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由學生自主爭取來的學校服儀解禁,如今在教育部一聲令下,所有過去被稱為公民覺醒、個性自由的抗爭成果,一夕之間產生了動搖。教育部近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公佈所謂「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下稱「原則」),內容說明服儀解禁僅僅意味著學生可以「混搭校服」,依然維持校服的設置,在通常時間學生依舊不得穿著便服便鞋,此外,即便學生違反這項服儀原則,學校也不能處罰只能輔導勸說或進行管教措施(如列入日常生活表現、勞動服務或請監護人處理等),同時學校可以自行訂定更為寬鬆的規定,但公私學校均受原則規範,若不遵守將會受到教育主管機關處罰。這一個充滿矛盾的「原則」,不僅是否定了當時自主覺醒的學生們的努力,還打了當時支持這些抗爭學生的政治人物一個大大的巴掌。
先讓我們看看這項「原則」是多麼充滿矛盾。「原則」規定服儀解禁只限於混搭校服,雖然可謂有「進步」,但細想會發現,這其實無異於沒有解禁,早在服儀解禁前,混搭校服就已經是校內常見的情形,有些學校甚至早就開放或是默認這種混搭校服的行為不受處罰,那麼今天頒布這種「原則」帶來的其實並不是多大的改革或進步的表現,教育部官員應多加前進教育現場了解實際的情況,再來考慮服儀解禁的原則方向。此外,進一步考慮會發現,混搭校服的「原則」規定實質上只是使原先的服儀規定死灰復燃,以官方立場承認特定的校服穿搭原則,只不過是繼續讓學校可以用服儀為由壓迫學生的個性自主發展,並否定了當初爭取服儀解禁的成果,政府以如此的方式否定了學生自主爭取的自由權利,著實令人不敢苟同。
再者,「原則」中又說道,學校不能對不符規定的學生加以處罰,只能勸說輔導或進行管教措施,但這種規定某程度上也是教育部官員沒有親身體會教育現場的產物。其實早在服儀解禁前便有許多學校對於服儀不檢是以所謂管教措施進行處置(如勞動服務、通知監護人等等),縱使服儀解禁前有些學校會採取記過手段,但「原則」似乎只是一視同仁地把處罰方式減弱,並沒有使得處罰真正的消失。其實服儀解禁要求的就是學校不應該過度的干涉學生的個性自主,如今,教育部頒布「原則」還同時以官方的立場重申了「處理方法」,這只不過是變相把過去的服儀規定再次復活,讓學校可以大方地用操行成績、勞動服務來強迫學生服從!另一方面,教育部的此一原則同時規範了公私立高中,若不遵守將會導致教育部關切甚至處罰,雖然「原則」中又規定了各校「得自行訂定較前點寬鬆之規定」,但原則的內容不需調整,便能某程度上符合校方要求學生穿著特定服儀的需要,「原則」還有教育部當靠山,既然不去調整「原則」對學校最為有利,那麼試問真的有學校會如教育部所以為的與學生協商訂定更寬鬆的規定嗎?
總的來說,服儀解禁要求的不僅僅是外在的制服的解禁,其實質乃是要求學校放棄權威,尊重學生從衣著、打扮中展示出來的個性自由,學校不應以各種方式強迫學生一定要穿制服或是一定要怎麼穿,這種對學生個性的尊重才是培養、對待一個公民的正確態度,如今看來,儘管有人說「原則」已經比以前進步了,但實質上「原則」似乎只是把過去僵化的服儀權威思維重新帶回校園,讓學校能夠更順理成章的進行服儀管制,並且合理化對學生個性自主的壓迫。服儀解禁尋求的個人自主,在「原則」面前已經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繼續維持學校的僵化保守的心態,以及在這種權力結構下被犧牲的學生個性發展。
回想服儀解禁抗爭時,當時的教育部與民間許多家長、保守團體均大加反對,認為這會造成「學生沒有學生的樣子」,但當時在野的民進黨無不對抗爭學生予以讚揚與支持,蔡英文更於就職不久更以服儀解禁為例子,強調「改變已經發生,改革已經啟動」,但教育部如今公佈此一「原則」,這種變相復活服儀規定的作為,不禁讓人想問,到底新政府的改革在哪裡?當時說的尊重學生個性、尊重公民選擇難道只是口號?民進黨政府上任至今被許多人批評施政已經脫離公民社會,馬政府的失敗殷鑑不遠,奉勸民進黨政府應該引以為戒,更加傾聽、理解公民社會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