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釐清審議委員會中學生代表的定位之後,回過頭來看李家同教授那句「我都不敢審課綱了,國中小學生憑什麼!」,筆者認為那句不但否決了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性,更是將台灣的公民教育畫地自限,打擊了台灣的公民權以及公民教育的價值。
去年的課綱爭議在新政府上任之後,因應當時反課綱學生的訴求以及社會的期待,政府首度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將非政府代表的審議委員中,新增了學生代表。在課綱審議委員會可以新增學生代表後,爭議持續不斷的在社會上討論-學生可以審課綱嗎?在社會針對學生審課綱的資格與條件還吵得沸沸揚揚時,傳出國中小學生也「登記」意圖角逐學生代表,將此爭議拉高了一個層級。
近日,李家同教授公開表示,學生通通「不一定」可以有資格參與課綱審議,甚至語出驚人的表示:「連我都不敢審課綱了,國中小學生憑什麼審課綱?」。李家同教授的言論引發了正反兩方激烈的爭論,亦以一個老教育人的身分道出這個社會普遍大人對於學生代表的看法:學生就是學生,憑什麼審。
在討論小學生「憑什麼」可以審課綱前,筆者覺得要先針對學生憑什麼可以加入課綱審議委員會,又憑什麼可以審。針對新增學生代表,這樣的元素進入課綱審議的成員之中,筆者的想法是:
第一,課綱審議委員會的組織中,對於社會科(地理、公民、歷史)相關的專業學者與教師相信佔了整個委員會中極大的比例,這樣的比例足以讓委員會中維持住整個委員會對於社會科三大領域中「專業」的那一塊。
學生代表的加入,事實上主要的意義在於讓社會各界、教育當局、教育工作者以及相關領域的學者,能夠聽到身為在學學生對於課綱內容的見解與意見。而所謂的在學學生,則是含括了大學、高中、國中、國小。
第二,學生代表參與課綱審議委員會,在一定程度上象徵著學生開始學習循著體制內的方式參與公共事務,並透過課綱議題引導學生向外延伸至國際事務的關注與參與。近年來國內有著「青年覺醒」的口號,不少國人也贊同公民權向下扎根的理念,而課綱審議委員會新增學生代表,即是政府用行動力挺公民權向下扎根、引導並培養學生思辯能力的展現。
在釐清審議委員會中學生代表的定位之後,回過頭來看李家同教授那句「我都不敢審課綱了,國中小學生憑什麼!」,筆者認為那句不但否決了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性,更是將台灣的公民教育畫地自限,打擊了台灣的公民權以及公民教育的價值。
筆者想對李家同教授報告:「李教授,國中小學生當然可以審課綱。」,而對於質疑國中小學生思辯能力的人,筆者認為這樣的質疑是毫無意義的。望眼國外,這個月初才有小學生為了抗議暑假作業而走上街頭,對於公民教育的身體力行,展現了最佳的典範。或許在部分人士看來荒謬而不可理喻,但西方社會對於小孩行使公民權卻顯得習以為常。若國外的自由民主以及捍衛權益的勇敢是來自於對公民權向下扎根的堅持,那麼追求轉型正義、公民權向下扎根的台灣,又為何要排斥一個國中小學生參與課綱審議,踏上關注公共議題與公民權展現的第一步呢?
而多數人認為若國中小學生成功進入審議委員會,恐失學生代表在委員會的價值,筆者認為相對於大學生、高中生已經接受定案的課綱所製成的教科書內容,國中小學生正好是代表「即將接受」未來定案版本課綱內容的學生族群,他們的意見更貼近於受教方對於教材的意見與看法,而他們針對課綱內容所提供的看法與意見,相信更能符合課綱審議委員會納進學生代表的核心價值。
另一方面,對於國中小學生有意參與、進入審議委員會的同學,筆者建議可以斟酌自身的能力接觸一些關於課綱審議中可能會有的爭議內容,試著了解那些爭議內容中,不同面相的支持者的說法是什麼、哪一個說法較客觀並趨近於事實。若對於深入理解爭議內容難度過高,可以先從關注公共議題開始,試著豐富自身對於政治的敏感性,持著課綱內容應趨近於客觀的心態,在爭議內容的討論上以學生受教不應有政治色彩的立場提出建言。
文末,筆者想對於因為年齡而質疑他人是否有能力「參與」的台灣人呼籲,請台灣人民不分年齡的給各個年齡層在追求自我實現的一個機會與勇氣,經驗的累積道理無異於千里始於足下。讓台灣成為一個給各個年齡層勇敢逐夢、自我實現的島,而不是處處都是畫地自限的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