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台灣的社會運動受到民眾關注的程度,隨著洪仲丘事件、318學運以及香港的雨傘革命等大型社會運動的出現,逐漸看到「公民權」與「公民意識」在台灣人的行動中有逐漸茁壯的趨勢。
社會學家赫伯爾曾經說過,社會運動是為了追求社會現狀的改善,以及有組織性且計畫性的集體行為,且是不間斷的。根據這樣的定義,其實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台灣人仍沒有走進社會運動的世界裡面,大多數的人只會選擇某一領域中一個特定議題選擇立場,跟隨那群散發領袖氣質的社會運動人士走上街頭,慷慨激昂的喊著標語、訴求,在曲終人散後,各自回到各自的生活,並沒有將關注公共議題的精神帶回到原先的環境中。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近幾年在台灣發起的社會運動參與者中,已經有越來越高的比例可以跳脫政黨與走路工的樣態,各自懷著一定程度相同的理想與價值,為了一項訴求努力。對一個國家來說,這是好事,證明了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台灣有越來越多的人民懂得爭取權益、不受利益與團體所控制。
在教育中,知識的價值應該建立在與社會相互連結,親自感受知識與現實中的衝擊之下,所體悟出另一層次的價值。這個部分,也在教育部的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計畫中,計畫目的清楚記載希望培養學生關懷社會,主動參與公共事務、面對新的挑戰與理解、尊重多元文化與價值的精神。
簡單來說,教育的目的是多元的,身為新世代的公民,關注公共議題與追求知識中的理想,應該是每個人一生的功課。但是我們都知道,教育界是個保守的地方,時至今日大多數的老師都還是主張,學生可以主動關心與了解社會議題,但不應去做評論、立場選擇與走入人群試著實踐知識。較為知名的例子,即是反課綱運動期間,武陵高中因有學生參與這場學生運動,武陵校長在朝會時表示:「要參加社運就不用這麼認真唸書」
關於議題表態,彷彿在教育界中是個大忌。在以往的社會爭議事件中,除了國內幾所知名的公私立大專院校與各地區第一志願的學生自治組織有可能以學生的身分表態、具有宗教性色彩的學校依據其宗教信仰而得的立場做出表態外,其餘公私立學校鮮少看見校方甚至是學生自治組織,願意以代表全校教職員生或全校學生的高度,做出表態。
姑且不談若校方或學生自治組織以其高度,根據校內意見或高層意見的大多數作為立場,並公開表態的作為是否是多數暴力,起碼在追求知識的探索與學習,並主張知識應用為實踐的教育場域中,對公共議題具備敏感度並隨時做好表態的打算,應是教育工作中的一環。畢竟,透過表態所激起的校園討論聲浪,是再好不過的民主法治教育、公民教育了。
舉例來說,中原大學校方因其宗教立場,在婚姻平權議題上發表聲明,表示學校因基督信仰立校,認為婚姻應一男一女等傳統家庭價值的捍衛,引起全校師生譁然,隨後中原大學學生自治會發表聲明譴責校方的隨意的表達立場。一來一往間引起學生對婚姻平權議題的好奇,進而了解婚姻平權在吵什麼,甚至深入瞭解性別議題與相關法條。
透過表態,從中可以引導學校學生學習了解社會議題、查閱法條與相關文獻、對於該議題的相關專業領域資訊、整理資訊與思緒後如何表達、言論自由≠胡言亂語……。雖然校方飽受輿論的攻擊,但站在教育的角度來說,教育工作者不應害怕輿論而不做表態,而是要為了做出表態而帶領學生運用所學知識來看待公共議題,並實踐知識。我想,這一連串的思辯過程與引導,是現今台灣社會的教育工作者與相關從業人員應該去思考的-這是活生生的教材,我們在怕什麼?而學生也應該思考-這是活生生的學習機會,我們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