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紀念堂所直屬單位是文化部,文化部成立時間是2012年,應該跟威權歷史沒太多牽連,處理威權遺緒問題,要更迅速完整才是。
近日隨著促轉會即將邁入最後階段,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方案,再度被各界提起。該建物本身即為緬懷威權人物的象徵,民進黨執政之後,明明已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條例,要求必須清除威權象徵。中正紀念堂本身甚至供奉最大的威權象徵物,我們已經有慈湖園區了,中正紀念堂本體若不拆除,雕像也該放到更為合宜之處。從威權象徵、建物本體、到圍牆問題,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都該盡快與促轉會協商,提出具效率及完整的研擬方案,不要隨促轉會解散後,又再淪為各說各話,葬送轉型正義的寶貴時間。
首先,中正紀念堂的威權銅像移除,絕對是有法源依據,那就是2017年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該條例第5條第1項明文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中正紀念堂本身,不但是「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公共建築或場所」還有一尊於「公共建築或場所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若我們不能移除,是行政單位怠惰,這已經不是法律授權不足之問題。
再者,有些具「歷史情結」的部會,至今未能按促轉條例處理威權銅像者,我們還須協調溝通。但中正紀念堂所直屬單位是文化部,文化部成立時間是2012年,應該跟威權歷史沒太多牽連,處理威權遺緒問題,要更迅速完整才是。過去,扁政府時期迅速提案廢止中正紀念堂法源,並短時間內提出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其實該行政命令之內容,與現在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之結構並無顯著衝突。換言之,由文化部盡快提報行政院聲請為優先法案,並廢止該法,再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將是更有實益的法制面作為。
回顧當初馬政府上台,迅速中止廢除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隨後又在100年的半年內,迅速在立法院通過了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台灣此刻已有泰半的人,難以再接受蔣介石有值得這麼高的膜拜,但該法竟於第一條便稱:文化部為辦理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資料,顯已將蔣介石有錯誤尊稱,也有錯誤史觀。
最後,除法條與園區實體建築的轉型方案,較少人關注的當屬圍牆。當年高雄的文化中心處理,就是明確、快速,圍牆拆的很順利,民眾與公園更親近,同時也移除原有的中正冠名稱呼,回到高雄地名本質,銅像也移除至慈湖園區。已有高雄經驗,台北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即便國民黨主張該處是古蹟,但根據當年古蹟所限定的範圍是「正面牌樓、民主廣場、民主大道、中正紀念堂」並無圍牆。拆牆反而是最具象徵效果,同時也不擾民或制度疑慮的最佳選擇。
中正紀念堂問題,是早解決比晚解決好,快解決比慢解決好。台灣若施政年年都只顧慮選舉年,那真的很難做事。但若能將想做的事與人民好好溝通,威權時代已結束30多年,選民的智慧及理解,必能讓轉型正義之路走得更穩更遠。
作者 / 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