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總統陳水扁在路上復健遭一名自稱麵包師的民眾擅自拍攝,這也是他第二次以這種方式對他人造成困擾,經制止仍強硬拍攝,甚至事後將影片上網,宣稱害怕遭起底報復,然而,其先前早已在第一次偷拍陳前總統時,便在網路上自po名片,二次相較令人不知如何評價是好。
然而,事件後續的效應才是令人感到憂心的。有國民黨立委前往探視該麵包師,說道若該麵包師有三長兩短,陳水扁要負責;網路輿論面對陳前總統主張偷拍犯法時,竟說道「那你知道貪污犯法嗎」,此類言論更被媒體以標題報導,但實則貪污跟拒絕被偷拍有何關聯?這種反智的言論在陳前總統偷拍案爭議中不斷出現,究其原因,乃是台灣社會在媒體推波助瀾下形成的不理性妖魔化傾向所致。
在媒體推波助瀾下,現在依然有許多人想到陳前總統就「氣得跳腳」,無論是醫生診斷陳水扁生病也要指控他「裝病」、要他歸還貪污金額,如今連保外就醫都要被質疑是裝的。陳水扁竟然成了無論多少專業人士為其背書,都會被人質疑是假的、裝的,甚至連自己的權利都不能主張,大都是因為人們認為他是貪污犯,而在這些人眼中,被視為犯罪之人必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媒體影響之深,使得陳被妖魔化至此,令人嘆息。
然而,妖魔化的行為是反智的、不理性的,是一種不理智的誇大該個人的錯誤行為,進而全面性貶低一個人的地位與權利的行為。這種妖魔化的行為與以人權為根基的民主社會之間存在極端的矛盾,在當前的社會制度預設中,一個人即使違法也應獲得法律保障與社會基本的尊重,如果連這個也做不到,那你我共同生活的社會將成為可以任意流放犯罪人、侮辱犯罪人,甚至成了可自判私刑的毫無人權價值的社會,這並非是我們所期待的文明社會的模樣。以北歐為例,他們普遍給予犯罪人良好的監獄環境,乃是基於這個人即便犯罪,但他仍有權利受到有尊嚴的對待為出發點,這正是一個文明國家與社會對待任何公民所應該抱持的態度。
對陳前總統的評價為何,固然每個人可以有其看法,但不能忽略,縱然他曾被指控違法,也並不妨礙他仍是一個受法律保障的公民,以及他所應該獲得的生活在社會中最基本的尊重。我們期待,有一天人們可以更好的以公民意識與權利的理念相互對待,你或許不喜歡某個人,即便這個人曾受到犯罪指控,我們依然能給予基本的尊重,這是進步文明的象徵,也是台灣邁向文明國家、社會所必須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