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2022年)多合一地方選舉的新竹市長選戰中,代表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民眾黨)出馬,時任該黨不分區立委的高虹安,當時遭到選戰對手之一—代表中國國民黨的林耕仁、以及她的立委辦公室前助理等多方人馬,揭發涉嫌透過高報立委助理薪資及加班費的方式,向立法院詐得金錢,並要求配合她高報薪酬的助理,必須將他們受領薪酬的一部分,上交到辦公室的公積金中,以作為辦公室雜項文具庶務、(按照一般民代辦公室運作常理,應該由高虹安自行負責的)餐飲及贈禮,甚至是高虹安購買各種美容護膚等日用品等開支之用,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的案件(以下簡稱本案),事發後一度喧騰,但由於高虹安當選新竹市長,加上選後焦點轉向等等理由,一度暫時從台灣社會注目的新聞中退場,但,實際上台北地檢署(以下簡稱北檢)並沒有忘記本案,而是持續推進本案的偵辦進度,這點從北檢偵結本案、在8月14日宣佈起訴高虹安及部份涉案助理,並公佈起訴書的情況來看,可以說是再明顯不過了。
從北檢公佈的本案起訴書來看,高虹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情況,從高虹安之所以該當於公務員身份、犯罪情狀為何該當於起訴法條,再到北檢為什會計算出「高虹安的具體詐騙金額,為46萬30元新台幣」,罪狀可以說相當明確,法律論理方面可以說是沒有瑕疵。
對高虹安而言,起訴書中最致命的是,北檢認為高虹安具有傲人學經歷、曾任鴻海公司中街主管,不僅銀行存款已達1200萬餘元之譜,出任立委後,每月更領有19萬餘元的月薪、以及7萬多元的問政費,而鴻海集團週邊的財團法人「永齡基金會」,更透過一間與民眾黨關係密切的網路行銷公司,按月向高虹安支付10萬元,以助成她執行立委職務;但,從北檢本案起訴書中,可以發現,高虹安不僅不將這些經費用於問政,反而趁立委辦公室助理忌憚她威勢的機會,要這些助理共同配合她,使她能夠虛/浮報助理薪資及加班費,以使她得以向立院詐取人事費,並流用於她的立院辦公室庶務雜支、甚至是個人日常開銷之用,做出這些舉措的高虹安,被北檢認定為「公私不分、貪圖小利」,說真的一點也不無辜。
至於高虹安被北檢本案起訴書認定為「犯後態度不佳,並試圖卸責給助理」的情況,則使得她的處境更是雪上加霜,於是北檢才會在起訴書中,咨請法院「對高虹安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希望能藉本案發揮足夠的警示及嚇阻效果。從起訴書當中,似乎可以這麼回推,高虹安在接受調查時、乃至於偵查庭當中,很可能不僅始終堅持「自己從來沒有做錯什麼」的立場,並將法律上的可能責任,悉數推卸給前/時任助理,以試圖從本案全身而退,甚至可能在偵查庭上,與蒞庭檢察官、指控犯行或出面作證的前/時任助理們,展開相當程度的言詞交鋒,因此被認定為犯後態度不佳,純屬高虹安自作自受。而這樣的發展,也與出庭的部份助理「犯後態度良好、盡力配合偵查,且在辦公室內分工只是受令者或受雇者,也沒有獲得犯罪所得」,因此在起訴書中被檢方請求從輕量刑,以鼓勵這幾位助理改過自新的情況相比,堪稱是判若雲泥的極端對比。
但,令多數人始料未及的,終究還是「中華民國在台灣」政界的在野要角們,面對北檢起訴高虹安一案,基於自以為精緻利己的算計,所展開的種種反應,高虹安的被起訴,竟然可以讓原先為了「到底在野2黨3方要不要整合」而喧擾不休的朱、侯、柯、郭這幾位要角,團結一致站在支持高虹安的立場上,促成在野的另類大團結,這不能不說是只有「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治風土環境下,才會結出的「既荒謬、同時也是另類黑色幽默」的奇妙果實吧?
先講中國國民黨的情況。
該黨朱立倫主席自選戰伊始,即以總教練身份自詡,不過他所謂的「執政大聯盟」概念,先不論似乎有暗盤在推進中的可能性,但檯面上曲高和寡、在野一側沒有多少人認真當一回事,卻也是不爭的事實,以致於到選前進入倒數5個月的目前為止,就跟「世紀帝國」之類即時戰略電腦遊戲,其中的「戰霧」機制一樣,沒有多少人搞得清楚「朱主席的本音與底牌」到底是什麼。
但,北檢宣佈起訴高虹安後,或許是出於自認為在野盟主的立場吧,朱立倫的動作異常明快,大約2個小時內就站出來聲援高虹安,一方面宣稱尊重司法、勿枉勿縱,但也同時希望「司法判決不要因為黨派因素,去特別針對某位縣市長,也不要有政治力介入」,最後並稱「我還是相信法律一定要還給高虹安清白」,加油打氣之情溢於言表。
朱立倫這麼做,不僅可能是出自於他以在野聯盟盟主自詡的立場,同時也很可能有選舉策略實務操作的考量,至少在總統登記人選確定前,甚至在登記確定後、投票前,都還有各種操作的空間,也許直到投票前最後一天當晚選舉活動結束以前,都還有呼籲棄保的可能性的緣故吧,合理推定,朱立倫之所以會聲援高虹安,是在為可能的藍白合作保留空間、同時也隱然有對高虹安從政前的老闆—郭台銘,保持一些些善意的意味。
至於侯友宜陣營對本案的反應又如何?
傳言,朱立倫聲援高虹安的舉措,在出手前沒有事先與侯陣營商議,因此引起侯陣營的雜音,以侯陣營的角度而言,侯陣營很有可能會認為「明知朱立倫在藉聲援本案的機會,繼續保留在野2黨3方之間的曖昧空間,對侯陣營維持『泛藍正宗』的立場不利,但礙於同屬在野、以及對抗(幻想中的)『民進黨司法迫害』的立場,所以無法公開駁斥朱立倫的此番發言」,這樣的傳言在論理上有其合理性;不過,侯友宜還是在起訴次日15日加入聲援高虹安的陣容,宣稱「民進黨政府放著許多弊案不辦、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司法會還高虹安清白」,明明侯陣營認為現在是打擊柯陣營、民調支持度重回第2的良機,這時候卻沒有展開追擊,到底是出於什麼樣的因素,是算不出利害關係、抑或被朱立倫方面疏通?令人費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朱侯相繼聲援高虹安,同時也是二度、甚至三度踐踏該黨正式提名的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的苦心,特別是他率先對高虹安發起揭弊攻勢的部份,林耕仁不啻於再度成為可能的藍白合作的犧牲品,但,相較於朱立倫的盤算、以及陷溺在老三危機而無法自拔的侯友宜,林耕仁得知高虹安遭起訴後,在臉書個人專頁上發表「司法調查,勿枉勿縱。是非曲直,自有公斷」的16字感言,反而還比朱侯2人更有該黨政治人物應有的立場底限的自覺。
而郭台銘與其陣營,又是如何面對本案的呢?對照郭台銘本人過往相關言行、以及起訴書等相關事實所透露的蛛絲馬跡,郭台銘對高虹安的支持,不僅前言不對後語,同時也具有護短等等的重大問題。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綜合北檢在本案起訴書中所透露、以及查證其他週邊資料後,可以推斷出一個事實:「鴻海集團週邊的永齡基金會,每個月都會透過發跡於BBS站PTT實業坊,傳言爭取民進黨提名民代未果後、轉向加入民眾黨,並曾陸續代表民眾黨參選立委(2020年,新北板橋東選區)及市議員(2022年,同市板橋區)、但都落選的網紅—吳達偉(PTT帳號名:Z9),所開設的網路行銷企業「歷久網路媒體(股)公司(統編:53641454)」,提供10萬元給高虹安,作為協助她執行立委職務之用」。
但,依據現行「政治獻金法」、以及內政部在民國98(西元2009)年5月11日所發布的「台內民字第0980089619」號函釋的規定,財團法人在本質上與社團法人終究不同,因此不能成為政治獻金法第7條所稱的人民團體,也就無法以財團法人的身份,對特定政治人物或政黨捐贈政治獻金;而永齡基金會是不折不扣的財團法人,每個月卻提供10萬元給高虹安,這筆錢的性質,到底是提供給吳達偉的網路行銷公司、為高虹安進行網路宣傳之用,抑或實質上根本是永齡基金會提供給高虹安的政治獻金?在法律上非常有斟酌空間,這方面的問題,若郭陣營處理不當,將會是新的違法爭議的火苗。
另外,郭台銘在案發後的相關發言,從郭陣營或支持者以外的角度來看也是問題重重。
一方面,郭台銘在知悉高虹安被起訴後的「才46萬」發言,與他先前宣稱重視清廉操守的人設,可以說是相當嚴重的悖反,令人懷疑他是否有貫徹過去主張的決心。另一方面,郭台銘這幾個月間開了不少青年政策支票,從年輕人在學期間學雜費、薪資結構、創業到婚育,可以說是無所不包,更儼然以新的青年導師身份自居,但,這些承諾既與他主掌鴻海-富士康集團時,給予不同學歷/工作年輕人的薪資、福利及工作環境,以及部份年輕人對這些因子所產生的反應與行動,可以說相當的諷刺,高虹安被起訴後,郭台銘更選擇站在嫡系親信前立委的一方、支持她壓榨立委時代辦公室助理的作為,而不願意站在被當作詐領助理薪酬工具的被害者的角度(更別提聲援他們),郭台銘如此力挺高虹安,不怕加速把自己在年輕人~青壯族群之中,原本就已經相當薄弱的陰德值燃燒殆盡,也不怕把自己在四腳督民調中還處於第3~4名之間、目前還沒有展現爆發力的支持度,因為支持貪污犯之類的理由而一併賠掉嗎?這是郭台銘在積極運作獨立參選的過程中,所必須審慎思考的問題。
而作為高虹安所屬政黨現任主席、同時也是民眾黨總統候選人的柯文哲,聲援高虹安的言行,也可以說是相當的奇形怪狀。
柯文哲最近大概是逐漸發現民眾黨「沒有泛藍的地方派系幫忙,一點地方基層組織都沒有,還真的沒有辦法打組織戰」的問題,所以慢慢開始放棄過去所主打的「真正清廉愛鄉土」一類口號,在郭台銘積極串連全台泛藍地方派系要角,爭取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一級頭人支持的同時,也開始東施效顰起來,那些沒有被郭台銘納入主要爭取對象之列的地方派系領袖,也因此成為柯文哲的爭取目標,先前一段時間沒有公開行程,原來是去會見慈濟功德會領袖證嚴、以及嘉義海線的地方派系要角林水樹等人,可以說民眾黨為了試圖擴大自身的地方政治版圖,正在揚棄原本的自我人設,開始朝向依隨政治現實的路線發展。
在這樣的變化下,柯文哲在面對北檢起訴高虹安的震撼彈時,跟積極展現在野盟主架勢的中國國民黨朱立倫主席,事發後大約2個小時內就聲援高虹安相比,為了測風向以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以及考量「高虹安作為郭柯之間可能的溝通橋樑,若現在就對高虹安落井下石,到時候如果想要讓民眾黨被郭台銘併購,就沒有有力的中間人牽線了」的因素,將記者會拖到當天下午3點才舉行。只是,柯文哲的護航言詞,在一方面延續他自認為民進黨政府財政作假帳、前瞻計畫或綠能都存在浪費或弊案,在他眼中的民進黨政府,貪污金額總計至少上千億元,一副「你民進黨政府不查?沒有關係,我當選後一定查你」態勢的情況下,另一方面卻也極盡迴護高虹安之能事,宣稱「要貪污的人不可能會把帳記得那麼清楚」、「高虹安應該是沒有貪污的企圖」,並支持高虹安透過司法路線爭取清白、為清白奮戰。
像是這樣還不夠似的,擁有律師身份的民眾黨籍台北市前副市長黃珊珊,隨後竟然在臉書發文,宣稱北檢起訴法條有所違誤,應該比照公務員詐領加班費的案例,用刑度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輕、一審有罪無須停職的刑法普通詐欺罪,可以說為了護航高虹安,也顧不上律師原本應有的嚴謹論據與論理了;而民眾黨的現任不分區立委—賴香伶,也已經選擇站在高虹安與柯文哲這邊,宣稱無須揣測高案對柯文哲選情的影響。預期未來幾天之內,民眾黨應該還會有更多人跳出來,為他們黨內的貪污犯同志高虹安護航吧?
恕筆者直言,雖然「高虹安透過她的司法案件,做到了朱侯柯郭4個人都做不到的『另類在野大聯盟』」,具有另類黑色幽默與荒謬的表象,但,往更深一點的因素來思考,這同時也代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界,在野各黨基於對台灣與民進黨的恨,可以將法律與是非放兩旁,傾在野2黨、1位專任黨主席,以及3位(準)總統候選人之力,也要將高虹安犯罪事實明確的司法案件,曲解成政治迫害的政治事件。侯、柯、郭如果以為自己的票很多,可以無視於至今為止尚未決定意向、但卻也重視政治人物是否真正清廉的中間選民,那就請你們繼續堅持力挺高虹安沒有關係,等著看到時候選民會做出什麼樣的公斷吧!
作者/江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