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獵人問題是果,問題發酵擴散的因,是集體的一窩蜂狂熱心態、是主辦單位看似合法的申請路權,荷包賺飽飽;製造的社會成本卻由被限縮路權的用路人平均分擔,…當我們聚焦在這些黑皮膚的外籍軍團身上的時候,你可有想過,最大咖的獎金獵人們,其實是那些馬拉松的主辦單位,一切是如此的合法,只要有人報名,他們就會繼續辦下去,這是市場經濟的供需原則,而你我都是促成這種所謂的「獎金獵人現象」的背後那一隻看不見的手。
台灣路跑夯,有知名長跑俱樂部引介肯亞選手來台,參加國內路跑賽拿獎金從中牟利,約定獎金扣稅後,台灣引介者可拿12%回扣,獎金扣掉食宿及機票費用後才歸選手。
姑且將這些肯亞長跑好手稱為獎金獵人,跟那些詐騙犯及食安黑心商人動輒數億元的獲利比起來,可說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哂。今天我想要分析的是,所謂的「獎金獵人現象」。
一、.什麼是獎金獵人:有一個知名的網站,剛好就叫做「獎金獵人」,裡面蒐集了國內大大小小的設計、影像、寫作、商業、音樂、電競、選秀、運動、舞蹈等比賽,獎金從0元到數百萬元不等,獎金0元的比賽根本就乏人問津,獎金優渥的比賽,只要你符合參賽資格,就可以報名,主辦單位用高額獎金,吸引民間高手或神人參賽,各地高手運用個人專長,秀出優質作品,拿到屬於自己的高額獎金,雙方各取所需,在長期低薪的環境下,提供了市井小民一條兼差加薪的小確幸。
二、怎麼都是那一群人:這個現象不是只會出現在馬拉松比賽,筆者參加過地方性的排球比賽,獎金少的可憐,冠軍才幾千塊錢,扣掉報名費、車馬費之後,再平均分給6個人,可能連塞牙縫都不夠,每次冠軍都是那幾個人,大概都是體育系排球專長的二線球員,一線的都出國去比賽了,不會出現在這裡,我們每次都被虐,但換個角度想,付個幾百塊的報名費,就能跟這些不在一個等級內的選手同場競技,越級打怪,也值得了。那些肯亞的馬拉松選手,在肯亞國內不過是二、三線的跑者罷了,儘管只是二、三線的跑者,在台灣已足以海放屌打眾家好手,連車尾燈都看不到,有人可以仲介他們來台灣包吃、包住兼賺獎金貼補家用,根本是一個渡假打工的概念,何樂而不為,重點還是必須循正常管道取得簽證才行。
三、參賽者的潛規則:有一種說法叫做:「一切都合法,但社會觀感不好。」,用來說明參賽資格的潛規則,我想是相當貼切的。舉例來說:知名作家龍應台若投稿地方性文學獎,拿到首獎應該輕而易舉,但輩份比文學獎評審還高的龍應台會給人一種怎麼樣的觀感,不言可喻。事實上,國內的那些高手們也都能謹守這個不成文的潛規則,真的會下場虐菜的,都是那些裝半瓶水響釘噹的職業參賽者,他們不在乎社會觀感,他們的眼裡只有錢,我相信那些黑皮膚的肯亞選手也不在乎社會觀感,心裡也只有錢,但我一點都不討厭他們,因為他們實在是窮怕了,家裡可能還有人急需這一筆錢治病,我討厭的是利用他們賺錢的仲介商,窮的只剩下錢。
四、如何遏止馬拉松獎金獵人:回到新聞重點,如何從根本解決馬拉松獎金獵人問題,筆者提供2點愚見供參。
1.減少獎金:出的起香蕉的人,只能請的到猴子。將比賽獎金減少至一定的程度,那些怪物們就不會參賽了,只是相對的,比賽的精采度也會跟著打折扣,影響來年的報名人數,主辦單位的經費也跟著縮水,牽一髮而動全身,可能解決了一個問題,而製造了更多問題。
2.減少場次:獎金維持不變,但減少比賽場次的話,肯亞選手扣除食宿和機票,可能所剩無幾,無利可圖的情況下,自然也就不會有傻瓜仲介這種虧本生意,but,人生就是會有這個but,以台灣近年來瘋狂舉辦馬拉松,報名費動輒7、800元起跳,卻還是秒殺的情況,主辦單位會甘願放棄這麼好的行銷及賺錢的活動嗎?
綜合以上兩點結論,內行的朋友們,你看出箇中問題了嗎?今天大家討論的獎金獵人問題是果,導致這個問題發酵擴散的因,是集體的一窩蜂狂熱心態、是主辦單位看似合法的申請路權,荷包賺飽飽;製造的社會成本卻由被限縮路權的用路人平均分擔,台灣的馬拉松場次從早年的一年只有3場,如今每年數百場起跳,當我們聚焦在這些黑皮膚的外籍軍團身上的時候,你可有想過,最大咖的獎金獵人們,其實是那些馬拉松的主辦單位,一切是如此的合法,只要有人報名,他們就會繼續辦下去,這是市場經濟的供需原則,而你我都是促成這種所謂的「獎金獵人現象」的背後那一隻看不見的手。
作者 / 具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