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風險意識融入國人的日常工作與生活,亦是我們刻不容緩的課題,因為惟有深化社會大眾的風險意識,大眾才會發自內心地遵法守規,落實風險控管,我們與意外的距離也才能愈來愈遠。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釀成51死、200人受傷,各界檢討聲浪四起,從施工廠商疏失到台鐵監督責任等層面不一而足。筆者在此要談一個重要但較不受矚目的問題:台灣社會缺乏風險意識。
德國社會學家貝克(Ulrich Beck)於1986年提出風險社會(risk society)的概念,該概念指現代社會已經由早期工業社會具有的早期現代性特徵,走向風險社會的晚期現代性。晚期現代性的風險社會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不再是財富分配不均或是打破階級社會的問題,而是以科技解決人類生存問題,卻面對科技所帶來的風險後果。
舉例言之,為了解決能源的問題所以發展核能發電,卻帶來了核災的風險,而這種風險的對象不分階級、貧富,也沒有國家疆域的界線,而社會亦面臨其他性質相類似的風險,例如恐攻、核災等等,諸如此類的風險雖發生機率甚微,但一發生損害就相當巨大,這使得社會整體認同從要求溫飽漸漸轉變為風險意識,處於一個有安全感的環境成為當代生活中主要的問題。風險社會的論述,初始是針對生態與科技領域而發,但當中個人的風險意識概念,卻是在各領域處處可見,許多領域都採取風險概念為運作重點,強調風險預防和安全管理,並以統計和保險作為衡量風險的工具。
本次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肇事原因初步研判是工程車輛滑落邊坡釀禍,而在邊坡或靠近邊坡處停車,或停車時未拉手煞車,都可能導致車輛滑落撞擊人或車,這是一般人都可理解的常識,工程車駕駛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可能向來就像本次事故般,在施工現場隨意停車,而壓根沒體認到,未落實停車安全,會造成如此嚴重的災難,因此問題在於該駕駛缺乏風險意識,所以不會事先做好風險預防及控管。事實上,缺乏風險意識的事例於台灣社會隨處可見,因未戴安全帽或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的車禍,三天兩頭就躍上媒體版面,顯見國人風險意識普遍不足,致未事先防範損害發生。
而風險的可怕正在於,即使發生的機率僅僅是萬分之一甚至更低,但一旦發生,卻會導致難以彌補的損害,如本次出軌事故與前述提的車禍事件。再回到本次出軌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事發當晚,即點名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之問題,而釀禍的邊坡工程標案「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回線K 51+ 170~500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已有編列圍籬設置相關預算,加上施工區域地勢陡峭,一旁又有火車經過,照理說,針對此種高風險工程,本應強化安全圍籬等防護措施卻未為,可見相關承辦人員的風險意識有所不足,因為縱使未設圍籬也不影響施工,甚至可撙節預算,但一旦意外發生,後果往往不堪設想,難以承受。
就此而言,台鐵對類此高風險工程,應強化相關承辦人員的風險意識,妥善研擬各種風險控管策略,除強化安全防護措施外,更應落實預防作為,如不定期派安檢人員至施工現場進行稽核巡查,以掌握現場安全維護情形,有效防杜意外發生。
最後,如何將風險意識融入國人的日常工作與生活,亦是我們刻不容緩的課題,因為惟有深化社會大眾的風險意識,大眾才會發自內心地遵法守規,落實風險控管,我們與意外的距離也才能愈來愈遠。
作者 / 王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