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後一個頒發的諾貝爾獎,文學獎,一宣布就引發熱烈討論,因為評審們決定的得主竟然不是文學作家,而是巴布迪倫,這位以歌手身份聞名於世,創作無數的75歲美國人。
巴布迪倫從1962年發行第一張專輯至今,早已不只是一位歌手而已,受他影響的層面非常廣大,恐怕也不只一個世代,而且這份影響仍在持續。別說文藝界,就拿一般與音樂關係不大的科學界來講,喜愛巴布迪倫的科學家為數眾多,至今有超過700篇論文,引用過巴布迪倫創作的歌詞或歌名。
(參考《你知道科學家超愛引用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巴布狄倫的作品嗎?》)
不過質疑巴布迪倫獲獎的聲浪也不少,因為這畢竟是諾貝爾文學獎,第一次沒有頒發給文學作家。每日電訊報的提姆史丹利(Tim Stanley)趁機指桑罵槐《A world that gives Bob Dylan a Nobel Prize is a world that nominates Trump for president》(本文中文版《會提名川普選總統的世界,自然也會把諾貝爾文學獎頒給巴布狄倫》)。
作為一位網路作家,各位讀者知道本文作者第一感想是什麼嗎?
TMD這些賣弄文字的文章真好寫。
把巴布迪倫與川普並列作文章的那篇,讓人慶幸還好新公民議會是台灣媒體,每日電訊報不是。一篇主題是巴布迪倫得到文學獎的文章,竟然完全不理會文學價值,只著重在資格審查,通篇只有欠缺分析的個人情緒流動,論述之粗糙,令人歎為觀止。
這種類比低劣的程度,著實令人歎為觀止:「一個頒文學獎給巴布狄倫的文化,也是一個提名川普當總統的文化……理性是具有選擇性與甄別性的,它不只需要思考,也需要努力才能達成;它要求的不只是使用,更是理解。不用大腦思考、跟著情緒走,太簡單了:『狄倫,因為我喜歡』,跟『川普,因為我高興』,兩者之間沒有太大的差別。兩個都一樣膚淺低俗。」
寫出這種膝蓋反射性的文章,真不知道理性在哪裡,理解在哪裡,情緒倒是很通暢:「迪倫,因為他不配,我呸」。
諾貝爾文學獎是一群文學菁英的抉擇,評審對頒給巴布迪倫的主要說明是:「在美國歌曲的偉大傳統裡,創造新的詩意表現手法(for having created new poetic expressions within the great American song tradition)」,再加上頒獎人對媒體解釋時,特別提到古希臘詩人荷馬與莎芙,背後的深刻意義,明顯不是提姆史丹利的腦袋能夠理解。
(參考《巴布.狄倫與諾貝爾文學獎:如今我們能否再問文學如何可能?》)
給予巴布迪倫這個決定,顯然不是譁眾取寵。近年來隨著新的傳播媒介興起,書市萎縮,不斷有「文學式微」的討論,然而比起憂心「現代人不讀文學」的表面,更深層的問題恐怕在於,「文學在現代還有哪些價值」?
若文學只侷限在小眾,當然對大眾不會有影響力,但弔詭的是,跟任何年代相比,現在是史上媒體最發達,文字載具最普及,識字率也最高的時代,文學的實質影響力真的不如過往嗎?
不如換個問法:「什麼是現代人的文學?」
或許,「文學」其實一直都在那邊,只是它們一般不被當作文學。我們對文學的認知,不該只停留在中世紀以降的傳統分類觀點,而該擴大視野,有趣的是,那恰恰就是古老的荷馬與莎芙作品所展示過的:「為了給大眾欣賞而創作」。
紐約時報的安娜諾斯(Anna North)寫到《Why Bob Dylan Shouldn’t Have Gotten a Nobel》(本文中文版《為什麼說鮑勃·狄倫不該得諾貝爾文學獎》):
「諾貝爾委員會把這個文學獎項授予一位音樂家,就錯失了獎勵一位作家的機會。」
「隨著閱讀在全世界的衰落,文學獎項比以往更為重要。一項大獎意味著圖書銷量和讀者人數的猛漲,甚至對知名作家來說也是如此。不過更重要的是,把諾貝爾文學獎授予一位小說家或詩人可以證明,小說和詩歌依然重要,是值得獲得國際認可的重要人類活動。」
「鮑勃·狄倫不需要諾貝爾文學獎,但是文學需要一個諾貝爾獎。今年,它得不到了。」
這些言論部分反映出,當今文學界的困境是如何產生的。某些文學人士的視野中,文學大餅很小,所以要妥善分配,不能浪費。他們把文學的價值,窄化為諾貝爾文學獎的頭銜與影響力,而現在文學式微,連這個獎都拿不到了,嗚呼哀哉。
閉關自守,只是把格局愈做愈小,唯有擴大認同,重建文學在大眾心目中的價值,才是文學在這個時代的生機,這大概就是諾貝爾文學獎,藉由頒獎給巴布迪倫,希望傳達的訊息。
諾貝爾文學獎頒給巴布迪倫,重新定義「什麼是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