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歲漸增,午夜夢回,不自覺地回想起「慘綠少年」的回塵往事。夢回中,少年時的兩大人物,不時出現:一是「錢匪」,二是「馬克斯盧」。
少年慘綠時,當然對「英雄人物」充滿崇拜。何況是有若水滸傳中,落草為寇的「響馬」人物。先說「錢匪」。
在那黨國、戒嚴、警總的年代裏,在大學校園裏,你的名號即使是被同輩的「幼齒知識份子」半是玩笑的,掛上「匪」字,絕對不是好事,那是殺頭之罪!原因是「刑法一百條」。刑法一百條很清楚詳列: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刑法一百條的源頭「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款(所謂二條一),加重內亂罪的處罰是「唯一死刑」!
所以今日立法院內有偷鷄摸狗之徒,自誇他是受「刑法一百條」的迫害!—-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不復返!這位偷鷄摸狗之徒是「壯士」嗎 ?笑話!天底下的大笑話!
過世的「李大師」有篇至文,描述他的黃姓獄友,因「懲治判亂條例/刑法一百條」清晨三、四點,被拉出行刑,淒厲的哀號聲,可令人血液為之凍結;他被拖出時,他的手腳有如鐵爪,想扣住冰冷的地面,而不得!—- 這是一篇至文,應該列入中華民國的國文教科書中!
幸運的「錢匪」雖然思想不純正,好讀禁書,自成一家之言,倒不致於顛覆政府,而著手進行者,他是「思想犯」,不是「行為犯」,有賴文學院師長呵護,進出調查局數次,而終能全身而退!
「錢匪」的大學故事,令作者想起另一种「行為犯」的故事。多少年前有匪幹喬裝港生,在台灣各大學裏發展組織,成績裴然。某年某月,全島串連,開起大會,被調查局查獲,一網打盡。作者的一名大學同學和他一位同志,名列其中,在調查局內訊問數個禮拜。幸虧他的長輩和「青幫」有夠因緣,多方援救。重要的倒是他在「革命大會」中,極力反對顛覆政府。
數個禮拜訊問後,他被放出,走出「招待所」大門時,恰是破曉時分,陽光照射到他的臉面上,他不自覺的淚水奪眶而出!他對我們說,被放出前,有名調查員對他說:你的幸運在於你「良知未泯」!
次談「馬克斯盧」,他專研馬克斯主義。大學裏他的親朋好友倒不是這樣稱呼他,而是以「卡爾. 馬克斯」的卡爾,暱稱其名:「卡爾」長,「卡爾」短。據傳他不像「錢匪」那麼匪類!盧少爺的「馬克斯主義」大概連當時對岸的中國共產黨也不相信。這絕對是件好事,雖然他以「馬克斯」在校園裏,名聞遐邇,卻沒有傳出他受到甚麼迫害。
大學畢業後,盧少爺到他一向所痛恨的「美帝」留學,考上律師,專業移民法。中國改革開放後,有錢的共產黨官員、資本家、買辦的家屬,急迫需要綠卡、入籍這類移民服務,何況律師是會講中文的。「馬克斯盧」的美帝移民術,頓成顯學,誰還記得他的最愛是「馬克斯主義」?許多他的好友都想知道當他入籍美國時,美帝司法部必然要問的「你信仰共產主義(馬克斯主義)嗎?」—- 我們這位馬克斯盧大爺是怎麼回答的?
盧爺的親朋好友傳聞「馬克斯盧」靠著他的美帝移民術,爭得偌大的財富。誰說以「馬克斯」為名,一定一生貧困,必向老祖宗看齊。七十年代反體制革命的那位哥倫比亞大學學生領袖,不是這樣說過:「你革命搞的越多,越大,你賺的錢也會越多!」
所以說:不要注意政客在說甚麽,看他在做甚麼?政客的本質 DNA 在他還是小「大學生」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不管在中國或美國,都要學會因勢利導,隨時隨地準備脫掉衣服,換個腦袋,再世為人!
最令人難堪,也最令人佩服的,是在台灣做個對岸都不承認的「匪」( 原始馬克斯主義 )。眼前的現實:被人摸頭,就會有利益;摸頭的人,再被有更大權力的人摸頭,會有更大的利益。如此循序漸進,大家都有利益,怪不得有立法院內大咖會說,要這樣才不會有戰爭,才會有和平!
作者: 東林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