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個邱毅,來了一個蔡正元;走了一個蔡正元,來了一個王育敏;走了一個劉憶如,來了一個曾銘宗。這幾年的社會情況,不正是如此?
從1月16日政權確定更換後,各種媒體又開始爆料連連、火花四射 。好像非常「擔心」台灣人民又「再度」視人不明,又「再度」選錯邊了。
台灣的專業深喉嚨太多了。尤其,有些深喉嚨,喉嚨之深深不見底,而且,既長於製造煙霧,又精於隱身。只要心夠黑、心夠狠,在畸形言論自由的掩護下,管它是真的,還是假的,只要噴墨一出,包管對方灰頭土臉,即令事後証明烏龍一場,對方也早已元氣耗盡,甚至滿肚怨氣無處發洩了。
弱勢者的爆料,旨在瞭解真相和討回公道。在資訊不對等或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除非他們具有相當強的証據,加上堅強的毅力,否則,很難挨過層層的掩蓋和打壓。優勢者的爆料,則剛好相反。既握有資訊和權力,若一切正當,對、錯直接處理即可,何必還要透過爆料?除非,它們具有更深沈、不欲人知的目的存在。
弱勢者的爆料,差不多都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個案。江國慶案、洪仲丘案,可算是較成功的例子。關卡之多、過程之艱辛和付出代價之大,也只不過爭取到部份真相的浮現而已。若無遠超過正常常識之上的足夠証據,爆料只有如石沈大海,激不起任何漣漪。眾多轉型正義的個案,即令有些真相已近清楚,不是依舊還深陷在迷霧、泥障中?
優勢者的爆料,則是另一種風貌。有明確証據的鮮少送法辦,反而捕風捉影或違反一般常識的推測、影射,卻堆起了千堆雪。舉宇昌案來講,以劉憶如身為經建會主委集權力、資訊於一身,若發現有違法,直接送法辨,不就了結了?還有必要弄些假/錯資料公開爆料嗎?又如,最近的浩鼎案,曾銘宗不是當過金管會主委?浩鼎若有任何異常內線交易,他不是一清二楚?不是應該直接送法辦?不送已經是失職了,竟然還有閒情逸致玩起捉迷藏的遊戲?只要有犯罪事實,不管是皇親國戚或一般民眾,一律送辧,這不正是這些優勢者領人民給予優勢薪水所應該盡的職責嗎?
台灣民主的畸形發展,養成了一種特殊的爆料文化:弱勢者,欲爆無門;優勢者,卻可隨意四處開花。言論自由,對弱勢者,是緊身符;對優勢者,卻是脫身咒。要臉的,執著於「超道德」的自制幻相;不要臉的,則一賴無難事,肆無忌憚的予取予求。
走了一個邱毅,來了一個蔡正元;走了一個蔡正元,來了一個王育敏;走了一個劉憶如,來了一個曾銘宗。這幾年的社會情況,不正是如此?除了「舔耳案」,凃醒哲在豁出去後終於拚出真相外,這些優勢者的爆料,究竟為社會討回了多少公道?或者,讓社會失去了多少公道?大家心知肚明。
這些年來的爆料文化,實在讓人厭煩和受夠了。優勢者能做到的,卻不做。反而,隨處無風起浪,甚至波及無辜。如果,這個社會的法律,依然像有權勢者操控的工具或遮羞布;如果,這個社會的人,依然視若無睹或逆來順受。那麼,這個社會不是將沈淪成為一個:要臉的,怕不要臉的;不要臉的,怕不要命的叢林社會?
作者 / 不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