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在台鐵車廂殺了李承翰一個人,幾個月後的司法無罪判決卻扼殺了所有人對於司法與正義的期待與信心。兩條人命跟一個無罪判決擺在一起,你怎麼能不生氣。
日前從媒體獲知台鐵殉職警察李承翰的父親,因病不幸往生,心裡非常的難過,幸福的家庭都一個模樣,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故事。原本一個平凡的家庭,兒子有一個正當的工作,青春正好,那一天他做著每天都會做的工作,遇到乘客鬧事,本於職責所在前去調解,他不知道這位乘客有精神病史,他不知道乘客包包裡有一把刀,他更不知道那一把刀會狠狠地刺入他的身體。
李承翰走了,一審判決出來,舉界嘩然,殺警這麼嚴重的罪,應該要判個死刑吧!但大家都做好心理準備了,大概又是無期徒刑,結果是無罪。李父獲知判決後表示:「這個判決真的太離譜了」,何止李父這麼想,全台灣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民,都覺得太離譜了,但我們又能怎樣,台灣是法治國家,再怎麼離譜的判決,人民只能接受,頂多投書媒體發表不平之鳴,然後時間會沖淡一切,直到下一個不幸的新聞出來。
李父的死或許跟李承翰之死沒有直接關連,但我沒有辦法不悲傷,因為妳也沒有辦法說服我,李父之死和李承翰之死以及一審判決無罪有沒有關係,有精神病的人砍掉小燈泡的頭不會被判死刑,有精神病的人殺掉一個警察可以判無罪,如果這些判決發生在我自己身上,原本身心健康的我大概也會得精神病,我會開始質疑這個世界的公平正義,都是個屁。檯面上的司法不能保護好人,司法保護那些少數精神病患的人權,我沒有意見,但這些所謂的專家、人權團體可有想過,奉公守法的人民免於恐懼的人權誰來保護,天曉得我或我的家人會不會是下一個街頭隨機殺人的犧牲者。
法官依照法條、醫生專業鑑定及個人自由心證做出號稱絕對客觀、公正的判決,筆者以為法官在做出判決之前,是不是還要再加上同理心,所有的案件如果發生在法官自己或家人的身上,面對這樣的判決,法官自己能接受嗎?今天嫌犯在台鐵車廂殺了李承翰一個人,幾個月後的司法無罪判決卻扼殺了所有人對於司法與正義的期待與信心。兩條人命跟一個無罪判決擺在一起,你怎麼能不生氣。
作者 / 具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