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也就是 Repulic of CHINA,從來就不是台灣的保命符。
台灣人如果以為緊緊抓著 ROC 就能阻止馬英九、就能阻止中國國民黨,那就太危險了。
要讓台灣多數人認知到:抓著中華民國不放,等於是不放棄
台灣人必須要建立有關台灣獨立的各種認知,並將之做為一
請參考《獨立這邊請》的【台獨作為常識】:
https://www.facebook.com/
(圖片經原作者同意轉載 / 原文出處:THK)
中華民國,也就是 Repulic of CHINA,從來就不是台灣的保命符。
台灣人如果以為緊緊抓著 ROC 就能阻止馬英九、就能阻止中國國民黨,那就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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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基金會3月16日突然發出聲明,宣布聘請前董事、台北市立大學教授戴遐齡擔任執行長,同時強調前執行長蕭旭岑與前員工王光慈都已在2月底完成離職交接,兩人未來言論與行為,均不能代表基金會與馬英九。聲明還特別稱讚戴遐齡「人品端正,操守清廉」。這一刀下得又深又準,深到整個藍營都聽見聲音,準到外界一看就知道,馬英九這回名為人事調整,實為切割。 跟了十多年的人,從總統府跟到卸任辦公室,從馬辦跟到基金會,於公於私都算老臣。馬辦用近乎上市公司發布重大訊息的口吻,把新任執行長的清白、前朝人馬的失格、現任董事長的立場切得乾乾淨淨。文字越工整,內情越難看。越是寫到「人品端正,操守清廉」,越讓人想問,那前面兩位是什麼意思。國民黨大內宮鬥演了這麼多年,戲碼還是沒變,差別只在於,這一次連遮掩都懶了。 外界當然會追問,為什麼是現在。答案其實就在最近一連串事件裡。蕭旭岑先是在2月初公開說,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谷立言在美國國務院體系裡「只比科長大一點」,此話連美國國務院都得出面重申,AIT處長是國務卿在台代表,充分代表美國政府立場。之後蕭旭岑又力挺「鄭習會」,說這對台灣民眾是好事,對國民黨選情是加分,還呼籲黨內別害怕被抹紅。這些話放在平常已經夠刺耳,放在台海局勢緊繃、國民黨對美路線敏感的此刻,幾乎等於把火柴往油桶裡丟。 美中高層如今正在巴黎談判,為3月底到4月初可能舉行的川習會鋪路,但中東戰事與荷莫茲海峽危機升高後,美國總統川普又公開說,若北京不協助處理相關局勢,他可能延後與習近平的會面。川習會本來就充滿變數,鄭麗文若想在這條線上加碼操作兩岸交流,甚至鋪墊「鄭習會」,整個時間窗口顯然越來越窄。這時候馬英九突然自斷手腳,把蕭旭岑與王光慈一起推出門外,接下來若有人要為這條路線負責,別再算到馬英九頭上。 所以,這紙聲明真正切開的是什麼?表面上是蕭旭岑與王光慈,實際上切開的是國民黨裡那條越衝越前的對中路線,還有它可能帶來的對美風險。這裡頭有四層訊息。第一層,送給鄭麗文。若妳之後要處理路線責任、兩岸失利、對美誤判,蕭旭岑已經不是我的人,王光慈也不再掛在我名下,妳要怎麼算帳,自己去算。第二層,送給美國。那些把谷立言講成「科長大一點」的人,那些對鄭習會過度興奮的人,從今天起不再代表馬英九。第三層,送給國民黨其他派系。往後誰都別再把黨中央的親中冒進,簡單貼成「馬系路線」。第四層,送給北京。我的人若把事情搞砸,我自己先處理到這裡,後面的火不要一路燒回來。 這才是馬英九真正厲害之處。儘管離開權力中心太久,他還是懂權力的人,這次出手既是內部的恩怨清算,也是馬辦對外路線的重置。 蕭旭岑已經表態,他接任國民黨副主席後,本來就要退出基金會,全力協助黨主席鄭麗文。他話講得平和,態度也很清楚,人離開了馬辦,位置更靠近黨中央。馬英九與鄭麗文之間的路線裂痕,從今以後,國民黨內部看兩岸、看美國、看2026與2028,都會像是兩條平行線,一條在回憶馬英九時代的穩定,一條在賭鄭麗文時代的冒進。 馬英九這份聲明,說穿了就是一場斷尾求生。尾巴斷了,身體未必就安全;傷口若沒處理好,後面照樣會發炎。對馬英九來說,活下來、留退路比感情重要,也比舊部重要。 蕭旭岑和王光慈被切割得一乾二淨,當然難看;鄭麗文接下來若真碰上兩岸交流卡關,日子也不會太好過。馬英九又一次證明自己最擅長的本事。風暴來時,把責任從自己身上撇清乾淨。這種政治談不上高明,不過總是很有效。 作者:江諺行
美國跟以色列面對大量低成本無人機,正在使用如「鐵束雷射系統」用以燒穿、擊毀敵方的無人機群。反無人機雷射的單發成本低廉,最低可降到10美金而且效果卓越。 美國在第一天就發射LUCAS低成本無人機500台(總價1750萬美金),成功摧毀伊朗外購先進防空飛彈系統(價值約12億美金);交換比達到驚人的1:70,可謂大開槓桿就滅你主力。 尤其中國和俄羅斯的防空系統都存在一個相同的致命問題,就是「系統整合能力太差」。 一個好的防空系統應該是能做到互相整合資訊,發揮系統共同迎擊的效果。比喻來說:當金門防空雷達看到目標方向與航跡,它能靠傳輸網絡給台灣的整體防空系統,透過分析後採取最有效的反擊方式,導引防空系統做出最有效反制。 但伊朗的問題在於其擁有多套(中國、俄羅斯與伊朗)防空系統,彼此之間系統不相容。可能A看見了、卻無法傳達給B,那C就無法分享AB的資訊。可以說是各管各的,誰都沒有幫到誰。 台灣之盾方向正確但仍不夠 發展台灣之盾是正確的方向,重點就是為了要整合不同層級的防空飛彈系統與雷達系統。 但目前的缺漏是,這套系統應儘快納入反無人機系統。 從美伊戰爭來看,當人命越來越貴,先進的AI自主無人機將會是主要角色之一,並且多會採取低成本飽和攻擊,將造成空防上極大壓力。 被擊沈的護衛艦 伊朗海軍德納號在印度洋上被美軍潛艦以「MK48重型魚雷」一發擊沉,讓國際震驚。 反艦飛彈打個幾發未必能擊沉一艘軍艦,但MK48魚雷的威力巨大,此次美伊戰爭也讓見識到它真實的威力,據說連航母都擋不了它的攻擊。 潛艦是台灣在對抗中共海軍不對稱戰力非常重要的一環,是水下戰力中的支柱與核心。 不必多言,台灣四面環海,在海上必須要有實力才能說話。 而美軍已經同意出售「MK48重型魚雷」,未來將有望配備在台灣海鯤艦與現役的海龍號跟海虎號。 在目睹伊朗軍艦被擊沉後,其實我們更迫切需要通過國防預算購入有效武器,以確保海上安全。 但目前因預算案未審,仍全面面臨卡關。 文章來源:黑熊學院
中東戰事凸顯現代戰爭型態變革,黑熊學院今(11)日發文指出,美軍與以色列憑藉「鐵束雷射系統」反制低成本無人機飽和攻擊,展現出驚人的戰場宰制力。反觀伊朗因採用中、俄防空系統導致整合能力低落,其主力軍艦更遭MK48重型魚雷一發擊沉。黑熊學院指出,這對台灣建構「台灣之盾」的正確方向具有重大啟示。 低成本飽和攻擊 創下1:70驚人交換比 黑熊學院分析,美國與以色列面對伊朗大量低成本無人機威脅,已開始投入「鐵束雷射系統」(Iron Beam),利用高能雷射燒穿並擊毀敵方機群,單發成本最低僅需10美元,效果卓越。 在攻擊層面,黑熊學院指出,美軍第一天便出動500架「LUCAS低成本無人機」(總價約1750萬美元),卻成功摧毀伊朗價值高達12億美元的外購先進防空飛彈系統。這種資產交換比達到驚人的1:70,可謂「大開槓桿」就滅你主力。 中俄系統致命傷:整合能力差導致「各管各的」 黑熊學院指出,伊朗防空體系的潰敗,揭露了中國與俄羅斯防空系統的致命缺陷,即「系統整合能力太差」。黑熊學院比喻,優良的防空系統應如台灣的整合網絡,當金門雷達發現目標,能即時共享資訊給整體系統進行分析與反制。 然而,伊朗同時擁有多套中國、俄羅斯與自製系統,彼此互不相容。當系統A偵測到目標,資訊卻無法傳遞給B或C,「各管各的」結果導致無法發揮集體迎擊效果。黑熊學院強調,這也台灣發展「台灣之盾」以整合各層級防空飛彈與雷達的方向正確但仍不足,也應盡快納入反無人機系統,以應對AI自主無人機的飽和攻擊壓力。 MK48重型魚雷震懾國際 潛艦成台灣「不對稱戰力」關鍵 在海上戰場方面,黑熊學院續指,伊朗海軍「德納號」(Dena)在印度洋遭美軍潛艦以一顆「MK48重型魚雷」直接擊沉,震撼國際。相較於反艦飛彈,MK48魚雷威力巨大,連航空母艦都難以抵擋。 黑熊學院認為,對於四面環海的台灣而言,潛艦是國軍對抗中共海軍不對稱戰力的支柱。目前美軍已同意出售MK48魚雷,未來有望配備於我國「海鯤艦」及現役「海龍」、「海虎」潛艦。 國防預算卡關恐成國安隱憂 黑熊學院最後示警,目睹伊朗軍艦被擊沉的現狀,台灣更迫切需要通過國防預算以購入有效武器,確保海上安全。然而,目前相關預算案仍全面面臨卡關困境,恐影響台灣應對未來可能衝突的準備。 文章轉載自:自由時報
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規定憲法法庭必須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且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當時大法官大量出缺,這個門檻顯然無法達到。法案的設計者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不用廢掉憲法法庭,讓它不出判決就夠了。一座無法裁判的法院,跟不存在沒有差別。 過去三十年,這座法院反覆被推上台灣憲政衝突的第一線。如今,被上鎖的,正好也是這個機構。這就是為什麼《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放在總統直選三十年的時間軸上,份量完全不同:它試圖破壞的是,台灣憲政體制三十年來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一個民主體制被衝撞之後能否自我修復,取決於憲法變遷的管道是否暢通——修憲或憲法解釋。然而眾所週知,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憲門檻全球罕見,2022年,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在朝野幾乎毫無異議的條件下仍未通過複決——當一個不具政治爭議的案子都無法跨越門檻,正式修憲作為制度調適的工具便已名存實亡。剩下還能運作的管道,便是憲法解釋,而有權作成憲法解釋的,只有憲法法庭。台灣的憲政韌性,實際上繫於這一個機構的持續運作。它一旦被封鎖,體制便失去自我修復的能力,沒有備援。 1996年台灣舉行第一次總統直選,民主轉型剛站穩腳步,體制內的舊勢力隨即發動反撲。國民大會利用修憲的機會夾帶私貨,試圖將自身任期延長,把原本應該限縮的權力反向膨脹,修憲權被用來服務修憲者自身的存續利益。大法官則透過釋字第499號解釋拉出憲政秩序的底線:修憲也有界限,即便是修憲機關,也不能透過修憲動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根本原則。這是台灣的憲法法庭第一次明確宣告:憲法有一塊不可觸碰的核心,任何權力都不行。 政黨輪替之後,威脅的形態改變了。核四停建案、真調會案,行政與立法激烈碰撞,朝野衝突隨時可能外溢成體制危機,大法官一次又一次被推上前台充當壓力閥,把政治對立導入法律論辯的軌道。2017年的釋字第748號同性婚姻案展現的是另一種能力:政治部門因為選票壓力遲遲不願就同性婚姻立法,憲法法庭一肩扛起了保障少數權利的責任,在多數沉默的時刻替少數確保了基本人權。 球來就打? 到了2024年,威脅再次變形,而且這一次的形態最難辨認。攻擊來自民主體制內部:民選政治人物用立法程序,去拆解維繫體制運作的不成文規則。哈佛法學教授 Tushnet 稱這種行為為憲政硬球(Constitutional Hardball)——這些行為未必經得起違憲審查,但它們被精心包裝在程序合規的外殼裡,刻意打破長期支撐政黨互信與自我約束的慣例。驅動硬球的燃料是恐懼——對手一旦得逞,自己的政治位置可能被永久壓制,所以不惜把遊戲規則本身當作武器。 當年10月25日,憲法法庭對國民黨和民眾黨主導的「國會改革法案」做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宣告大部分核心條文違憲。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斥責大法官是「綠色大法官」,表態拒絕配合修法;翁曉玲立即加速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稱這是「給憲法法庭扣上安全鎖」。判決打不掉立法議程,那就把做出判決的機構鎖起來。 維繫憲政機關的正常運行,本身就是一項憲法義務。大法官在釋字第632號中宣告立法院拒絕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的「消極不作為」違憲——如今,同樣的邏輯適用於憲法法庭自身:一個機關不能以行使自己權力為由,去癱瘓另一個機關的運作。此概念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長期發展的「憲法機關忠誠原則」(Organtreue)一脈相承。《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踩中的正是這條線——用立法權的行使去封鎖釋憲權的運作,把憲法機關忠誠這道維繫體制運轉的前憲法理解,變成硬球賽局中第一個被犧牲的規則。 更糟的是,憲政硬球一旦開局,對手就被迫跟進。一方撕掉默契之後,另一方被逼進一個兩難:按照舊規矩走,等於被單方面繳械;跟著升級,就一起加速規範崩解。民進黨最後走上了升級的路。2025年12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面對同樣具有高度爭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時,選擇拒絕副署,理由是立法院已經讓憲法法庭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行政部門除此之外別無制衡手段。副署權在中華民國憲政慣例中從未被用作實質否決工具,歷任行政院長即便對法案有所保留,也從未拒絕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卓榮泰打破的是這條長達數十年的慣例。 但他的邏輯有其結構性的基礎:當憲法法庭已被癱瘓,司法審查這條常規的制衡路徑不復存在,行政部門面對它認為違憲的立法,除了動用從未啟動過的副署否決權,確實沒有其他體制內的選項。這正是硬球最具破壞力的地方:當一方把體制推到極限,另一方的每一個回應,包括打破慣例,都開始顯得「合理」,而規範的底線就在這種相互合理化中持續下移。 自力更生的台灣司法 憲法法庭如果在風口浪尖上選擇沉默,等於默認立法部門可以用程序手段封鎖司法審查,而且不需要承擔任何規範後果。所幸回顧歷史,台灣的憲法法庭在其體制延續的過程中,總能透過「司法自力更生」(judicial bootstrapping)找到出路。 林子儀等人的分析指出,這座法院的歷史,本身就是一部靠解釋求生的故事。1948年大法官會議在內戰中遷台,人數不足法定門檻,1952 年 4 月,靠著修改內規,將基準改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之大法官」,讓自己活了過來。此後數十年,從替萬年國會延命的釋字第31號,到最終推翻該號解釋、為萬年國會找到合憲退場路徑的釋字第261號,憲法法庭反覆證明:它能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裡替自己創造繼續運作的空間。 大法官這次在人事缺口未補、政治壓力未退的條件下再次發動了自力更生,從程序正當性到權力分立全面宣告修法違憲,並畫出一條線:釋憲權的行使是憲政機關對憲法的義務,不是立法者可以片面關閉的選項。然而,這一次的自力更生卻面臨難以迴避的循環論證。 判決書第39段寫道:「系爭規定二既成為本件違憲審查的標的,從法律適用的邏輯而言,當然不能再作為審查系爭規定二是否違憲的程序規範,否則將因系爭規定二,同時扮演程序規範與審查標的的雙重角色,造成系爭規定二自我審判的循環論證或自我矛盾的荒謬結果。」 這段話的意思,說得白話一點是:我們要審判這條評議門檻規定是否違憲,所以不能用這條規定本身來決定我們是否有資格開庭審判它。這在邏輯上確有一定道理:如果被告同時擔任法官,審判結果當然不可信。 問題在於,如果說法庭拒絕適用系爭規定是為了避免「被告兼任法官」的悖論,批評者則指出另一個難以迴避的悖論:法庭先預設了自己有權審判,才得出這條限制自身的法律違憲的結論——而「有權審判」這個前提,卻是法院試圖透過審判來確立的。 三名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以非正式的意見書宣告本號判決「當然無效」,理由正是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在她們看來,不能因為法律是審查對象,就擅自拋棄它作為程序規範的效力,否則任何大法官都可以主張任何對自己不利的程序規定是審查標的,藉此規避法律限制,司法機關的程序正當性將蕩然無存。 多數意見為了維持憲政運作的作法,在缺乏政治共識的當下,無可避免地引發了極大的社會與政治爭議。不過憲政秩序的維繫,從來不只取決於論證的無懈可擊,它同樣取決於制度在被衝撞之後,還能不能繼續產生作用。也就是說,憲法法庭究竟有沒有真正「復活」,取決於這份判決的精神 —— 法院必須照常營業、恆常運作 —— […]
又是一篇狗屁文章~~
用台灣的名稱去搞外交..必死無疑.
因為整個國際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新公民議會..你真的很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