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一)

  • 評論

哈囉的讀書會 彙編

當馬政府一再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時,我們看到APEC的元首邀請函,給中華民國總統的正式稱謂卻變成「馬先生」。我們的管「先生」,由於今年將經建會改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而不能出席,因為,中國對「國家」一詞有意見。

台灣古地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對此種極度異常且不合常理的無止境糾葛,我們希望將台灣國際地位的現狀做個整理,給年輕一輩朋友做一個介紹與理解。本人深盼此議題,能引起年輕朋友及一般民眾的興趣與關注。因為,不管你是老、是中、是青,這都是攸關全體台灣人民身家性命的嚴肅議題。筆者本不思對此議題再做整理,看到太陽花學運,對台灣重燃信心;看到香港人的掙扎,決不容它出現於台灣;看到蘇格蘭獨立公投,我們一定要努力促成台灣自決公投,才能建立真正的國家。我們也更要弄清台灣自決公投和蘇格蘭獨立公投之間,其異同之處何在 ? 才不致於沒搞對方向,繞了遠路,徒然浪費了建立新國家的時辰。大家要知道時間並不在台灣這一邊 ! 我們只有清楚瞭解國際上「別人如何看我們台灣之政治定位」, 我們才能知道該做什麼 ? 該如何做 ?

1990年代後,我們似乎有被政客們教導成自我麻痺、自我欺騙、自我催眠之現象。希望此文可以把我們從自我幻想中,拉一點點回到國際之現實面來,筆者就很滿意了。各位年輕朋友們,這個議題本人很想用輕鬆之筆調來整理,不過並不容易,才疏學淺之處就請見諒了。本文分成(一)、(二)、(三)、(四)4次刊登,(三)、(四)尤其是本文精華 ,看官們不妨一讀。

(一)、台灣不是中國固有的領土

台灣是世界最大陸地與最大海洋交會點的美麗島嶼。400多年來,台灣經歷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日本與中華民國等外來殖民、威權政權長期統治後,作為一個開放的海島型移民社會,居住在台灣的人民,不分先來後到,不分血統、語言與文化差異,已形成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
台灣人民作為這塊土地的主人,有當家作主的資格,更有決定自己的命運及前途的權力。台灣人無論面對世界上任何強權勢力,維持自主獨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人權保障精神、不受他國支配統治的現狀,這是所有台灣人民共同信仰的基本價值。換言之,台灣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反過來說,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外國人員、船舶、飛機若要進入台灣,都必須中國政府同意。同時,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因此不算是「侵略」別的國家,只是對國內叛亂份子的鎮壓或掃蕩,外國當然不能干涉。就此而言,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則根據現行國際法,日本和美國都不能對台灣提供防衛方面的幫助,美國軍售台灣即明顯是干涉中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日本即使「解禁自衛權」,也不能幫助防衛台灣,美國對台灣的準防衛承諾也是矛盾的。

特別是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則戰事不屬於國際法上的戰爭,所以中國對台灣軍民的殺戮,都不適用國際法上的武裝衝突法,可以使用生物、核武、毒氣等大規模殺傷兵器。也就是說,中國可以不必遵守國際法的人道規定,沒有遵守俘虜公約的義務。由此可見,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對台灣是多麼不利的事啊!

本文將介紹各種不同的理論,說明台灣自古不屬中國,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1.中國主張「固有領土」的繆誤

目前中國一再主張台灣是「固有領土」。但至少從國際法來看,所謂「固有領土」並不被認為在「領土」以外,還具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或權利關係。儘管如此,當「固有領土」這個用語被使用時,還是含有下述的意思表示:強調該地域有史以來一直屬於某國領有,即使現在該地域被他國所占有,但某國仍然保有取回該地域的權利!

然而,就國家與領土之間的關係來看,這樣想法很有問題。因為如果是自建國以來就持續擁有且迄今還仍舊領有的地域,則或許這個所謂「固有領土」的概念還可以成立;但若一旦合法割讓給他國,就已經不再是原來領有國的領土,對於該地域就不能主張舊領有國的權利。 爾後,如果舊領有國再將該地域置於本國的管轄之下,那麼從那時起才開始在該地域重新擁有主權。

簡言之,在國家成立後採用先占以外的手段(如征服、割讓等)而新獲得的地域──如果其後再轉讓給他國則更有問題──根本不能以「固有領土」主張其領有權。再者,就一國的領土而言,無論是有史以來主權未曾變動的地域,抑或者是新取得的領土,領有國對二者的權利並沒有任何差異。因此,「固有」一詞用在關於「領土」方面,並不具有特別的法律意義。

2.中國以古書穿鑿附會

中國目前主張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證據全係以古書穿鑿附會,只要仔細閱讀即知是虛構說法。如依據《尚書》〈禹貢〉篇:「淮海惟揚州,厥貢島夷卉服,厥包橘袖云云。」等文字作為佐證推論,認為書中所謂「島夷」就是「台灣」的古代名,說台灣在四五千年前神話傳說的夏禹時代即屬於中國。事實上,遠古時代的人普遍想像於南方海上有眾多神秘島國存在,並書之於文獻,如戰國時偉大著作《山海經》,根本無法確切指出這些島是否為台灣或琉球。

其次,中國又說《漢書》〈地理志〉記載:「江南卑濕,丈夫多夭,會稽(指浙江)海外有東鯷人,分為二十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中國據此推論所謂「東鯷」應指台灣。《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吳國黃龍二年(西元二三○年)春正月,遣將軍衛溫諸葛直,以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州。亶州在海中,所在絕遠卒不得至。但得夷洲數千人而還。」,在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的情況下,即胡亂推論認為所謂亶州即瓊州島(今日之海南島),而夷洲即為台灣。其實它們有可能只是中國浙江外海的島嶼而已。

同時,中國喜歡引用中國隋煬帝曾派兵來台,證明中國早已「經略台灣」。但觀其《隋書》〈東夷列傳〉原文是說:「流求國居海中,……流求不從,拒逆官軍……掠一人而返…取其布甲而還…(隋軍)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等侵略行徑。中國學者企圖以此事證明台灣自古屬於中國,卻適得其反,因為若是台灣屬中國,何須侵略?何須擄人掠貨而回?為何之後就斷絕了?更何況既然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流求國怎麼這時又是指台灣呢?

3.明帝國否認台灣是其領土

1623年荷蘭人第二度佔領已隸屬明帝國的澎湖,引發明荷之戰,不分勝負,最後雙方議和。在和約中,明帝國表示荷蘭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大員(今台南安平),明政府沒有異議。荷蘭人因此於一六二四年退出澎湖,進入今天台南的安平,建立台灣史上第一個統治政權。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則所謂「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之說,純屬無稽。

1662年據守廈門、金門的鄭成功,準備攻佔台灣,驅逐荷蘭人。《鄭成功傳》先說:「台自破荒,不載版圖」,其後行前發表文告說:「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指的是廈門、金門等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可見在鄭成功心目中,台灣是一個沒有接受中國政權統轄的「不服之區」,是屬「海外」,不是中國的領土。鄭經也說:「東寧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不相涉。」,採取同樣的看法。

1683年8月,清帝國消滅台灣的東寧政權後,卻躊躇八個月才決定將台灣併入版圖。原來清廷內部還在考慮台灣要不要併入版圖,而有台灣「棄留之爭」。《清聖祖實錄選輯》記載康熙皇帝原先主張棄台:「台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響(向)化,…」;「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之廣。」,如果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應該立刻「光復國土」才是,不會嫌東嫌西猶豫不決。康熙替我們證明「台灣自古就不是中國領土」。

由此可見,現在中國官方、學界再三陳述「台灣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種講法絕非史實,台灣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才首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台灣並不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同時,大清帝國是在成立數十年後才取得台灣的領土權,台灣並非其建國時的原始領土。由此可知,台灣也不是大清帝國的固有領土。

4.台灣自古獨立於中國之外

這樣的證據所在多有,中國官方與民間古籍都一再指出台灣自古以來不是中國領土。事實上,連清國皇帝都證明此點,清世宗(雍正)即位詔書曰:「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指康熙)神武達屆,拓入版圖」。還有,福建通志(台灣府):「台灣古未隸版圖」(同治7年);台灣府志:「台灣孤懸海外,歷漢唐宋元所未傳聞,古未隸版圖」;重修台灣府志:「閩之海外有台灣,自開闢以來,不通中國」;在『台海見聞錄』裡,董天工說:「台灣去福州1,260里,古荒服地,未隸中國」(乾隆18年);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台灣知府沈起元也說:「夫台灣片土,自開闢以來,幾千萬年無入版圖。」(雍正年間),類似的記載頗多。

有些中國古籍認為台灣以前存在自己的國家,如『台海見聞錄』裡,毛大周說:「台灣古毘舍耶國,近以我朝德威遠播始入版籍。」(乾隆18年);大清一統志記載:「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閩浙總督覺羅滿保說:「台灣原屬海外,民番雜處,習俗異宜。」(雍正3年); 連橫在『台灣通史』也說:「台灣固東番之地。」等等。毘舍耶國、東番都是國家名稱,某個角度證明台灣古早以來即成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主權國家。

甚至某些中國古籍還認為台灣屬於日本。如明史:「台灣自古屬日本」、大清一統志:「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等。台灣從前是否屬於日本尚待考察,不過明清的官方文獻有不少都做如此記載。此說不管正確與否,上面資料至少有一點是無誤的,那就是雍正所說的「台灣自古不屬中國」。

事實上,在葡萄牙人發現「Ilha Formosa──美麗之島」、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競相爭奪殖民臺灣,甚至到鄭成功在臺灣樹立獨立王國之後,中國人都未曾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

5.大清帝國不是中國

台灣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但大清帝國並不是中國。

「中國」一詞最早出現於《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只是一個文化概念的地理名詞而已,範圍並固定,主要僅是指中原文化的地區。華夏諸國分別將南北東西四境諸民稱為蠻、夷、戎、狄而自稱為「中國」。孔子說:「入中國則中國之,入夷狄則夷狄之」。

「中國」一詞之出現與應用雖約有近3000年之漫長歷史,但事實上它僅是一個最初由地域觀念衍生而來,又帶有文化本位的一個歷史符號。從夏、商、周起一直至清末,王朝遞嬗,政權更替,幾不可勝數,卻從來沒有一個王朝或政權曾以「中國」作為正式國名。

直至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成立,「中國」這一稱謂首次具有現代法律上的意義,是為中華民國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以來,在國際上的主流認知中,「中國」逐漸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實際的語言操作中,「中國」一詞依然具有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

綜言之,「中國」正式作為國名,始於1912年中華民國之建立。國際上通稱Republic of China,簡稱China。至此,「中國」一詞才成為具有近代國家概念的正式名稱,他國之人遂逐漸耳熟能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際上通稱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仍簡稱為「中國」。所以大清帝國不是中國,而中國於1912年建立時,台灣還是日本的領土,不是中國的領土。就此而言,台灣從來沒有成為過中國的領土。

接著,我們再回顧一下台灣獨立與國際社會的關係。

1.中國曾經贊成台灣獨立

其實,包括孫文、蔣介石、毛澤東等在內的中國菁英都贊成過台灣獨立,而且是從中國獨立自主、東亞和平與世界人類自決的理想出發的。1925年,孫中山臨死前曾表示他希望台灣與高麗能夠各自設立自己的國會及自治政府,同時也希望中國能夠獲得完全的獨立。孫文從未主張中國收回台灣,他相信中國不必收回朝鮮、台灣也照樣可以獲得完全的獨立自主,絲毫無損於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1926年1月13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將台灣的「民族革命」和越南、朝鮮、菲律賓的民族革命相提並論,表示中國國民黨支持台灣民族獨立。1938年4月1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發表演說,贊同孫中山希望高麗、台灣獨立有助於鞏固中華民國的說法,並認為如此方可奠定東亞的和平。

不但中國國民黨長期支持台灣獨立,中國共產黨也是如此。1928年7月中共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決議案;1928年7月中共中央的『中央通告』第54號;1934年1月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1935年8月1日中共的『八一宣言』;193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個決議案;1936年7月16日毛澤東與史諾(Edgar Snow)的會談;1938年10月毛澤東在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報告(『論新階段』);1941年6月周恩來的『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1945年4月23日至6月12日的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等文獻中,多次鼓勵朝鮮、台灣等爭取獨立,在其列舉中國獨立統一後所必須收復的領土清單中從不曾包括台灣。

2.各國實踐狀況

不僅如此,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各國在實踐上亦持續臺灣法律地位未定的立場。如美國除於1950年發表前述的「台灣中立化宣言」外,當其於1954年與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締結共同防禦條約時,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更重申:「臺灣的國際地位未定,但應在適當的時機決定。」 。1955年2月3日,英國外相艾登在下院發表聲明指出:「臺灣與中國本土不同,其法律地位不明確、未決定,並未納入中國主權,是一種特殊地位」 。事實上,英國在1950年1月5日即承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但是對臺灣主權卻仍採取未定論的立場。澳洲、加拿大等國政府亦曾表明類似的主張。法國甚至一再重申其未參加開羅會議,故該聲明不能對法國課予義務,其內容對法國不具國際法效力 。由此可知,臺灣地位未定論為國際社會的主要國家所接受。

即使在其後各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不再承認實際控制台灣的中華民國時,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主權的主張,甚至以各種方式否定其對臺灣的主權。

世界各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時,關於「台灣歸屬問題」,大致可分類為以下幾種:

(a)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此方式為雙方建立外交關係時,於發佈的共同公報中完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因此,對於中國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主張,這些國家並未表明任何態度。
(b)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共同公報中表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對方則對此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主張表示「知曉」之意。採取此種方式的國家,其用語從弱至強的順序為「留意(take note)」、「認知(acknowledge)」和「十分理解(realize)與尊重(respect)」。在此,其「知曉」的對象是指「中國的立場」,並非「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事,且未對其主張表示「支持」、「同意」及「接受」的意思。
(c)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方式是依中國主張的內容予以承認,為幾內亞等少數國家採取的方式。

若整理上述內容,可知大多數國家關於台灣歸屬問題的立場為:「台灣的法律地位」尚有檢討餘地,各國保留對中國主張妥當與否的爭議權利。如加拿大即因拒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主張,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爭論達二十個月之久,延後雙方原先預定的建交計畫。

事實上,中國要求其他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並無法律意義。首先,因為台灣並非這些國家的領土,故任何國家對於台灣的歸屬並無表示承認的立場。如果美國說夏威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絕對在國際法上有效,因為夏威夷是在美國的統治之下,美國願意夏威夷屬於中國,當然會產生國際法上的效果。但是,美國並沒有統治台灣,所以根本沒有資格主張或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相同地,所有其他並未統治台灣的國家均無權作如此主張,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決定台灣主權與領土的歸屬。

其次,中國實際上並未統治台灣,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各國與台灣的往來,包括飛機、船舶、投資、貿易、旅遊、簽證等,依國際法都必須事先得到中國北京政權的許可,但在實際上是沒有台灣治理當局的許可即無法進入台灣,中國的簽證絲毫不生效力。就此而言,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等於必須斷絕與台灣的一切往來,但這在現實上完全做不到。因此,世界各國根本無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此外,若中國真的擁有對台灣的領土權,則中國與他國締結邦交時,即無要求承認其為中國領土之必要。如日本與他國締結邦交時,無須要求他國承認九州為日本領土之一部分,即是同樣的道理。因此,中國的做法反而凸顯台灣並非其領土的事實,也等於是強迫各國承認其併吞台灣的野心,世界各國當然沒有必要加以附和。縱使有某個國家承認北京的主張,此點亦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

然則,日本在1952年於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臺灣主權之後,台灣是否因而成為無主地?中華民國可否依先占理論取得臺灣主權?首先,依據當時簽署舊金山和約各國的見解,並無任何一國主張臺灣為無主地。其次,中華民國政府是否為有權行使先占之國際法主體尚有爭議,且中華民國在1952年以後亦從未提出先佔的主張,故中華民國依先占取得臺灣主權之說法不能成立。

如上所述,世界各國並無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權利,台灣的歸屬只有居住於台灣的台灣人民才有決定的權利,中國等其他外國對此絕無決定的權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南極地域另有條約規定之外,地球上已不可能存在無主地,任何土地必定屬於某一國家,而只有中國不斷主張對台灣的領土主權,甚至某些國際組織已將台灣記載為中國的一省,卻不見現今台灣治理當局提出任何抗議。以往因蔣氏政權的軍事獨裁統治,台灣人民無法自由地行使自決權,但目前台灣已相當程度民主化,具備以行使自決權決定領土歸屬的政治條件,但卻安於中華民國的體制。因此,台灣如不儘早建立及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長此以往,將面臨各國誤認「台灣人民事實上默認成為中國的一部分」的結果,這是台灣人民必須深切注意的地方。

[後續: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二)]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中國 主權 台灣 國際法 獨立 領土
2014-09-29 哈囉

Post navigation

刻劃時代記憶的《軍中樂園》 → ← 颱風菜價

2 thoughts on “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一)”

  1. Pingback: 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 (三) | 新公民議會
  2. Pingback: 台灣應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 | 新公民議會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在全球法制中呈現高度多樣化,各司法領域依其文化脈絡、倫理判準、家族制度與生殖醫療發展程度,形成不同監管模式。本文以比較法視角,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並與台灣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出的代理孕母法案進行制度性比較,旨在釐清各模式之政策考量及其可能對台灣生殖法制的啟示。 一、加拿大模式:反商業化與「利他型」框架 加拿大聯邦法採取明確的 非商業代理孕母(altruistic surrogacy) 模式,禁止支付超過必要費用補償代理孕母,也嚴格禁止代理仲介營利。其立法目的在於避免脆弱女性因經濟壓力進入市場化的生殖勞動關係。親權確認須經法院程序,以確保代理孕母、委託父母與胎兒的權益均受到平衡保護。 此模式反映加拿大對「身體自主」及「生殖非商品化」的倫理重視,也形成全球無償代理孕母的重要參考。 二、澳洲模式:州分管制與強調倫理審查 澳洲多數州亦採 無償代理孕母模式,並強化倫理審查程序,包括心理評估、關係背景調查以及法院核准機制。部分州要求代理孕母與委託方具有既存社會關係,目的在降低剝削風險並確保代理行為基於互信與非市場性交換。 整體而言,澳洲制度介於加拿大與歐陸保守模式之間,兼具「無償原則」與「強化監管」兩項核心。 三、美國加州模式:市場化、契約保障與明確親權制度 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被視為全球最為成熟的 商業化代理孕母(commercial surrogacy) 模式。其特徵包括: 允許代理孕母取得報酬; 允許仲介機構營利並提供完整服務; 以契約法保障代理母、委託父母與醫療端之權利義務; 採「出生前命令」(pre-birth order)直接確認委託父母親權。 加州模式的核心理念在於 契約自由與司法保障,其高程度市場化與法制完整度,使其成為跨國代理孕母常見目的地。 四、台灣陳昭姿法案:介於無償與有限補償之間的本土化模式 陳昭姿立委版本之代理孕母法案呈現混合型設計,兼具國際無償模式與台灣本土倫理考量,具有以下特徵: 非商業化,但允許必要補償:制度定位接近加拿大與澳洲,但較後者彈性。 以醫療機構為核心監管單位:強調倫理審查、身心評估,以及對代理母健康保護。 禁止利益交換與商業仲介:旨在阻絕市場化鏈結。 親權確認採法律程序審查:並未採加州式的完全契約化模式。 保障代理孕母自主權:包括健康風險中止權、免受強迫或不當壓力等。 […]

「絕對決心行動」成功的關鍵

2026初始,美軍在川普總統的授權下,於1/3對委內瑞拉發動「絕對決心行動」(Operation Absolute Resolve)的軍事攻擊,美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軍事行動,將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Maduro)與其妻小活捉送往美國,針對美軍一連串、迅速的軍事行動,成功的背後不離三個關鍵。 第一:情報蒐集完整 任何一場軍事行動成功與否,事前充分的情報蒐集相當重要,戰略情報(Strategic Intelligence)成為各國平時主要的分析方向。根據外媒報導,美國總統川普於去年8月開始要求中情局(CIA)進行情報蒐集,透過無人機的監控,包括馬杜洛本人的作息、建物本身的布局、委國的軍力部署等,在情蒐與線民(五千萬美元賞金)的布置下,美軍預先為一場軍事行動進行完美鋪陳。 第二:優勢兵力與電戰壓制 在實際的作戰行動中,此次的任務由美國特種部隊、海空軍進行攻擊、逮捕。美軍全數投入約1.5萬名部隊進行作戰行動,兵力派遣包括11艘軍艦(福特號航艦)、F-35B戰機、B-1B戰略轟炸機、B-52戰略轟炸機、EA-18G咆哮者電戰機、MQ-9B死神無人機、P-8海神定翼反潛機、AC-130電戰機、F-18E/F超級大黃蜂戰機等約150架軍機對委國發動遠距打擊/電戰壓制。 在實際的逮捕、攻擊行動中,美軍派遣精銳的三角洲特種部隊(Delta Force)進行逮捕、攻堅行動,同時以第160特種作戰航空團操作的MH-60M直升機、MH-47F等特種直升機進行地面交火,在作戰的過程中,雖然美軍特種作戰直升機並無遭到擊落,但機身仍舊免不了小口徑武器的攻擊,所幸直升機皆配有一定程度的裝甲防護,最終依然能夠平安飛離戰區。 第三:中國、俄羅斯製的裝備未發揮效果 雖然委內瑞拉配備中製的JA-27A反匿蹤雷達、俄製的S-300防空飛彈,但美軍透過精準打擊、低空突襲、空中電戰/干擾壓制等作為,幾乎將委內瑞拉軍方所有的優勢一掃而空,加上委國的武器系統尚未整合,面臨美軍的強勢進攻,將整個軍事作戰行動時間做有效控制(2小時39分),最終美軍取得輝煌戰果。 結論 實際上,從美軍此次的軍事行動來論,美軍依然在傳統的三軍作戰享有絕對優勢,雖然委內瑞拉向中共、俄羅斯採購軍事裝備,但不可否認的,經過實戰的驗證,中俄的武器性能仍就無法在戰場享有絕對優勢,美軍的裝備再次獲得戰場驗證,我軍長期向美方採購裝備,採購的不僅是一份國家安全,更是以美國為首的軍武體系下的保障。 經過此次的軍事行動,未來美製裝備將持續在國際軍武市場享有優勢,這也是大國競爭下重要的一環。 作者:宋磊

是好事一樁、抑或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淺議近期各縣市與直轄市「免費營養午餐」蔚然成風

從台北市長蔣萬安在6日的市政會議中,率先宣佈「為直接減輕家長每年上萬元的經濟支出,台北市國中小營養午餐將全面免費」開始,在整個「中華民國.台灣」的6個直轄市,以及台閩2個虛級化省轄下的3省轄市13縣之間,「營養午餐免費」的事案,在短短幾天內蔚然成風,直到9日禮拜五本週上班日結束為止,只剩新北直轄市、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還沒有跟進加入這波風潮,對這些地方首長,形成相當程度的壓力。 在這波風潮中,地方首長們是如何對處的? —在去年藍白2黨挾立院過半多數席次,強行通過2黨版財劃法,卻沒有連帶調整地方制度法等配套法制、以使中央與地方在財權與相對應事權的分配更合理,使得以台北市為首的多個藍營執政縣市及直轄市,每年能夠向中央多挖走超過4千億元統籌分配款,卻不用承擔更多事權的情況下,對於預期能夠從藍白新版財劃法得益的那些縣市及直轄市,特別是那些在今年多合一地方選舉面臨連任壓力,或者2任任滿後有意窺伺總統大位的地方首長來說,只要有人開第一槍,這些首長也就很樂意跟上腳步。 —對於在充滿藍白政治算計的新版財劃法中,不僅並沒有因此得利,反而統籌分配款還因此停滯不前、甚至有所減損的縣市及直轄市而言,不是只能像台南市般勉強跟上,就是像嘉義縣或屏東縣般還在斟酌評估;至於新北直轄市及嘉義省轄市,大概是因為現任首長沒有連任壓力、臨時要跟上會排擠其他財源等緣故,所以雖然是藍營執政縣市,至今為止卻沒有立刻跟上。 —然而,在跟上蔣萬安腳步的藍營縣市及直轄市首長中,卻有一些人,像是台語所說的「贏賭也要贏話」、或者中文「得了便宜還賣乖」般,在有足夠財源及資源能夠跟進的情況下,卻還要向中央喊話,要中央承擔起統籌全台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化的責務與預算,令有識者為其嘴臉感到憤怒不已。 以2024年2月1日新一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就職,與其後藍白2黨正式聯手、佔據立法院過半席次,並據此無視「中華民國台灣」自1980年代後期開始,直到這之前為止的30幾年間,所累積出的憲政規範、憲政慣例、法制與法治,乃至於一般民眾對這一整套制度,經由習慣其如常運作所形成的各種確信,開啟其一系列有組織、有規模的政治暴舉: —就職後、直到2025年區域藍委罷免投票前,藍白2黨如同脫韁野馬般一路暴進,在以國會改革為名、破壞權力分立的大肆自我擴權失敗後,又染指憲訴、財劃及選罷3法得逞,得逞後復以其一貫黑箱、無視適正立法程序與充分審議等原則的手法,將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弄到連他們自己也算不出刪減與凍結金額,最後只能照樣送出、讓行政院收拾爛攤的程度,因此使台灣社會一部分民眾,點燃起大壩免的怒火; —等到大罷免因為主事者從主訴求、號召對象到具體操作的種種不得法,加以中國黨政當局透過抖音等社群媒體,輔以傳統電子及平面媒體,針對藍白2黨的支持者,展開新的宣傳攻勢,而全盤鎩羽以後,藍白2黨一方面對於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法案,採取相對低調、緩緩推進,但隨時都能夠加速立法的態勢;另一方面則以202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8年1兆2500億特別國防預算,作為遲滯作戰的主戰場,直到1月10日為止,2大預算均仍未經立院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不僅影響向美國採購重大軍事裝備的應有進度,更已開始波及生育津貼與TPASS月票等計畫。 而藍白版新修財劃法的偏狹、錢權與事權未能更加有效對應,乃至於部份縣市及直轄市政府,錢多到能夠讓轄境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但另外一些卻還要為之仔細考慮,這一連串的事態發展,放到以上的大架構後,應該獲得什麼樣的評價,脈絡也就更加清晰。 簡單地講,財劃法、統籌分配款與免費營養午餐的這一整套事案,是藍白2黨在抓準相當比例選民「不管怎麼樣,就是想要從政府手中多獲得一些所謂的福利,不拿白不拿」的心態後,在有統籌分配款新制財源作為後盾的依峙下,集「掏空中央政府、降低賴清德總統與其中央政府施政能力與績效」、「以公共預算與投部份選民所好的政策,作為向選民變相政策買票的工具」、「欠缺長遠規劃能力與意願,只想用短期能夠讓人有感的政策,來製造看似有話題性的所謂政績」於一,所打出的一張充滿短期政治算計的牌。 更直接地講,中華民國台灣藍營執政的縣市及直轄市,就跟好逸惡勞的懶人一樣,以「能撈就撈、能推就推,不要擔負太多責任」為其施政心法的圭臬,他們會為多拿到統籌分配款而欣喜,卻不願意承擔相對應的事權調整後,因此所生的新責任,但多拿到的統籌分配款,還是要想辦法用完,以免年底預算結餘必須繳庫、次年該預算科目金額還會遭到削減,於是,做了以後能夠讓首長、各層公務員及藍白核心支持層選民,皆大歡喜的免費營養午餐政策,也就成為這些藍營地方首長的優先選項。 固然免費營養午餐有學童學子健康,以及降低家長負擔、甚至間接降低生育心理障礙等等的大義名分,反對者很難去直接挑戰這些面向,但地方治理的公共資源,到底應該如何分配與運用,才能夠更加合理,能否藉由長遠規劃,一方面興利除弊、另一方面為後來者打下更進一步發展的基礎,卻也是有識者不能不考慮的重大問題,只是這樣的考慮,在中華民國台灣社會的公共事務與其思考,淺碟化、娛樂化、情緒化與聲量化等惡的趨勢,一時間都還難以逆轉的情況下,有多少人能夠穿透浮躁與雜音靜心思考,筆者卻也沒有多少能夠樂觀以對的理由。 作者:吳哲文

[轉] 黃國昌下台前的爛攤子

強化國防是台灣的國家利益,不是任何政黨的利益。 這幾天,台灣民眾黨在黃國昌主席的帶領下,針對軍購拋出了各種含沙射影的指控。 對於不熟悉議事程序、也不了解特別條例、特別預算審查的民眾來說,這些話確實充滿誘惑。 但歸根究底,其實都只是操作「資訊落差」用來包裝的話術而已。 從黃主席訪美到民眾黨上下的口徑一致,還有海量的網軍出動,我想來想去,可能的目的只有一個:幫台灣民眾黨找一個台階下。 如果把他前後的說法攤開來看,大概就可以證實這個猜測了。 _ 首先,為什麼民眾黨需要找台階下? 因為他們其實很清楚,把法案卡在程序委員會,從來就不是監督,而是跟著中國國民黨,幫中共杯葛軍購,削弱台灣的防衛能力。 國民黨的選擇已經很明確,寧願與台灣的主流民意唱反調,也不打算退讓,就是要卡軍購。 問題來了:已經七度配合中國國民黨卡案的台灣民眾黨,真的要繼續這樣下去,傷害台灣的國家利益嗎? 於是,為了證明「我們跟國民黨不一樣」,為了合理化之前的蓄意卡案,民眾黨想出的辦法就是:快閃訪美,然後對外宣稱,自己是「在和美方充分討論後,才改變想法」。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_ 「美方被蒙在鼓裡」、「他們不知道特別預算為什麼在國會被擋」、「他們也不清楚台灣要買什麼武器,所以我要親自去說明民眾黨的立場」。 這是黃國昌一開始的說法。 但這樣的說法,未免太小看美國,也太小看 AIT 了。 AIT 定期都會和各政黨領袖交流,從互動、言談之間,我很清楚他們非常了解台灣政治的眉角,畢竟這是他們的工作。 至於軍購案就更不用說了。 買武器可不是買菜,要買一種武器必須從作戰計畫一路推進才能形成採購計畫,沒有台美之間的緊密合作,根本買不到。 過去七十幾年來,無論台灣由誰執政,美方不只是世界上極少數願意賣武器給台灣的賣家,更是台灣最堅實的戰略夥伴。 這一點,從 AIT 多次發表正式聲明支持軍購案,就已經非常清楚。 _ 黃國昌返台後,新增的論述是: 「1.25 […]

Recent Posts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之比較法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與台灣

代理孕母制度在全球法制中呈現高度多樣化,各司法領域依其文化脈絡、倫理判準、家族制度與生殖醫療發展程度,形成不同監管模式。本文以比較法視角,分析加拿大、澳洲、美國加州的代理孕母制度,並與台灣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出的代理孕母法案進行制度性比較,旨在釐清各模式之政策考量及其可能對台灣生殖法制的啟示。 一、加拿大模式:反商業化與「利他型」框架 加拿大聯邦法採取明確的 [...]

More Info
「絕對決心行動」成功的關鍵

「絕對決心行動」成功的關鍵

2026初始,美軍在川普總統的授權下,於1/3對委內瑞拉發動「絕對決心行動」(Operation Absolute Resolve)的軍事攻擊,美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軍事行動,將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Maduro)與其妻小活捉送往美國,針對美軍一連串、迅速的軍事行動,成功的背後不離三個關鍵。 第一:情報蒐集完整 [...]

More Info
是好事一樁、抑或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淺議近期各縣市與直轄市「免費營養午餐」蔚然成風

是好事一樁、抑或地方治理失能的縮影?—淺議近期各縣市與直轄市「免費營養午餐」蔚然成風

從台北市長蔣萬安在6日的市政會議中,率先宣佈「為直接減輕家長每年上萬元的經濟支出,台北市國中小營養午餐將全面免費」開始,在整個「中華民國.台灣」的6個直轄市,以及台閩2個虛級化省轄下的3省轄市13縣之間,「營養午餐免費」的事案,在短短幾天內蔚然成風,直到9日禮拜五本週上班日結束為止,只剩新北直轄市、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還沒有跟進加入這波風潮,對這些地方首長,形成相當程度的壓力。 [...]

More Info
[轉] 黃國昌下台前的爛攤子

[轉] 黃國昌下台前的爛攤子

強化國防是台灣的國家利益,不是任何政黨的利益。 這幾天,台灣民眾黨在黃國昌主席的帶領下,針對軍購拋出了各種含沙射影的指控。 對於不熟悉議事程序、也不了解特別條例、特別預算審查的民眾來說,這些話確實充滿誘惑。 但歸根究底,其實都只是操作「資訊落差」用來包裝的話術而已。 從黃主席訪美到民眾黨上下的口徑一致,還有海量的網軍出動,我想來想去,可能的目的只有一個:幫台灣民眾黨找一個台階下。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