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派人士不滿小英總統維持中華民國現狀的主張,認為小英太過軟弱,打算宣布推動『台灣獨立公投』;李登輝前總統質疑小英總統沒有決斷力與勇氣推動內政改革,兩岸『維持現狀』的主張背離民心;藍營政客更是見獵心喜,不斷以各種議題衝突包裝政治鬥爭的司馬昭之心,要把小英醜化成深陷閨密門醜聞、不得民心的朴槿惠,要求小英總統下台。
看在筆者眼中,當罵小英成為一種運動時,事實真是如此嗎?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早已是全民共識,但是推動台灣獨立正名造成的政局動盪,絕非新政府執政的當務之急。李登輝前總統過去黨政軍大權一把抓,也未曾主張台灣獨立,甚至還恪遵『國統綱領』兩岸統一的遠程目標,卸任後大肆批判新政府『維持現狀』的用心實在不夠厚道。
何況,馬英九投降式的『維持現狀』與蔡英文堅持主權尊嚴的『維持現狀』大相逕庭,全民自然不會質疑小英賣台傾中。
其次,議題衝突的表象背後,正代表著政府進行全盤性的改革。不當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勞工休假制度、年金改革、叛將或賣台人士取消月退俸乃至於婚姻平權等等議題真的是爭議嗎?國民黨掠奪而來的不當黨產不用追討收歸國有嗎?威權統治下造成的諸多違法與不正義行為不用給予被害人平反嗎?勞工們喜歡國民黨執政時與財團沆瀣一氣的剝削政策嗎?年輕軍公教呼喊公平正義的年金改革,別讓希臘老人的眼淚日後在台灣上演;叛將或賣台人士手拿台灣給予的高額月退俸卻在中國聽訓,唱中國國歌,賣台求榮;乃至於婚姻平權的公平人權作為,哪一項政策不得民心?哪一項政策不代表著政府推動改革的決心?
不過,小英政府面對過去威權時代下所制定的惡法保護傘,共犯利益結構的全力反撲更彰顯了司法改革的重要性。轉型正義的落實需構築在完備的司法磐石上,小英政府應仿照東歐國家採用的『除垢法』,針對曾經策劃參與迫害人權的主犯及其共犯,限制其參與部份公職及重要職務的權利。唯有如此,司法才能真正改革,貼近民意。
最後,改革領導者必須擁有強韌的個人意志力與堅強的社會公信力。林全內閣老藍男們優雅的士大夫身段讓民眾彷彿看到馬政府博士內閣借殼上市,改革形象與實際作為乏善可陳。
小英總統應撤換林全閣揆,改讓擁有強韌、不易妥協的道德理想性,更不避諱自己的政治信仰,大談主張台灣獨立,堅定捍衛台灣的主權。這樣的閣揆才能在面對國民黨舊勢力反撲時,堅持捍衛小英總統的改革路線,落實台灣失落許多的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