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組織的力量,往往不如政黨的動員能力,但在與政黨有某種程度的合作,或是「被合作」後,失去主導地位,原先所倡議的議題開始發散,不理性的言論充斥整個社會,最後的公投結果,恐成為藍綠惡鬥下,民眾發洩情緒的管道。
傳統的公民投票,大多數都是政黨為了炒作話題、凝聚選民,所發起的公投,如重返聯合國、對等談判等,並非台灣單方面可達成的事,且台灣通常不扮演關鍵角色。其次,則是為了解決政治上的重大分歧,如討黨產、強化國防等,民眾意見差異極大,政府不敢在沒有民意基礎下執行的政策。
然而,因為過去全國性公投的高門檻,連署就需要大約94萬人簽署,還需要投票率超過五成,也就是約莫9百多萬人,只要單一政黨發動選民不合作,基本上都無法通過,更別說是沒有政黨動員的民間公投,連成案的機會都極小。而在修改公投法門檻後,台灣公投如雨後春筍般,在2018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時,就有十個公投案成案,並成為政黨攻防的焦點。
其中,由民間團體所發起的包括同婚議題、性平教育、以核養綠、東奧正名等。但因為納入了政黨的力量後,各種因為選舉操作,所產生的負面歧視性話語,如「拒絶小孩被教導成同性戀」、「肛交」、「母豬」、「衰尾查某」、「女性拉票可以拉進客廳房間」等,造成公投缺乏實質討論與對話的空間,雖然最後都成案且有明確的結果,卻更加撕裂社會的和諧,導致群眾對立。
最後,看回近期最為熱議的藻礁公投議題,因為成了藍綠攻防的焦點,原先岌岌可危的連署數,卻瞬間達到門檻,同時各政黨開始將藻礁連結到其他議題,讓原本僅是讓天然氣接收站離開藻礁範圍的倡議,變成是否以核養藻礁,或是以空污養藻礁的對決,保護藻礁的美意從此失焦。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民間組織的力量,往往不如政黨的動員能力,但在與政黨有某種程度的合作,或是「被合作」後,失去主導地位,原先所倡議的議題開始發散,不理性的言論充斥整個社會,最後的公投結果,恐成為藍綠惡鬥下,民眾發洩情緒的管道。
作者 / 楊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