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韶身分釋憲案(111年憲判字第4號)之聲請⼈樂桃‧
就討論是否有違憲之餘前,回頭檢視原住民⾝份法之⽴
事實上,就漢⼈與原住民⽽⾔,我國對於漢⼈⾝
作者:鄭宇宸
吳若韶身分釋憲案(111年憲判字第4號)之聲請⼈樂桃‧
就討論是否有違憲之餘前,回頭檢視原住民⾝份法之⽴
事實上,就漢⼈與原住民⽽⾔,我國對於漢⼈⾝
作者:鄭宇宸
台灣曾發生接受委託安置托育服務的保母,疑似虐待小孩送命事件,由於主責社工疑似沒落實訪視、造假服務紀錄而被移送法辦,引起民眾關注。 台灣社福界為防止類似事件,對此擬定一些補救方式。以我在社福界的工作經驗觀察,提出一些回應: 一、如何有效提升訪視效能: 台灣官方的衛福部考慮提高社工訪視頻率、增加突襲訪視,但部分社工認為現有第一線直接服務社工人力有限,會增加工作負擔,造成勞動條件變差而留不住人才。 我認為服務區域劃分不合理也是問題,衛福部曾調查台灣社工的離職原因,就包括負責區域幅員遼闊,身為大眾運輸迷的我從觀察及訪談發現,部分社福單位負責的服務區域大,且沒充分考量交通路網配置,造成社工浪費大量時間在通勤路途,影響訪視效能。 既然有資訊科技高手在遵守保護服務對象隱私前提,協助社福單位統計服務案件地理分布,以利安排適合的辦公室地點、負責服務區域,減少不必要的通勤時間,值得善用。 另外訪視要注意什麼、如何寫服務紀錄,以真實呈現訪視發現的情形,安排適合的後續服務安排也很重要,訪視才有效益。 對此可製作指引,整理第一線直接服務社工的訪視經驗,以提問引導訓練思考心法,搭配督導及相關科系教授帶領實作演練,讓新手社工及相關科系學生理解,並運用在多變的實務狀況。也建議控管閱覽指引內容的權限,防不懷好意的有心人破解,增加訪視難度。 二、優化督導制度: 有社工前輩好奇當事主責社工的直屬督導在出事前,有沒有看出問題並採取預防行動? 這讓我想起,曾有社工督導上網發文提到,剛成為新手督導時由於沒人教,只好依個人經驗自行摸索;也有在官方社福單位工作的社工提到,主管常羞辱下屬;也曾有民眾發動連署,建議官方建立制度淘汰不適任的社工督導。 既然台灣很多社福單位的規模不大,培訓新手社工督導的量能有限,雖社工專業團體對此辦培訓課程,但受限時間、地點、名額,新手社工督導不一定能順利參與,對此可鼓勵現任或曾任的社工督導,經營自媒體或文創作品分享實務知識經驗,突破時空限制協助新手社工督導快速上手。 同時期待社福界對不當領導行為或不適任督導,建立明確的處置原則,確保社福體系運作順利。 三、生小孩該不該用核准制: 有社工前輩認為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小孩的原生家庭教養功能不良,才會進行安置而出事,建議強制想生小孩的民眾接受審查,評估家庭功能沒問題才准生,從根本預防解決以減少社福體系負擔。 我曾認同這種概念,甚至有意發動連署請官方修改家庭教育、優生保健法,但運用社工專業的社會政策及社會立法知識模擬測試後,認為還是先改善家庭教育制度,讓民眾方便取得教養知識,並適當引導、提供家庭功能支持。 因生小孩如採用核准制,要如何訂審核標準?標準要多嚴格?負責審核的人力跟素質,能不能承受大批民眾提出申請?對民眾的生育權影響多大?都是很嚴肅的議題。 四、普及社福知識不能等: 檢察官懷疑,當事的社福單位在出事後修改服務紀錄是造假,反映民眾不太了解社福體系運作而出現疑慮,因有社工專業團體提到,有時因重大案件、面對媒體報導而修改服務紀錄,是為準確呈現其中服務過程,並進行後續檢討。 既然台灣社工界經營自媒體分享專業知識的風氣,不像其他專業那麼積極,我從其他社工前輩回應得知,原因除平常工作太忙,也擔心不小心違反相關專業倫理及法規、被其他同事及主管發現或舉報,對未來職涯有不良影響。 對此可邀媒體及文創界,協助有興趣的社福專業人員經營自媒體;社福界內部也可訂定具體指引,在遵守相關專業及法規前提,鼓勵社福專業人員用自媒體,以簡單好懂方式普及社福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有助民眾了解社福體系運作原則及限制,進而增加民眾對社福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作者:張居隱
近日,看到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立委罷免領銜人與母親叮嚀的相關新聞,實在是讓人不慎唏噓,國民黨台北市黨部雖然規劃A、B兩隊,卻沒有規劃C隊,導致A、B兩隊翻船時,沒有C隊可以救援,被迫讓B隊涉世未深且家世清白領銜人繼續背當槍使,讓「憶事無成」罷免案真的變成一事無成。 無論這齣戲是國民黨青年從政的野心抑或公民連署的渴望,免不了偷雞不著蝕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恐怕才是領銜人母親看透這場罷免遊戲的本質:國民黨何苦逼迫身世清白青年面臨法律風險?針對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立委罷免一階段的「死亡連署」中,若涉及假造或冒用個人資料,尤其是對於領銜人最有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部分,應該是刑法裡的「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違反個資法之刑事與行政責任」。 先從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來看,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而偽造、變造私文書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連署書雖非官方文件,但若用於政治目的(例如呈報或公開表示支持或反對特定人物),仍可能被視為具法律上重要性的文件,但有人偽造連署內容,使公眾誤認為某些人實際參與,可能符合此條件。至於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將偽造或變造的文書交付或出示給他人,視為加重行為。倘若領銜人明知或疏於管理,仍將偽造的連署書對外公開或作為政治行動依據,也可能構成這一罪名。 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關於收集連署者姓名、電話、身分證號等資料,若在連署活動中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就蒐集或使用其個資,則可能違反:個資法第19條關於「未依法取得當事人同意」,另依該法第41條、第42條:違反個資法之刑事責任(情節重大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及行政責任(無正當理由擴散個資,也可能面臨高額罰鍰)。筆者建議領銜人日後面臨法律訴訟時,應先立即撇清「資料處理者」所需負擔:揭示個資使用目的、保護資料安全及防止外洩、未經授權不得向第三方公開或轉交資料等義務,或許可以轉為污點證人來辦理。 至於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給予領銜人的連署文件究竟從何而來?網路上有說是工讀生抄寫名冊,抑或是從網路平台資料下載連署而來?法律實務上來看,目前台灣法律對於公民創制權中的「黨部連署」、「網路連署」、「政治倡議平台」的規範仍較模糊:首先,實務上如何界定「偽造文書」仍視案件而定,但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罷免立委領銜人一案之判例,或許可以日後認定指標之一;再者,若連署平台有備註「非正式政治訴求,僅供象徵用途」且未使用真實個資,可能獲得較多言論自由保護空間。 一般法律者會認為一旦領銜人一旦使用者輸入真實姓名、身分證號、電話等資訊,就落入個資法與刑法的雙重規範範圍,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罷免立委領銜人日後面臨法律問題不可不慎。最後,筆者想藉由已故政治學大師呂亞力解析當革命運動發生時幾句金玉名言,給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罷免立委領銜人當參照,千萬不要被當成槍來使用變成作案工具: 第一流的人才,戰死沙場;第二流的人才,被人鬥倒; 第三流的人才,黨國大老。 作者:林真心
你如果幸運有個五百萬美元,買張「金卡」,美國公民身份垂手可得。你我尋常人家,即使錢多到想買個「藝術品」珍藏,也一定認為五百萬金元的「金卡」太貴了!人家的商務部長卻不這樣想,部長說:美政府一放出風聲,不到一個月,全球就有逾千名的客戶詢問。 川普總統更下了條子,要把「金卡計劃」的系統規劃好,他估算會有兆元美金的收入。總統說:這世界「好野人」太多,卻飽受恐佈份子、獨裁者的威脅,花個五百萬金元,買個保護費,到美國來享受安全與自由,有何不對 ? 顯然,川普總統心中認為美國國籍不再是任何「價值的象徵」,而是金光閃閃的「貨品」。多年前,曾讀過一本美國書,作者追述他的遠祖如何移民美國,不像更早的移民有東北角諸州和維基尼亞州沿海地區具有自然優勢的土地,被迫只能到「西維基尼亞州」等貧瘠地區墾殖,然後再越過阿帕爾奇山脈,進入中、南部田納西州一帶。到了他的父親這一代,才總算可以有叫作「家鄉」的地區。 他的父親愛國從軍,恰巧是冷戰時期、風雨飄搖的年代。父親身為空軍軍官,為建造洲際飛彈地下發射台,經常在美國國內奔波,很少在家。他也因越戰被徵召,接著在美軍服役多年。因為家族「尚武」的傳統,他的兒子也進入西點軍校。有一年軍校校慶,他到校參訪,才赫然發現孩子軍校的同學絕大多數是來自中產階級、甚至中下、低貧的家庭,很難看到來自上層富裕家庭的兒女:不是一向說美軍是「公民軍」嗎?怎愛國是有階級劃分的。 雷根總統當政時,國安會有位軍事顧問陸戰隊諾斯中校,為了支援尼加拉瓜的「反共軍」( contra ) ,他違法販賣武器給伊朗,再把所得金錢轉給「反共軍」運用。目的可使手段正確,方便行事。事件一爆發,當時鬧的很大,連台灣也牽扯其間。極左的民主黨和媒體,當然不放過這名「右派份子」,除了法律問題的追訴,更是肉搜、起底他的私生活,期待能在和異性生活中,發現破口。當時電視上非常有名的一幕:諾斯中校從他美製的「皮卡」出來面對圍著他的一羣羣自由派媒體記者,很冷靜的說:我和你們不同,我唯一的女性是我高中時的 sweet heart,也是我幾十年來的妻子,你們不必浪費時間(起底)! 不愧為自己的國家出生入死,勳章無數,國家是值得他奉獻的,哪像你們這羣喧囂、無事自擾的「探子」。「國家、責任、榮譽」和保衛憲法,對他們來講是清清楚楚。一時為了行事方便,犯了法,自當受法律起訴。但是,判定有沒有罪來自同是人民的陪審團,人民才是最終權力的主人。諾斯中校最後無罪,並曾當代表共和黨參選維基尼亞州參議員。雖然選舉失利,要是有近年來美國政治的演變,他一定當選! 所以不要以為「右派」就是民粹主義的民兵組織。他們會很認真思考五百萬元的「金卡美國」是不是他們所能接受的?就像前面所述的「右派」,他們會為這樣的「金卡美國」出生入死嗎? 有位台灣作家,台大畢業,旅美,和夫婿為了報效祖國,攜手回大陸奉獻。經歴腥風血雨的文化大革命,憬然覺悟後,藉著改革開放的機會,全家返回美國。女作家有篇非常著名的短篇小說:文革時,有位小女孩跟著隔壁小朋友玩耍,說出「毛澤東是壞蛋」,媽媽一聽如受雷擊,心如刀割,惶惶不可終日:要是隔壁小朋友隨口說出,上告,豈不是要家破人亡,跌了萬丈深淵,—— 這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萬丈深淵! 作家返美後,兒子長大決定從軍,打伊拉克戰爭。作家說:孩子長大,選擇他的國家,也就是選擇他的「價值」:他為他的國家,為他的價值信仰,做戰,有甚麼不對,好值得怪異的 ! 「五百萬元金卡的美國」只會是某人一時興起,—— 你以為左派的民主黨和右派的共和黨,會容忍有人把美國搞成「金卡共和國」,這就是所謂的 Make America Great Again ! 收回巴拿馬運河,想強購格陵蘭島,事出有因,有軍略的考慮。要加拿大成為第51州,除了讀美國獨立戰爭史,遺憾獨立軍沒有繼續推進,把英軍趕出北美的歷史遺憾外,現實政治上,兩國關係只是 de facto 和 de jure […]
大多身在監所之人無不希望獲得保外就醫的機會,據聞每日在監所都有受刑人,表現身心異樣。據媒體轉述,柯文哲於近期多次透過其妻經臉書轉發身體不適,甚至有嚴重血尿症狀。果不其然,終於最近戒護就醫。在法律上,這是阿北能聲請保外醫治(保外就醫)的前提要件。 當下,阿北正在所外醫療機關緊急醫治,一旦經醫生診斷出達到保外就醫之條件,僅經事後備查即可先行保外就醫,換言之,在此期間阿北可以不用身體在監所受羈押,而是在人身受一定限制下,在指定醫療院所受專門治療。該注意的是,此時阿北尚未正式交保或是起訴,更非完全無罪清白之身。然而,有此就醫現象在某些政客及狂粉渲染下,已造謠成司法機構濫刑,在人民心中偏於現實印象。 所謂「謊話說一百次、一千次就成了真理」,阿北羈押期間,無論是本人、陳女士甚至整個白營,口徑皆一致訴諸被司法迫害,加上緊急就醫的消息已遍及網路,其實戒護就醫現象在北監是每日發生,卻因阿北身份特殊,必然激出波瀾。近幾日,從藍白方面必然宣傳「押人取供」的說法,認定檢調無確實證據,藉限制人身自由來強制阿北自白,小草認為這方式與刑求無二致,當然作為信徒對神無瑕、萬能的想像,客觀者只能尊重。 然而,正是小草這種癡迷不悟的現象,可能被野心家利用,包含柯本人也是被利用的客體。首先,藍白必然利用戒護大作文章,白營高層必將此事作為宣傳自己的工具,描繪一幅殉道聖人之景。如此肆無忌憚,必料定縱其保外就醫期間,行動自由仍被限制,阿北宛如板上魚肉,任人宰割。畢竟黨權不在己手,儼然淪為吉祥物。 此外,他一旦暫獲自由,瘋狂小草必然群聚,甚至有大規模示威遊行活動,這種將來的「亂」,何嘗不是渴望分裂我國內部的對岸殷殷期盼的。之前,國台辦發布懲戒台獨份子清單,裡面赫然發現主審柯案的檢察官,罪名就是迫害對大陸交流者,明顯就是為柯文哲而來。雖然柯文哲自十年前即欲上京面聖,然白營實力難與藍白大黨叫板,加上非純正藍營或左統陣營出身,北京當局會將柯納為坐上賓,誠然使人質疑。國台辦此舉,不外乎施壓檢調,鼓舞小草由內而外挑戰綠營執政,始終不放棄擾亂我國內部,藉此達成代理人鬥爭綠營。 總之,無論柯文哲是否成功保外就醫,必然再度興起一股政壇熱潮。白營希望柯流餘溫為選戰加分;藍營方面,考慮柯文哲個性愛恨分明、睚眥必報,即使人在就醫仍窮盡一切手段必然報復綠營,最好賠上白營來換取政黨黨難堪,必屬可能。因此,藍綠白顯然成為三國般對立又合作,合作中也含計算的亂局,誠使國人深思,是否隨野心政客私心而起舞。 作者 / 劍藏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