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景點建議應該有一個法令規範:一、唯有全盲者可以在不破壞物品原貌下觸摸體驗之,不再因各館有不同的規定;二、展區應妥善進行無障礙環境的規劃,如:斜坡道、導盲磚等;三、請上位者多站在身障者立場而不是自身考量與立場來設計規定,並在各展場都有點字導覽本或標示,以供盲者能進入,共享愉悅的觀賞展覽。並非語音導覽器不重要或不需要,而應該是要多讓純視障、純聽障與雙重障礙者,自己依自身需求來選擇適合的服務品項。
「 奇美博物館表示,今年是奇美60週年,許創辦人從奇美成立至今,一直秉持分享的理念,博物館是他老人家送給台灣社會的禮物,如影片旁白:『每當你來這裡,走進的不只是一間博物館,也走進了一個人的心願裡。這個心願,直到你的到來才完整,因為與你分享,就是這個心願的起源。』亦如許創辦人所說,博物館是他種下的種子,期待更多孩子像當年的他一樣受到啟發,長大後回饋社會,形成一個善的循環。」
但我除了最近去參觀之外,在幾年前也去過,以身障眼盲的我而言,卻感受不到此段描述的共享分享善循環,希望指日可待的未來能夠有更多改善。雖然有語音導覽機器提供,但對眼盲者而言,必須觸摸到實體才能感受實體,語音導覽器只能描述不抽象的部份,或者網路可能查的到的訊息。
現有的規劃讓人對這樣的結果深感痛心,不能觸摸的理由是因東西太高怕掉下來,可若真的有用心,可將東西提供縮小樣式的模型來觸摸,或者學學故宮博物館提供幾樣可供以觸覺感受,也加註點字標示;館外階梯也應有斜坡替代,方便身障者進出。就前段引述奇美博物館的文字,反觀奇美底下所屬的「包子觀光工廠」就可以觸摸,但仍有一處需有特色者方能參觀,顯見奇美博物館的理念是作一半。
再來舉另一個例子,有去過在南投中興新村舉行的「茶葉博覽會」,現場不僅標示不清楚,也沒有點字標示,尋找廁所找很久,平面圖是給明眼人看的,但家人也不易找出廁所在哪,還需詢問其他人,才找得到流動廁所。另外,附近的環境有些地方有很多階梯,不僅沒扶手,也沒斜坡道可以使用,階梯對乘坐輪椅者與眼盲者都是危險區,這「無障礙」環境還須靠政府加以施行。
從以上而言,旅遊景點建議應該有一個法令規範:一、唯有全盲者可以在不破壞物品原貌下觸摸體驗之,不再因各館有不同的規定;二、展區應妥善進行無障礙環境的規劃,如:斜坡道、導盲磚等;三、請上位者多站在身障者立場而不是自身考量與立場來設計規定,並在各展場都有點字導覽本或標示,以供盲者能進入,共享愉悅的觀賞展覽,並非語音導覽器不重要或不需要,而應該是要多讓純視障、純聽障與雙重障礙者,自己依自身需求來選擇適合的服務品項。
作者 / 溱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