衛星圖,眼眶卻忍不住紅了。因為我知道,「家」對每一個人來說意味著什麼。那是我們卸下盔甲、擁抱家人的地方,是我們在這個紛亂世界裡最後的堡壘。當一個敵對的力量,如此赤裸地將一位台灣代議士的私領域暴露在危險之中,甚至在網路上發動人格的毀滅戰,這已經不是政治攻防,這是對一個「人」、對一個家庭最殘忍的傷害。而更讓我感到心疼與不捨的,是我們自家人的安靜。 我想請問在野黨委員及韓國瑜院長:當同事遭外國勢力具體威脅、甚至通緝時,能否暫時放下顏色,給予一點同袍的溫暖?在學校,若孩子被校外勢力欺負,我們教導學生要團結對外。若旁觀者還冷嘲熱諷,這是在告訴下一代:只要立場不同,他人的痛就與我無關。 看看世界上的其他民主國家,2021年,當中國因為新疆人權問題,宣布制裁英國保守黨前黨魁伊恩·鄧肯·史密斯等七名國會議員時,平時針鋒相對的英國首相強生與在野黨工黨領袖施凱爾,齊聲譴責中國的制裁行為,強調議員為民喉舌的權利不容侵犯。當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盧比歐和克魯茲遭到中國制裁與威脅時,民主黨並沒有在一旁看笑話,美國國會兩黨一致通過法案反制,並由國務院出面強烈譴責北京試圖恐嚇美國官員的行徑。 因為他們明白,今天如果不挺身守護自家的議員,明天這份恐懼就可能降臨在任何人身上。那是一種超越黨派的風骨,更是一種「我們是一家人」的堅定。 我真的很害怕,這些網路上的惡意與定位,會不會哪天真的變成了現實中的暴力?沈伯洋委員也是別人的兒子、丈夫與父親,他的人身安全,真的禁得起這樣的試探嗎? 我擔憂網路的惡意會轉化為現實的暴力。懇請國安單位務必以最高規格守護沈委員的安全,這不僅是保護一個人,更是守護台灣的民主不被恐懼擊倒。沈委員,請您珍重,台灣仍有許多溫暖理性的力量,會做您最堅強的後盾。 作者:宜和蓒

當「國際法」成為政爭修辭:藍白要求譴責美國動搖誰的安全?

    近日,台灣部分藍營政客提案,要求政府基於「國際法」立場,譴責美國對委內瑞拉總統採取的強制行動,並進一步主張我國不應「逢迎美國」,甚至暗示應向中國等反美國家靠攏。此一論述表面披著法治與道德的外衣,實則在國際關係理論、實證事實與台灣自身安全處境上,均存在嚴重錯置,值得嚴肅檢驗。       從學理出發,國際法的效力從來無法脫離權力結構而獨立運作。自現實主義觀點以降,國際秩序的穩定並非僅靠規範本身,而是仰賴具備能力與意志的主導國提供公共安全與威懾功能。即便在自由制度主義框架下,國際法與國際組織的執行,也高度依附於強權支持。換言之,抽離權力背景、單就某一行動是否「違法」進行譴責,本身即是一種理論上的簡化,甚至是選擇性失明。       委內瑞拉事件所揭示的核心,不只是法理爭議,而是當代軍事與戰略能力的真實差距。美國能迅速鎖定、拘捕他國元首,反映的是長期累積的情報整合、精準打擊與全球投射能力。相較之下,長年自詡「反美軸心」的中俄,雖在話語與軍費上高調,卻難以對此形成有效制衡。這一結構性現實,對台灣而言並非遙遠新聞,而是直接關係到「誰有能力提供安全保證」的冷峻問題。        然而,正是在此背景下,藍白卻在國內政治上聯手杯葛軍購、質疑防衛投資,並對美國行動高舉道德審判。此種立場在邏輯上形成明顯矛盾:一方面承認強權決定國際現實,另一方面卻刻意削弱台灣自身的防衛能力,甚至對主要安全夥伴展現政治敵意。若依現實主義標準衡量,這不僅非理性,更可能被解讀為錯誤訊號,降低台灣的戰略可信度。       再者,若從國際秩序的歷史演進觀之,美國的行動是否完全合乎國際法,固然可以討論,但其效果卻不容忽視。二戰後以美國為核心所建構的秩序,雖非完美,卻成功抑制大規模國家間戰爭,並為中小型民主政體提供相對安全的發展空間。台灣正是在此架構下,得以鞏固民主制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忽略這一結構性受益關係,僅以道德化語言指控盟友,無異於否認自身發展的制度前提。       更為嚴重的是,部分論者竟進一步聲稱,中國可「比照美國」對台實施斬首行動,並將此作為政治論證的一環。此種說法在學理上混淆「秩序維持行動」與「侵略威嚇」的本質差異。美國行動置於盟友體系、責任政治與國內制衡機制之中;中國對台的斬首威嚇,則明確違反自決原則,並以武力否定台灣的民主選擇。將兩者相提並論,不僅是概念錯亂,更是在公共論述中正常化對總統與國家安全的威脅。       總之,這場譴責案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可以討論國際法,而在於其選擇性運用與政治目的。當「國際法」被用來否定盟友、削弱防衛、淡化威權威脅時,已不再是規範工具,而是政治修辭。對台灣而言,真正負責任的立場,應是結合法理與權力現實,清楚辨識秩序的支撐者與挑戰者。否則,看似高舉原則,實則動搖的,正是台灣最根本的安全與民主基礎。  作者 / 劍藏鋒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保二總隊

為了確保我國的國家安全,內政部警政署保二總隊被賦予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重責大任。他們雖然是警察,而非軍隊,但是這支警察隊伍的重要性在近年大幅提升,其發展動向值得我們注意。 保二總隊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資源委員會台灣工礦警察總隊」,1949年改編為「台灣省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早年主要保衛國營事業與省營事業的財產設備安全。目前官網揭露的管轄範圍,包括國營事業機構(例如台電公司核電廠、中油公司永安天然氣廠)及科學園區的安全維護。 實際上不只如此,政府有意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將擴編保二總隊的員額與派駐地,包括重要的水庫與給水廠、超高壓變電所、海底電纜與衛星機房等水電通訊要地,多達四十餘處。因此,保二總隊首先會大幅擴編員額,從一千五百人增加至三千人,並推動官警年齡的年輕化,以維持精壯的體能水準。其次是提升武力,國防部會依據警政署提出的需求,提供相關兵器與戰鬥教練給保二總隊。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強化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保二總隊轄下新成立一支特勤隊,預計兩百餘人,以「保二機動中隊」為名,外界俗稱為「保二特」。「保二特」的定位,與外界熟知的警政署「維安特勤隊」並不一樣,為了因應關鍵基礎設施相對開闊的周邊環境,出勤時身穿軍綠色的新式戰鬥服,預期將手持突擊步槍,而非短距離射擊的手槍,並比照美軍部隊的特戰編組,強化小隊獨立執行戰術任務的能力。「保二特」甚至要採購三輛輪式裝甲車,顯示其預設的敵情威脅不只是一般的歹徒,而是火力較強的武裝分子。 雖然外界對保二總隊的擴編動向,有一說稱為「第二陸軍」,因為聯想到海巡署的「第二海軍」模式,承擔「平戰轉換」的任務。然而「第二陸軍」的說法恐怕不夠精準,因為關鍵基礎設施面臨的襲擾風險,包括網路攻擊、無人機、第五縱隊等滲透破壞,這些都是保二總隊亟欲強化的防護方向,與陸軍以灘岸阻絕與城鎮戰為當前主要的建軍目標,兩者的發展方向不同。 作者:尚智

國民黨需有「另類的歷史解釋 」

英國史有所謂「輝格黨」( The Whig ) 的歷史解釋 ,相對於保守「托雷黨」( Tory ) 的史觀。看來英國人幾百年前就知道「史觀」或「歷史解釋」對於現實政治和政治風潮非常重要! 我們的民國史有沒有這樣的兩種歷史解釋 ?在台灣長大的中壯、老年人都知道民國史只有一種(右派)國民黨的史觀和解釋。直到最近國民黨內極左的「異議份子」得勢,才令人驚覺到有人不只要修正,甚至要推翻你我熟知的史觀和歷史解釋! 首先,極左的「異議份子」要推翻的是我們「匪諜就是匪諜」的概念。他們說:「匪諜不是匪諜」、「匪謀是為國犧牲的愛國烈士」、「烈士們是兩蔣政權白色恐佈下的犧牲者」。所以秋祭國殤時,你我要悼念「烈士」。 國民大大小小不要再到兩蔣陵寢謁陵,馬前總統可不准像以往再率領國民黨家小,黑衣黑服向兩蔣祭告,淚水含眶,懷念領袖的德澤。從此,馬先生當然不會(或被不准)再向兩蔣敬禮致哀,馬先生必須學會在悼念烈士場合,不忍敵人的犧牲,手足相殘,「號淘大哭」才是! 不但需要學會號淘大哭,許多人也要學習新的「另類歷史解釋」。我們就從民國 13年 中山先生「聯俄容共」說起:中山先生聯俄容共,學習共產黨的思想模式、意識形態、政治、社會、軍隊組織共產黨化:蘇俄紅軍穿起列寧裝,我們穿起中山裝,紅軍有政治指導員,我們有政工幹部,黨指揮軍,進而指揮整個社會、經濟、和文化活動。 孫中山只是典型十九世紀左傾的知識份子。他對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顯學」馬克斯主義,除了吸收是沒有分析和抗拒能力。對於共產國際所提供的思想、黨政軍、特務,應有的組織,和實質的武器支援,無任歡迎。 他要右派國民黨把共產黨看作盟友、不是敵人。他甚至宣言他的「民生主義」是「共產主義」。持平而論他的思想和政治意念是介於「社會民主主義」和「蘇維埃共產主義」之間。這也是為甚麼中共把他看為「革命的先行者」、過渡人物的原因。 中山先生思想的這種兩面性,在他逝世前都沒清楚釐清。這也為甚麽他逝世後,國民黨內有誰才是「總理遺教」的傳人的爭議 ?雙方鬪爭,明的暗的,鬪爭激烈,甚至政治暗殺。 國民黨失掉大陸後,一分為二:一為附匪的「革命委員會」( 簡稱「民革」),二為兩蔣父子反共的「(中央)改造委員會」。事實上今日鄭麗文所宣揚所走的正是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的路線。鄭記國民黨正是「民革中國國民黨」的台灣版。 所以,國民黨不必再以為自己是百年大黨,老驥伏櫪,志在千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新料的鄭麗文主席已經為國民黨蓋棺論定,它就是革命委員會的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的版本。當然它可以在中國共產黨主政下的「政治協商會議」再找張椅子 ! 當然鄭主席志大、言大、嘴大,到處宣揚她希望能和習主席見面,「鄭習會」,共商國事。台北最不缺乏的憤世忌俗的政治達人們,心中暗笑:要不是台灣有綠色勢力、三心兩意的選民、風吹草偃的眾多「草本植物」,共產黨需要整理和統戰,兔死走狗烹,誰需要你 ?黨對黨的平等地位,莫要見笑了! 世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國民黨內的智能之士,你們真的以為你們已經有位「鄭才人」或是「鄭風騷」? 國民黨眼前最重要的課業,需要有「另類的歷史解釋」,歷史眼光必需宏大,從清末的立憲和革命的爭論,搞了近百年的革命,歷史經驗豐富,到底成效如何?國共鬪爭犧牲了百千萬人民的性命,比對日抗戰還多,國民黨一定有寶貴的第一手經驗,也有責任解釋,如果自以為自己是「中國」國民黨的話! 孫中山的「聯俄容共」是不是禍國殃民?這是重中之重,一定需要批評和檢審的。可幸台灣的自由民主,這些反省不再是政治忌諱。甚至,中國共產主義是不是中國歷史的宿命和結論?國民黨更需要解釋和定論,假如他們認定他們的黨是「中國國民黨」,而不是1949年才出現的新黨 ! […]

Recent Posts

當霸凌者的陰影籠罩家門,寫給沈伯洋委員,也寫給沈默的國會!

當霸凌者的陰影籠罩家門,寫給沈伯洋委員,也寫給沈默的國會!

身為母親與教導孩子「愛人如己」的老師,看著中國媒體大肆散播沈伯洋委員住所的衛星影像,戲稱是「2026新年大禮」,我不禁感到陣陣寒意。 [...]

More Info
當「國際法」成為政爭修辭:藍白要求譴責美國動搖誰的安全?

當「國際法」成為政爭修辭:藍白要求譴責美國動搖誰的安全?

    近日,台灣部分藍營政客提案,要求政府基於「國際法」立場,譴責美國對委內瑞拉總統採取的強制行動,並進一步主張我國不應「逢迎美國」,甚至暗示應向中國等反美國家靠攏。此一論述表面披著法治與道德的外衣,實則在國際關係理論、實證事實與台灣自身安全處境上,均存在嚴重錯置,值得嚴肅檢驗。     [...]

More Info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保二總隊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保二總隊

為了確保我國的國家安全,內政部警政署保二總隊被賦予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重責大任。他們雖然是警察,而非軍隊,但是這支警察隊伍的重要性在近年大幅提升,其發展動向值得我們注意。 [...]

More Info
國民黨需有「另類的歷史解釋 」

國民黨需有「另類的歷史解釋 」

英國史有所謂「輝格黨」( The Whig ) 的歷史解釋 ,相對於保守「托雷黨」( Tory ) 的史觀。看來英國人幾百年前就知道「史觀」或「歷史解釋」對於現實政治和政治風潮非常重要! 我們的民國史有沒有這樣的兩種歷史解釋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