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一個海洋國家,在海洋的治理上向來不落人後,傳統上海洋的治理除了仰賴民間努力,海軍與海巡兵力的部署也是關鍵。實際上,我國海軍目前的兵力持續穩定成長,無論是艦艇的數量、性能或岸基反艦飛彈的兵力組成,近年以來政府與軍方持續強化我海軍的實力。
海巡素有「第二海軍」之稱,平時除了要在海上取締走私、解決民事漁權糾紛、維護海上航道安全、取締海上抽砂船的行徑等,更重要的是在戰時必須擔負「平戰轉換」的角色,為第一線海軍爭取更多的制海打擊力量。
依照公開資料來論,台灣海巡實際編制約11000餘人,總計各型船隻為179艘。在蔡英文總統主政間,為持續提升海巡執法能量,國艦國造政策也將海巡船隻包含在內,以目前的造艦案來論,海巡署於2018提出「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總計建造141艘新式艦艇,約新台幣426億元,其中包括4艘排水量達4000噸的巡防救難艦,12艘排水量超過七百噸/同時具有平戰轉換功能的「安平級巡防救難艦」,這12艦艇能在戰時裝載8枚雄二/雄三反艦飛彈,以及一座方陣快砲,隨著台灣周邊海域情勢日漸升溫,未來平日與戰時的任務將更為繁重。
從海巡目前的兵力來論,最為缺乏的應是海巡署沒有一支定翼巡邏機隊,而是以14架UH-60M紅鷹直升機為主,雖然以台海附近海空域的範圍來說,以直升機執法已是綽綽有餘,但若海上衝突上升至「準軍事階段」或軍事階段,恐怕須以定翼巡邏機作為因應。無論是鄰近的「日本海上保安廳」、或是「美國海上防衛隊」均有一定數量的定翼巡邏機,不但能擔負長距離的傷患後送,必要時也能長時間於海面上空飛行,監視海上動態。
面對台海附近灰色地帶衝突,我方海上執法人員除了要嚴密監視其動態外,籌組屬於海巡的定翼機隊也是有其必要性,畢竟空中巡邏的效率是遠高於海上偵察,必要時定翼巡邏機能攜帶更多的制海武器,也能增強我國海上的制海能力。
作者: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