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總統核可後,迅速就國會擴權法案提出覆議,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7日內開會,並於15日內進行表決。如無意外,此案應該仍會通過,最終也就必須透過司法院大法官的憲法法庭來做最後處斷。然而,從現在藍白陣營的表態來看,縱使大法官宣告違憲,或是部分條文失效,藍白陣營仍極可能繼續提出相類似的法案與司法權對抗,特別是司法院大法官很快將重新進行人事同意權,司法院與立法院、行政院間的權力矛盾與對抗關係,很可能才正開始。
藍白草率修正的國會擴權法案,藍白陣營鐵了心不管數十萬人上街抗議包圍立法院,依舊堅持三讀通過。行政院列舉七大覆議理由,包含:「1、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2、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3、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4、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5、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6、「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7、「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上述事由,其實民進黨在國會內就已多次提出,甚至國人在街頭抗爭的緣由也多與此相關,但顯然當前行政、立法的對決態勢,已經不是條文之爭,而是權力鬥爭,是行政、立法的對抗。
雖然台灣股市正突破史上新高,來到2萬2千點的新高峰,台灣經濟與景氣燈號很可能將要來到「紅燈」,也就是景氣熱絡的象徵,但國會之亂卻與台灣經濟呈現平行時空,更無法說服藍白陣營的失意政客見好就收。筆者曾分析,藍白的國會擴權修法有高機率可能嚇跑外資對台投資意願,特別是行政與立法的對抗都很可能讓外資對台灣政治局勢有所擔憂,對多數AI產業正蓬勃發展的科技業等護國群山產業的資金前景將蒙上陰影,而這一切竟都肇因於台灣政局不安。
照道理說,行政院長仍應秉持最後溝通的可能,與藍白委員對話,不要放棄覆議成功的可能。2002年游錫堃內閣,就《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提出覆議,最後有12位立委缺席,再加上1位國民黨立委投下廢票,最終泛藍陣營未達過半,讓政院覆議成功。如今,藍白及綠營席次相距不遠,內閣仍應做最後努力。不過,縱使如此,未來藍白也將提財劃法修法,這又是一巨大戰場,將來4年少不了要一再覆議,內閣光是遊說疲於奔命就難以施政,但若不遊說內閣也形同虛設台灣將成立法院的議會內閣制,政局動盪與矛盾兩難將是未來寫照。
假使覆議案失敗後,最有可能還是行政院或立法院民進黨團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針對擴權違憲的部分,請大法官宣告違憲。結果自然不便揣測,但當屆大法官仍由蔡總統提名居多,其民主法治素養應仍足夠。但接下來幾年,大法官將不斷屆滿,今年便有7位任滿,賴總統第一任內還會再有4位任滿,假使這11位任滿後的提名同意案,國民黨都以覆議案為由通通杯葛,司法院恐將淪為監察院曾有的空轉命運,對人民權益之侵害更加深遠。最令人擔心的情境是,未來若藍白再提類似擴權案,若人民權益受損而送大法官審議,當11位大法官均遭杯葛,最極端狀況下,很可能僅存4位大法官能審議,其人力與能量根本來不及負荷龐大憲法訴訟,更可能因為人數少而正當性受疑,不只將造成人民基本權的危機,甚至是憲政危機乃至於國家的危機。
總體來說,若要避免台灣落入如此極端的憲政悲劇,真要及早準備戰鬥,不論是公投或罷免,要讓藍營立委知道在國會胡作非為將受人民嚴厲制裁,如此才能力挽頹勢,讓少部分有良知的藍營立委至少能如2002年財劃法覆議案,給台灣的政治發展留下一線生機。
作者: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