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2023年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一直都被受關注,只要是滿23歲就有機 會成為國民法官,其實早在3、4年前司法部門早已開始討論相關制度,因為「恐龍法官」的事件層出不窮,希望藉由社會素人不以法理的判斷依據,並藉由自己在社 會上擁有的專長,雖然沒有法律的背景,但運用不同的生活經驗、思考價值作為依 據,藉此讓司法更為透明化。我認為這項制度不但可以讓國民運用自己的想法做出 判決,讓人民更能了解到法官在法庭判決中,其實是背負著相當大的壓力,有時並 不是表面看似單純的事件,可能事情背後極為複雜。
很多人可能會質疑國民法官會不會到最後,也只是法官的花瓶,但我認為可 能性不高,因為如果這種事情發生,那也間接表示了國民法官這項制度是失敗的, 再者有規定法官必須在國民法官後質詢,如此一來就能避免法官的說詞或是質詢 內容會影響國民法官對一件事情的第一感受,所以才有這項規定。另外有人會覺得 讓一般國民判決一個人是否有罪甚至是生死是有質疑的,但是就重大刑法「死刑」 來說,需要大於2/3的人同意,並且還需至少一位職業法官認有罪,才成立罪名,所以必須通過還是有一定的門檻在。
而國民法官這一制度不是只要年齡符合標準就可以擔任,其中包括了有案在 身、本案關係人、特殊身分者,以及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因為此一項制度就是不 希望以法理的角度看待一件事件;年齡必須滿23歲才有資格擔任,而有些人認為這 項規定與民法的成年人為十八歲有落差,認為國民法官應該是成年人就可以擔任, 否則將限縮了青少年參與公共議題的機會,但我認為國民法官任職最低年齡限制 為二十三歲是好的,因為二十三歲相對於剛滿十八歲成年人來說是成熟、穩重、社 會經歷較豐富的。至於覺得與民法成年人為十八歲有落差的來說,藉由此想法,倒 也不是無解,雖然2023年此制度就要實施了,緩衝期非常的短,普遍大眾對國民法 官一制度都不是非常了解,更不用說兒童及少年,我認為可以用講座或在公民課當中加入有關國民法官,甚至鼓勵孩童參與地方性活動、旁聽法院判決等方式,讓新 一代的孩童更加的了解、並開始主動的關注社會公共議題。
到頭來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即將是台灣司法界上一個重大的轉折,我覺 得一開始大家肯定對整個制度的運作規則不是很了解,就像是國民法官不得透漏 開庭內容,或是不得拒絕擔任除非特例,這些總總的制度內容還有待國民、兒童及 少年去好好了解它。
作者/謝乙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