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吶喊廣場
  • 轉載
  • 投稿須知

一例一休二三言(上):歐洲五國之週休立法簡述

  • 時事
  • 民意

對於備受批評的「一例一休」草案,勞動部在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中表示,世界上沒有兩例的立法例規定。(中央社2016/07/06報導)「世界上沒有」這樣的論斷或許過於武斷,但也可能勞動部真的做了大量比較研究而得出這個論斷。無論如何,對於政府、公權力機關的任何表述,都抱持合理質疑、審慎求證的態度,應該是現代公民應有的基本態度。因此,本文擬就外國有關週休之立法例進行比較,檢視「一例一休」是否確實不夠進步以及其相關問題。

然而,受限於語言、篇幅以及時間因素,本文並不可能完全整理世界上所有國家的規範。故比較對象將限制在以德語、荷語及英語為主的歐洲國家,即德國、奧地利、瑞士、荷蘭和英國五國之規範例。本文的比較範圍也並非整體勞動規範,僅聚焦與週休相關的原則性規範以及相關聯的工時規範。這是由於一例一休草案屬於週休規範並與法定工時相關聯,故一起提及。

落在週休規範框架之外的勞動是超時工作、加班,屬於加班相關制度的範圍,本文並不打算詳述。因目前台灣勞基法對於勞工在例假日加班,訂有相對嚴格的法定條件,如依法運作,實際上並不容易符合條件,且勞動部也未對例假加班條件方面提出草案,故這個部分暫不討論。

圖片來源: HiNet新聞
圖片來源: HiNet新聞

前述歐洲五國對週休與工時的立法,大抵如下:

德國的工時法(Arbeitszeitgesetz, ArbZG)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週日及法定假日從零時至二十四時不得要求受顧者從業。」因此就法規而言,德國每週僅有一例假,並相當硬性地規定在週日,但同法第十條允許部份行業可例外地在週日工作;第十一條限制每年應有十五個週日不從業,並規定週日無休假時,應該如何補償勞工。故相對來說,德國的週休規範仍有相當彈性。而德國的法定工時,根據同法第3條規定:「受雇者於每個工作日之勞動時間不得超過八個鐘頭。當六個月或二十四週內的工作日勞動時間平均不超過八個鐘頭時,勞動時間得延長至十個鐘頭。」故單週最高法定工時以四十八小時為原則。

奧地利勞動休息法(Arbeitsruhegesetz, ARG)規範兩種休假方式:週末休假(Wochenendruhe)以及週間休假(Wochenruhe)。前者是指,勞動者享有包含週末整日在內、三十六小時不中斷的連續休息時數(§ 2 ARG);後者則是,在無法適用週末休假時,勞動者則享有包含一個完整日曆天、三十六小時不中斷的連續休息時數(§ 3 ARG)。因此奧地利可以說是法定1.5例假。而奧地利的法定工時,則另以工時法(Arbeitszeitgesetz, AZG)規定。據此,勞動者在普通工時中,每日不得工作超過八小時,一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作者16/10/09補充:勞動休息法還規定,週間休假最遲要從從週六下午13時開始,因此才說是法定1.5例假[§ 3 (2) ARG])

荷蘭對於週休的部分類似奧地利勞動休息法。該國工時法(Arbeidstijdenwet, ATW)規定,對於成年以及為人父母的勞工,規定每一百六十八小時週期(一週)中享有三十六小時的休假,或者三百三十六小時週期(兩週)中七十二小時的休假。(Art 5.5.2 ATW)而且原則上週日不得要求勞工勞動,但合乎一定條件,得以其他工作天休假取代之。(Art 5.1.1 en 5.6.1 ATW)因此荷蘭的制度也該算是法定1.5例假。而荷蘭成年以及為人父母的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每週最長不超過六十小時,但雇主應將每週工時控制在十六週內平均工時不超過四十八小時,並且四週內工作時數不多於五十五小時。(Art 5.7.2 en 3 ATW)。

(作者 16/10/09 補充:一週連休36小時計算上不可拆成跨週。兩週72小時則可以拆,但至少需包括一個32小時的連休。)

瑞士的勞工週休規定散見於債法(Obligationsrecht, OR)以及勞動法(Arbeitsgesetz, ArG)中。根據勞動法,原則上勞工在週日(準確來說,是週六23時至週日23時,但可提前或延後一小時)不進行勞動。(§ 18 ArG)而債法裡頭有關勞務契約中雇主義務的規定,也指明雇主應給予勞工每週一日的休假,並且原則上應該在週日;若週日無法休假,則應該在其他工作天中予以勞工一日休假。(§ 329 OR)根據瑞士勞動法,工廠、辦公室、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包含大型零售業中銷售人員的僱員,每週最高工時為四十五小時;前述職業以外的職業,則每週最高工時為五十小時。(§ 9 ArG)

英國雖然屬於普通法國家,除了若干勞動法的重要判決外,亦有對於例假與法定工時的規範。這個部分的主要規範見於工時規則(Working Time Regulations 1998, SE 1998/1833)。在這當中,英國勞工七天中便應有一個連續且不少於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時間。(SI 1998/1833, reg 11. (1))。抑或者,在無法七日內一休時,雇主應給予勞工在一個十四日週期中兩個每次至少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時間,或一個連續且不少於四十八小時的休息時間。(SI 1998/1833, reg 11. (2) (a), (b))而根據這部規則,英國勞工每週最高工時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SI 1998/1833, reg 4. (1))。

在大致比較過上述五國對於週休與工時的規定,可以發現這五國中並未有強制要求雇主每週兩個例假的規定,對於最高工時的規定也多落在四十到四十八小時這個範圍。因此單純以法規範比較來看,目前勞動部擬推行的每週一例一休草案,基本上與歐洲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差異並不大。甚至一例一休草案的構想,由於具備強制性與彈性,和前述歐洲五國相比,也不算落後。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一例一休
2016-07-26 汞燈

Post navigation

一例一休二三言(下):勞動法應補強的三方面 → ← 台灣年輕世代面臨的經濟惡性循環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羅禮士逝世享壽86歲:從《德州騎警》到「Chuck Norris Facts」,一個迷因世代的硬漢告別

羅禮士(Chuck Norris)逝世、享壽86歲的消息,已由家屬透過社群貼文證實,主流媒體亦以美聯社報導跟進。 他的離去之所以在台灣與全球社群引發連鎖悼念,不只因為他是動作片與武術明星,更因為他在網路文化中被再創造成一種跨世代符號:把「不可戰勝」的硬漢形象,轉譯成可被分享、可被改寫、可被集體玩笑化的迷因資產。 在影視史的語境裡,羅禮士代表的是一種「不靠特效也能成立」的身體敘事。他的角色多半不是複雜心理戲,而是以紀律、力量、正邪分明的秩序感,去提供觀眾安全感。這種敘事在今日的串流時代看似老派,卻恰恰解釋了為什麼「Chuck Norris Facts」會爆紅:當世界越來越不確定,越多人願意用誇張笑話把確定性重新寫回來。那些「連眼淚都能治癌」或「時間會等他」的句型,本質不是相信超能力,而是用荒謬對抗焦慮,讓群體在同一個梗裡獲得共同節奏。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迷因化並沒有抹除他作為演員與武術家的「原始魅力」,反而把他推向新的公共領域:年輕人可能沒完整看過他的影集,卻能一眼辨識他的名字與形象;這是一種由網路完成的「文化續命」。當他離世,悼念也會呈現雙軌:一邊是對作品年代的回憶,一邊是對迷因時代的致敬。它提醒我們,名人不再只活在作品裡,也活在使用者的二創、轉發與集體語言裡。 羅禮士的落幕,象徵一個更深的變化:英雄敘事不會消失,但它會被重新包裝成可傳播的碎片。硬漢仍然需要,只是以笑話、貼圖與短句的形式,回到日常生活裡繼續發揮安定作用。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Anthropic拒絕美國政府「接管權」:超級AI治理的主權矛盾,從企業倫理到國家安全的拉鋸戰

當Anthropic傳出基於道德原則,拒絕美國政府要求取得其AI核心技術「完整控制權」時,外界第一反應往往是震驚:在AI被視為下一代國力的年代,企業怎敢對政府說不?但這起事件真正揭示的,不是單一公司與單一政府的衝突,而是2026年全球AI治理進入深水區後必然出現的「主權矛盾」:國家想握住開關,企業想守住底線,而社會最在意的其實是誰能避免AI被濫用。 政府的焦慮並不難理解。當模型能力逼近可自動化大量工作、影響輿論與資安攻防的等級,AI就不再只是商業產品,而是戰略資產。國安體系自然傾向建立「接管機制」:在緊急狀態、戰爭或重大風險情境下,政府可以直接介入模型的部署、權限與算力調度。從國家角度看,這是風險控管;但從民主社會角度看,這也可能打開另一扇門:若AI的能力被行政權直接握住,誰能保證它不會成為政治打壓、監控擴張或資訊戰的工具? Anthropic的拒絕,等於把討論焦點從「該不該管」推進到「怎麼管才不會失控」。企業宣稱的倫理紅線,表面上像是價值宣示,本質上卻是在防止一種治理路徑:把AI治理簡化為「主權化」或「準國有化」。一旦企業讓出完整控制權,模型的道德框架可能被改寫成政權需求,安全承諾也可能轉變成政治指令。這不只傷害企業信任,更會讓AI治理失去最重要的資產:可預測的規則與可被外部檢驗的程序。 對台灣而言,這場爭議的啟示更尖銳。台灣在AI供應鏈與地緣政治上高度依賴盟友架構,但若治理框架完全外包,台灣社會的價值排序—言論自由、程序正義、個資保護—就可能被迫讓位給他國的國安優先。真正務實的路線不是選邊站,而是建立可落地的制度防線:清楚界定政府介入的觸發條件、權限範圍、監督機制與事後責任;同時要求任何高風險模型在台部署時,具備可稽核的安全報告、外部審查與透明揭露。當治理能被制度鎖住,才不需要靠某一家企業的道德勇氣來擋住權力。 這起事件提醒所有民主社會:AI的危險不只在模型本身,而在「誰能無限制地使用它」。真正的AI治理,不是把開關交給誰,而是讓開關永遠受到制衡。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藍天生變!新北市長選戰「逆襲」背後的「鄭麗文效應」?

      2026年的大選鐘聲雖尚未正式敲響,但全台灣最大的票倉—新北市,卻已提前陷入一場波詭雲譎的政治大霧。就在三月初,權威民調機構「美麗島電子報」釋出的驚人數據,宛如投入平靜湖面的深水炸彈;民進黨呼聲最高的人選蘇巧慧,在支持度上竟與佔盡上風的國民黨「最強外援」李四川不分軒輊,令人好奇背後究竟何原因造成。觀目前我國政治局勢,仍由藍白合主導立院,持續遲延國家政策推動,本應使支持者大快人心的格局,如何出現微妙變化?如下,筆者將從各方面分析之。 黨魁「紅利」變「紅害」?鄭麗文的兩岸天平失衡        欲理解這場民調的「黃金交叉」,必須將視角抽離新北市,轉向位於八德路的國民黨中央。自鄭麗文接掌黨魁以來,其鮮明的「大兩岸政策」風格,在國際地緣政治劇烈變動的2026年,顯得格外突兀。儘管鄭麗文強調「拚和平、拚經濟」,並主張兩岸關係是台灣發展的「重中之重」,但在美中競爭白熱化、區域盟友連線轉趨強硬的當下,這種近乎「單向親中」的立場,已逐漸在新北的中間選民與青年族群中產生「外溢焦慮」。專家指出,新北市民中存在大量「經濟選民」與「白領中產」,他們對和平有渴望,但對「背離國際局勢」的政治傾斜極為敏感。鄭麗文在兩岸論述上的強勢與暴走,讓原本走溫和、務實路線的藍營地方首長,無端背負「紅標籤」的包袱。 地方派系的結構性隱憂      另一個推動民調逆轉的隱形動力,源自於國會內部的政治角力。近期,國民黨與地方派系在國會中針對預算分配與法案修訂的「聯手」,被綠營成功塑造成「分贓政治」的形象。當選民看到立法院內的藍營黨團,頻繁與各地方派系進行政治利益的交換,這種「派系共治國會」的既視感,直接抵銷了國民黨在新北市長期建立的行政專業形象。對於蘇巧慧而言,這無疑是天賜良機。其長期透過長期在教育與地方建設的耕耘,結合民進黨中央「穩定施政」的大環境紅利,暫時拉攏部分對「國會亂象」感到厭倦的中立選民。蘇巧慧的「精準逆襲」:從基層滲透到形象重塑      數據顯示,蘇巧慧在板橋、三重等傳統綠營優勢區的基礎穩固,更驚人的是,在過去李四川占優勢的「深藍區」如中永和,蘇的落後幅度正在縮小。這反映出蘇巧慧並非僅靠政黨色彩,而是利用「鄭麗文效應」帶來的品牌危機,精準切入。當國民黨的主軸逐漸脫離台灣主流民意,地方大選就不再只是修橋鋪路,而是台灣本土價值觀的保衛戰。       目前,民進黨正試圖將這股「有利環境」極大化,可策略性地將新北市長選舉定位為「國際觀與鎖國觀」的對決,並透過揭露藍營地方派系與國會資源的連動關係,瓦解藍營的組織優勢。蘇巧慧的民調直逼,與其說是綠營的強大,不如說是藍營在黨主席立場與國會運作上的失策,給了對手一個突破機會。 戰火邊緣的十字路口       新北選情的逆轉,是2026年全台政局的縮影。當國民黨試圖重回傳統兩岸路線時,卻忽略選民對於「權力分贓」與「地緣現實」的警覺。年底的這場仗,對蘇巧慧而言是「逆襲」的起點,而對國民黨來說,若不解決「黨中央與地方民意脫節」的系統性問題,新北這座藍營最後的堡壘,恐將在鄭麗文的個人意志下,隨風動搖。 作者 / 劍藏鋒

台灣為何難以孵育跨國消費品牌?從OEM結構、小市場到資本與通路的系統性障礙

台灣製造能力強,但能跨國擴張的消費性品牌卻不多,關鍵不在「台灣人不會做品牌」,而在產業分工與商業環境長期把企業推向「代工最優解」。政府與研究單位的中小企業白皮書指出,台灣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長期在全球供應鏈扮演ODM/OEM角色,競爭力集中在研發、製造與交期效率,而非面向終端消費者的品牌經營。 首先是市場結構:台灣內需規模有限,人口約2,300多萬,企業即使做到本地知名,也很難靠單一市場長期支撐「品牌出海」所需的行銷、人材與通路投入。 相比之下,美日歐的大市場允許品牌在國內先跑出規模、驗證產品定位,再用現金流與經驗外溢到海外;台灣企業更常被迫「一開始就出海」,但沒有足夠品牌資產與通路控制力,只能用價格與供貨能力切入,最後回到代工或B2B。 第二是資本與風險結構。消費品牌的獲利曲線通常是「前期重投入、後期吃品牌溢價」,早期會被行銷費、通路費、退換貨、在地法規與客服成本吞噬。台灣企業與資本市場長期更偏好可量化、可預期的製造訂單與B2B合約,因為現金流穩、擴產模型清楚;品牌則需要長時間投資「看不見的資產」(心智佔有率、社群口碑、設計語言),在短期財務報表上反而像拖累。結果是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傾向把最強的人才投入製造與供應鏈,而不是品牌、內容、渠道與零售營運。 第三是通路與平台權力。跨國消費品牌的核心不是「賣出去一次」,而是掌握定價、渠道與用戶資料。台灣公司若以代工起家,往往缺乏自建海外D2C能力與本地化零售運營團隊,只能依賴大型平台、代理商與分銷體系。當渠道不在自己手上,品牌就很難累積會員資料、復購機制與售後服務品質,也很難在同一品類裡用產品迭代與內容運營建立護城河,最後被迫回到「比成本、比規格、比交期」。 第四是品牌組織能力的缺口。製造型組織擅長的是效率、良率、成本與交付;消費品牌擅長的是定位、敘事、設計、社群、體驗與口碑傳播。這兩種能力並非自然延伸,而是兩套不同的語言與決策系統。當企業文化以工程與供應鏈為中心,品牌部門往往缺乏決策權,難以在產品定義階段主導;等產品做出來再「補行銷」,通常已錯過建立差異化的最佳時機。 結論是:台灣不缺製造與技術,缺的是讓品牌能長期投資的制度與市場條件。若要提高孵化跨國消費品牌的成功率,方向不應停在口號式「做品牌」,而是把代工結構下的理性選擇改掉:降低品牌出海的通路摩擦(物流、退換貨、稅務合規、在地客服)、讓資本願意承擔較長的回收期、並在企業治理上把品牌視為核心資產而非行銷附屬。否則台灣仍會持續以全球最強供應鏈的姿態,替別人的品牌做大。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Recent Posts

羅禮士逝世享壽86歲:從《德州騎警》到「Chuck Norris Facts」,一個迷因世代的硬漢告別

羅禮士逝世享壽86歲:從《德州騎警》到「Chuck Norris Facts」,一個迷因世代的硬漢告別

羅禮士(Chuck Norris)逝世、享壽86歲的消息,已由家屬透過社群貼文證實,主流媒體亦以美聯社報導跟進。 他的離去之所以在台灣與全球社群引發連鎖悼念,不只因為他是動作片與武術明星,更因為他在網路文化中被再創造成一種跨世代符號:把「不可戰勝」的硬漢形象,轉譯成可被分享、可被改寫、可被集體玩笑化的迷因資產。 [...]

More Info
Anthropic拒絕美國政府「接管權」:超級AI治理的主權矛盾,從企業倫理到國家安全的拉鋸戰

Anthropic拒絕美國政府「接管權」:超級AI治理的主權矛盾,從企業倫理到國家安全的拉鋸戰

當Anthropic傳出基於道德原則,拒絕美國政府要求取得其AI核心技術「完整控制權」時,外界第一反應往往是震驚:在AI被視為下一代國力的年代,企業怎敢對政府說不?但這起事件真正揭示的,不是單一公司與單一政府的衝突,而是2026年全球AI治理進入深水區後必然出現的「主權矛盾」:國家想握住開關,企業想守住底線,而社會最在意的其實是誰能避免AI被濫用。 [...]

More Info
藍天生變!新北市長選戰「逆襲」背後的「鄭麗文效應」?

藍天生變!新北市長選戰「逆襲」背後的「鄭麗文效應」?

      [...]

More Info
台灣為何難以孵育跨國消費品牌?從OEM結構、小市場到資本與通路的系統性障礙

台灣為何難以孵育跨國消費品牌?從OEM結構、小市場到資本與通路的系統性障礙

台灣製造能力強,但能跨國擴張的消費性品牌卻不多,關鍵不在「台灣人不會做品牌」,而在產業分工與商業環境長期把企業推向「代工最優解」。政府與研究單位的中小企業白皮書指出,台灣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長期在全球供應鏈扮演ODM/OEM角色,競爭力集中在研發、製造與交期效率,而非面向終端消費者的品牌經營。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