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2018年也曾想推行「人臉辨識系統」用於校園安全與智慧路燈,如今又逕自實施上下車刷卡收集「個人資料」,雖然市府宣稱採「鼓勵性質」。不過,實際運作上乘客幾乎無從拒絕。這一切對人權可能的侵害,真的不是如柯文哲市長所說的「要相信政府」那麼簡單。
〈為什麼你該讀這篇?從政府的角度看,收集乘車資訊就如柯文哲所說有諸多好處,但當政府要用這些資訊做別的事情,民眾是否知情、能否拒絕,都是民眾不可控的。〉
雙北市公車7月1日起實施上下車刷卡,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參加雙北市公車上下車刷卡記者會,在致詞中強調此舉不只「簡政」也對政府有「好處」。特別是,台北市將會籌劃「台北資料公司」分析、收集悠遊卡大數據包括上下車時間、人數、捷運轉乘等,藉以「改善乘車體驗」與精確掌握人潮產生的時段、路段。
有趣的是,柯文哲以對市政建設有幫助出發。但卻忽略收集悠遊卡乘車資訊,同時也會把民眾的「行動模式」、「活動熱點」全都「錄」。藉由柯文哲所說把「資料串連起來」帶來的風險,是政府有機會侵害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
按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603號解釋中闡述,隱私權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不只是保障個人生活領域不受他人侵擾,更重要的是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人民可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
雙北市在「個人隱私資料收集」是否取得同意,隱私權保護政策在哪裡?部分悠遊卡種類為「記名」,可輕易特定對象。即便「未記名」只要憑藉卡號與上下車紀錄,檢調機關都可輕易鎖定個別民眾。
且按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689號解釋中闡述,「蓋個人之私人生活及社會活動,隨時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其言行舉止及人際互動即難自由從事,致影響其人格之自由發展。尤以現今資訊科技高度發展及相關設備之方便取得,個人之私人活動受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等侵擾之可能大為增加,個人之私人活動及隱私受保護之需要,亦隨之提升……。」
公車與捷運不同的是,公車站數量比起捷運站是更加密集且靠近住家。公車搭乘紀錄可能的侵害程度比起捷運更高。若交叉分析搭乘資訊與其他悠遊卡資料,如消費紀錄。雙北市政府不難掌握個人生活全貌,如用於其他使用後果不堪設想。
而市政府改善「路網效率」與民眾關係為何?民眾隱私權衡量又孰輕孰重?單以「行政便利」、「政府效能」為出發點,同樣問題也曾出現於釋字603號「按捺指紋」案中。柯文哲2018年也曾想推行「人臉辨識系統」用於校園安全與智慧路燈,如今又逕自實施上下車刷卡收集「個人資料」,雖然市府宣稱採「鼓勵性質」。不過,實際運作上乘客幾乎無從拒絕。這一切對人權可能的侵害,真的不是如柯文哲市長所說的「要相信政府」那麼簡單。
作者 / 陳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