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假日,台北的剝皮寮歷史街區總是遊人如織。很多人不知道,文化局在2023年4月,已公告廢止剝皮寮街區內的歷史建築「章太炎故居」(廣州街123號)身分。
在實務上,「廢止」文資身分的案例並不常見,背後的內幕值得探究。這次廢止的起因是,文化局審議剝皮寮的修復再利用計畫時,有文資委員對「章太炎故居」的身分表達意見,於是文化局委託研究員吳美華重新調查研究。
受惠於政府資訊公開政策,我們在YouTube可以看到2022年12月19日台北市政府文資審議第156次會議,第十二案「章太炎故居」文資價值再評估暨登錄廢止案的報告及討論過程,影音檔約從1小時15分鐘開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sN8dZ93sA&list=PL8IN3d9Xh-DQQwrqLFgFi7JsNBJehm_03&index=28)
吳美華的研究指出,根據謝汝銓〈章太炎之行述〉與2003年出版《章太炎書信集》等史料研判, 1898年12月至1899年5月間,章太炎旅台半年的居住地點應在西門街(今衡陽路一帶),而非現在的廣州街123號。
由於證據可信度高,當天出席的文資委員全數同意廢止歷史建築「章太炎故居」身分。但廣州街123號屬於「剝皮寮歷史建築群」的範圍內,因此仍具有文資身分。
在這個審議案的討論過程,有文資委員提問:一、當初為何將廣州街123號誤認為「章太炎故居」?二、如果當初認定錯誤,現在究竟是「撤銷」(當初的行政處分有瑕疵,原則上溯及既往失效)或「廢止」(當初的行政處分無瑕疵,原則上自廢止日起失效)原處分?
關於第二題,這次文資審議為「廢止」原處分。理由是在原處分的公告期,無人表示異議,這次是基於發現新史料,才做出新處分。
關於第一題,開會現場的文化局官員回應,關於2002年登錄「章太炎故居」為歷史建築的過程,他們詢問某位當年參與的文資委員說法:「當天比較隨便,沒有真正了解。」文資審議也沒有投票,因為當時不需要投票。雖然有文資委員表示不同意見,最後仍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
其實,文化局官員的回應避重就輕。當初會誤認為「章太炎故居」的主因,與當年文化局長(1999-2003)龍應台的倡議有關。根據《聯合報》2001年1月9日第19版都會萬象版的報導,〈章太炎旅台故居 剝皮寮 蓬蓽生輝/龍應台陋室緬懷大師 重申古蹟活化保存帶動人文教育構想〉:龍應台表示,有一天正當她為剝皮寮規劃案頭疼時,文化局文學資源調查小組委員、某大學中文系教授向她提及,章太炎來台時住在廣州街123號,她低頭一看桌上的報告案,發現這個地址就在剝皮寮古街上。
於是,文化局長龍應台為了剝皮寮的文資保存,輕信這個說法,欲透過「章太炎故居」的文化想像,使得艋舺剝皮寮的小歷史,與近代中國的大歷史產生連結。加上當年的文資審議機制尚未完備,整個過程並未嚴格檢視史料證據,在政治力引導專業判斷的風向之下,才鬧出這個笑話。
作者/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