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臺灣社會現況下,無論是教材或考題,在敘述實例時,都應該考慮如何反映出勞動意識,好讓大家能感受到:我們的政府,真的希望下一代能夠受到更好的勞動教育、有更好的勞動環境。
幾家歡樂幾家愁的大學學測又落幕了,每一次的作文題目,或者有爭議的答案,都是大家關心的焦點所在,因為那直接影響了考生分數。有趣的是,我們在學測考題之中可以看到勞資關係的相關敘述,儘管勞資關係和分數高低沒有直接關係,但由於近來勞動政策的一再修改與熱烈討論,勞資關係如何反映在考題之中,應該值得我們關注。
首先是社會科:
電視新聞報導,某公司員工們在手機通訊軟體中取名為「員工專屬,老闆不要看」的公司員工群組聊天室裡,集體發洩工作上的不滿。幾位員工忍不住以難聽字眼辱罵老闆,老闆知道後,憤而告上法院。幾位罵人的員工,都被法院依照公然侮辱罪判刑。小明跟小玉看了新聞後,有以下之討論,請問哪一個觀念正確?
(A)基於刑罰一般預防理論,辱罵者被判刑能讓罵人的員工們反省其行為不當。
(B)基於刑罰特別預防理論,辱罵者被判刑能達到嚇阻罵人員工們再犯的效果。
(C)基於罪刑法定主義,法條未載明聊天室辱罵行為有罪,員工不服可再上訴。
(D)基於刑法應報理論,辱罵者已得到應有的刑罰,老闆不可再請求民事賠償。
這一題目是立基於真實事件,在此案例中,勞資之間顯然有不小的摩擦。儘管文中沒有提供細節,但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員工恐怕對勞動條件頗有不滿,所以才會在網路上辱駡老闆。所謂「小明跟小玉的討論」,亦即四個選項的內容,重點是放在法條與刑罰的關係之上。
不過,題目強調員工所受到的刑罰,似乎忽略了老闆可能有一定的責任,甚至隱隱反映出員工就算有所不滿,也不應該在網路上討論。當然,也許有人會說,勞資關係僅是題材而已,重點在於法條,所以不用刻意去放大檢視。然而,若僅是要測驗考生對於法條的熟悉程度,常見的餐廳與消費者之爭議應該更為恰當。並且,我們其實也可以找到老闆辱駡員工而被判刑的例子,把兩種例子都放在題目當中,是不是更加平衡報導呢?
更重要的是,考題也是教育的一部分。民進黨政府所言的「工時彈性」、「勞資自由協商」之所以被批判,正是因為勞資雙方從來就不是平衡的天秤,資方顯然有著各式各樣的籌碼可以去逼迫勞工,而勞工的最大本錢,就是團結合作來檢視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如果不侷限於題目本身,而考量經常發生的勞資摩擦,員工固然不應該侮辱老闆,但老闆是不是也有義務改善勞動條件,而不只是拿法條來打壓勞工呢?
勞資協商要能真正良好運作,而非流於一時的口號,首先必須要讓社會大眾,特別是預備踏入職場的年輕人,知道自己具有哪些權益,知道權益受損時要如何求助。勞動意識顯然是需要宣傳的,勞資摩擦要如何恰當處理,相關資訊也應該廣為流通。學測考題無疑起到了一個示範的作用,尤其是,考生將來大部份都會是員工身份。
相較之下,數學科的老闆似乎好多了:
某公司規定員工可在一星期(七天)當中選擇兩天休假。若甲、乙兩人隨機選澤休假日且兩人的選擇互不相關,試問一星期當中發生兩人在同一天休假的機率為何?
不被要求加班或凹工時就不錯了,一個星期自由選擇兩天休假,算是還不錯的條件了吧?
必須聲明,筆者並非忽視出題者的用心,更無意扭曲其良善意圖,勞資關係當然是恰當題材。只是在臺灣社會現況下,無論是教材或考題,在敘述實例時,都應該考慮如何反映出勞動意識,好讓大家能感受到:我們的政府,真的希望下一代能夠受到更好的勞動教育、有更好的勞動環境。
作者 / 企鵝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