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Uber這樣的新商業模式,能夠存活與發展,一定有它的過人之處,而後續也將取決於政府的態度。但新政府若要鼓勵創新與改變,還要看執政的各級政府官員,腦袋能否換個方向思考。
最近幾則Uber的新聞,引起筆者的興趣包括立委鄭運鵬申請Uber司機、Uber從5月的13號星期五開始打85折等,因為筆者有幾位朋友都是Uber司機,而自己也時常搭乘Uber ,本文將就Uber在台灣的狀況來探討利弊。
首先,鄭運鵬立委申請成為Uber司機,目的是要瞭解Uber的運作,「對於不瞭解的東西進行接觸,而不是聽別人說怎樣就怎樣」,這是很值得肯定的作法。
以Uber提供的服務價值,分幾個方面來討論:
1. 安全性:在乘車的安全性而言,Uber比起一般計程車要來得安全,在Uber的App與平台上,能夠記錄起迄時間與地點,也知道乘客與司機是誰,掉了東西或出了事情都可以即時查得到。
2. 服務品質:想想你在路邊攔計程車的經驗,其實也是賭運氣,一般坐計程車常見的車內不潔、異味、超速、硬要聊天等可能發生的狀況,由於Uber有五星評價的機制,司機必須維持4.5的分數,也就是100分得考90分以上,才能繼續開Uber,因此比較不會發生上述問題。
3. 便利性:在用車前的幾分鐘就要先叫車,Uber平台媒合乘客與附近的司機之後,可以即時看到車子的位置、預估車資,也可以透過電話互相聯繫。同時付款結合乘客Uber帳號中登記的信用卡資訊,下車就直接離開,不需要等找零、刷卡,節省時間還可以設定共乘的朋友們一起分攤車資。
4. 智慧化:遇到下雨或活動等大量用車的狀況,系統會自動依需求加成,會誘使司機往用車量大的地區集中,能迅速減輕該區域的用車量高峰。
5. 便宜:目前Uber跟計程車類似,以行車里程以及時間來計費,但資費比起一般計程車要便宜,從新聞報導以台北101到台北車站為例,UBER車資今起將從194元降為166元,便宜28元;台北市計程車費用依時段不同,估算約215元到260元,相較下UBER原本就便宜11元,打折後便宜49元。最近打85折的活動,又讓價格更加便宜,勢必會吸引更多乘客使用。
6. 合法性:要以開車的服務來收費,必須取得營業駕照及職業登記,這也是目前Uber在台灣遇到的困境,「好用但不合法」。
接著,從不同的角色的立場來看…
Uber公司:
Uber是商管、網路創業的課程中,有關「分享經濟」與「信任經濟」一定會提到的,善用閒置資源(沒需要用車的時段,加上有空閒的民眾)讓需要用車的客人能夠透過Uber這個App,找到離自己最近的車子搭乘。將叫車平台拓展到台灣,並設有台北分公司,但主要政策還是以母公司為主。以提供物美價廉的乘車服務給客戶為主。司機的申請都必須額外提供行車無肇事記錄,以及刑事無犯罪紀錄的證明。但申請後只要看完15分鐘的教育訓練影片,就可以先上路,資料在兩星期內補齊即可,否則帳號將被停權。
從乘客角度:
有一個比計程車更好的選擇,只要願意等幾分鐘,不用攔車 ,直接開到指定地點接人,而且整段過程比搭乘計程車有更低的風險。
Uber服務品質好,最主要是它提供了評價與紀錄的制度,讓Uber可以依據該司機過往的評價,決定是否要繼續讓他開Uber,而乘客也可以依據評價決定是否搭乘。4.5星的等級,等於90%的人都滿意,不知道路邊計程車有多少可以通過?
司機:
其實Uber司機主要分兩群,一群是Uber尊榮優步,是必須要持有職業駕照與車輛的司機才可以申請,這個基本上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UberX菁英優步,因為你只要有駕照、有車就可以申請,如此一來一般民眾都可以是Uber司機,是個賺外快的好機會,但成為Uber司機就未受職業駕駛人相關法規的管理,同時也跟夜市攤販一樣沒有繳稅,目前是屬於地下經濟。
一般個人司機開Uber常見的原因,有想要多賺外快(缺錢的)、可以多認識路又賺錢(有趣又有錢賺的小冒險)、想要認識朋友(人脈)。Uber的申請流程已經簡化到半個小時左右就可以開通帳號上路,但還是要補上監理所的「無肇事記錄」與警察局的「無犯罪紀錄」的證明,保障乘客的安全。
但是,司機在整個Uber的商業生態系中反而是弱勢的一群,UberX司機的工作不受法規管理,自然也沒有法規的保護,Uber要調降資費,或是打折降幾個百分比,全部都是從司機端扣除,爽了Uber與乘客,但司機只有開與不開的選擇,十三號星期五的降價優惠,已經聽到幾位Uber司機朋友說要暫時休息,不然跑車花時間也耗油,相對之下獲利變差,卻也承擔了被查到要吊扣駕照數個月的風險。
從交通部角度:
計程車執照是降低失業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失業人口多的時候,多發一些計程車執照,大家都有工作做,只是空車滿街跑,賺不到錢,但至少降低很多失業人口的數字。
UberX目前是違法也逃漏稅,尤其UberX競爭的是相對弱勢的計程車司機族群,讓一群血汗UberX司機跟另一群收入不穩定的計程車司機互相競爭,Uber坐收漁翁之利,乘客則享受到低價的好處,交通部怎樣也得出來說些話、做點事。
目前Uber由於有許多創投資金的投入,採取的是幫UberX司機買單繳罰款的方式,來讓生意能繼續營運。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扣除罰款之後仍有利可圖,罰款自然就是小事一樁。
個人對於政府的角度,有幾個建議:
1. 深入了解:必須了解Uber的服務價值何在,協助計程車業者能夠與之競爭與進步,而不是只有保護弱者,但卻讓這個產業與工作者遲滯不前,因為市場是殘酷的,有更便宜更好用的服務,乘客自然會有他自己的選擇。
2. 軟硬兼施:Uber希望能落地合法,自然可以用這個來談條件,找到多贏的作法,正式取得稅收並改善計程車的服務品質,自然是乘客與司機之福。
3. 擴充財源:既然目前UberX是違法的,就多罰點錢但不要吊扣駕照,才能對Uber多罰點錢,用罰款當基礎,去協助改善客運產業。
對於Uber這樣的新商業模式,能夠存活與發展,一定有它的過人之處,而後續也將取決於政府的態度。對於新的服務模式,現行法規未必能適用,若不是大咖或有力人士,例如PCHome的詹宏志力推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案例,大概拖個十年也沒辦法有所改變。 但新政府若要鼓勵創新與改變,還要看執政的各級政府官員,腦袋能否換個方向思考。
作者 / 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