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原本目的應該擇優汰劣才對,並且讓政治責任不必拖延到四年一次,而可提前制裁。但若因為非理性的罷免成為常態,讓罷免這項高度理性的政治行動成了笑話,未來,即使有出現真正該被汰換的民選公職,…因為罷免這項行動已遭汙名。一項汙名的政治行動,選民將會沉默冷眼。假使台灣真步入自此,那麼台灣民主政治將步入重重危機。這不單只是罷免門檻的問題,奉勸國民黨等人應放下錯誤的政治復仇,別讓台灣的罷免制度最終走向不可測的深淵中。
近來全國各地不斷出現藍營提起的罷免案,且極具目的性的鎖定在藍大綠小的選區,提出各種不同名目的罷免案。罷免原為我國憲政設計中相當獨特的設計,在三權分立所賦予的司法與立法彈劾權外,多賦予公民直接性的罷免權,其意義應該是讓民選公職人員有所警惕。但這樣良善的初衷,過往卻由於高門檻的制度設計,讓罷免權徒存形式,成為外界笑柄與公民政治冷漠的關鍵。
但就在罷免門檻修法後,各式罷免案紛至沓來,有諸多存屬政治恩怨,其立意又是否符合罷免初衷,在過猶不及間值得省思。且更重要的是,若罷免成為政治復仇的常態,更存有僥倖想拉人下台,反正姑且一試的心情,外加現行罷免門檻有不少比當選門檻為低。那麼未來四年一次的投票意義將被扭曲,制度設計之原意更將淡化且模糊,對台灣政治長遠發展有害而無益。
或許對國民黨人而言,史上第一次縣市首長遭罷免,韓國瑜的案例對他們太過嚴厲,因此必須對民進黨展開鋪天蓋地的報復。但韓國瑜問題出自政策跳票,落跑參選,甫當選就無心市政等,種種荒誕行徑才能激盪出罷免火花。試問現今國民黨陣營發動的罷免案,陳柏惟或吳思瑤….等,有幾位構成上述要件呢?
筆者認為遍地烽火的罷免案,其非理性的成分更將致使未來台灣的政治運作失去安定性。照道理而言,每次的選舉都應具有該次選舉的實質意義,以國會為例,每次選舉其實都和總統選舉之間息息相關,挫敗的總統選舉將連帶影響國會選舉,這對選民的投票行為來說,具有責任政治的完全賦予成分存在。例如選民會更傾向一致性投票,讓總統完全執政,並負起完全責任。但若出現非理性的罷免案,會讓該次選舉的責任賦予失去意義。
此外,罷免這項行為更可能淪為笑話。原本目的應該擇優汰劣才對,並且讓政治責任不必拖延到四年一次,而可提前制裁。但若因為非理性的罷免成為常態,讓罷免這項高度理性的政治行動成了笑話,未來,即使有出現真正該被汰換的民選公職,也難被罷免,因為罷免這項行動已遭汙名。一項汙名的政治行動,選民將會沉默冷眼。假使台灣真步入自此,那麼台灣民主政治將步入重重危機。這不單只是罷免門檻的問題,奉勸國民黨等人應放下錯誤的政治復仇,別讓台灣的罷免制度最終走向不可測的深淵中。
作者 / 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