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在保留銅像之際,把《愛與重生: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內所收錄的「傷痕歷史」與銅像之間做共同的呈現,也許能達到「促進歷史、人權教育」,也才有機會實踐「卸除威權崇拜的意味」。
12月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未來將在行政院下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負責五大任務,其中包含「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中正紀念堂」的存廢與轉型是「清除威權象徵」中最具指標性的工作。另一方面,稍早,立法院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她不可能一面推動國家人權博物館,以國家高度面對威權統治時期人權受害歷史,又以中正紀念堂繼續追思威權統治者,這對她而言等於是「人格分裂」。蔣中正作為白色恐怖時期的最高領導人,當然要為那段國家迫害人權的歷史負最大責任,更何況,已經出土的政治檔案,顯示當時的政治案件,都必須由蔣中正做最後定奪,在不少案例中,他更是違反法令擅自變更原判決的刑期(如15年的徒刑,批示改為死刑),蔣中正要為白色恐怖的悲劇負責,是毫無疑義的。
除了中正紀念堂之外,促轉條例通過後,外界也關心散佈全台各地的「蔣公銅像」要如何處理?雖然欠缺精確的統計,但「兩蔣文化園區」所在地的桃園市,市內的「蔣公銅像」可能是全台之冠,理由在於園區內設有「慈湖紀念雕塑公園」,陳列各地而來的「蔣公銅像」,數量超過200座。促轉條例雖規定由促轉會來決定「威權象徵」的處理方式,但地方首長的態度也很重要。2015年,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決定拆除14所國中小學內的「蔣公銅像」,以「落實轉型正義,並讓銅像爭議走入歷史」,這些被拆除的銅像當時就由「慈湖紀念雕塑公園」接收。而立院通過促轉條例後,關於銅像問題,桃園市政府表示「兩蔣雕塑公園於設置時,已卸除威權崇拜的意味」,而兩蔣文化園區,基於歷史文化及觀光價值,保留原名稱。關於「兩蔣雕塑公園」的部分,桃園市府不提還好,提了反而自打嘴巴,在官方版的「桃園觀光導覽網」,上頭是這樣介紹「慈湖紀念雕塑公園」:
大溪慈湖紀念雕塑公園就位於慈湖停車場旁,園區內擺放了由全國各地捐贈而來的蔣公銅像供遊客參觀,也讓各地的遊客能夠緬懷蔣公過去的豐功偉業。
「讓各地的遊客能夠緬懷蔣公過去的豐功偉業」這一句當然是「威權崇拜」的同義詞。但無論官網上有沒有這一句介紹詞,長期以來「兩蔣文化園區」或是「慈湖紀念雕塑公園」都是桃園市政府推動「觀光發展」的強打品牌,就像過去中正紀念堂把蔣中正做成Q版公仔拿來販售一樣,因此,市府會說出基於「觀光價值」而要保留「兩蔣文化園區」就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在鄭文燦市長把「蔣公銅像」作為「觀光財」的同時,市府文化局卻也針對桃園地區的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進行口述訪談,出版四大冊《愛與重生: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第1集是吳志揚任內)。白色恐怖時期,桃園地區的政治受難者高達400位以上,若把家屬也算入,人數破千,被槍斃者涵蓋學生、農民、原住民、教師、公務員、民意代表等各階層領域人士,可說是白色恐怖的「重災區」。鄭市長在《愛與重生》第2集的序言中說,那段歷史雖然已經過去,但「歷史真相仍要查明,責任歸屬也要追究」,「唯有找出真相,才能讓族群和解;也唯有釐清責任,才能讓彼此團結」。而在第4集的序中,鄭市長說:
我們要知道,在桃園這個我們共同的家鄉,曾有多少民主前輩,他們獨自忍受多少的苦痛,只是要讓我們後輩能享有民主的豐碩果實。我們能不珍惜他們的傷痕歷史,以及經驗教訓嗎?
鄭市長努力推動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的口述歷史,要將他們的「傷痕歷史」給記錄下來,這對轉型正義的工作來說是相當值得肯定的,但一方面要大家看見「底層人民恆久的傷痛」(《愛與重生》第3集序言標題),另一方面卻將造成「底層人民」「恆久傷痛」的蔣中正(銅像)作為「觀光財」,向國內及國際的觀光客宣傳「蔣公的豐功偉業」,套句鄭麗君部長的話,鄭文燦市長,你不會「人格分裂」嗎?
不論是兩蔣文化園區還是「慈湖紀念雕塑公園」內眾多的「蔣公銅像」,未來的去留都需要在「去除緬懷威權」與「促進歷史、人權教育」的角度來思考,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像現在這樣單純以「觀光財」的思維來決定。筆者建議鄭文燦市長,若你真想保留這些銅像,或許在保留銅像之際,把《愛與重生:桃園市人權歷史口述文集》內所收錄的「傷痕歷史」與銅像之間做共同的呈現,也許能達到「促進歷史、人權教育」,也才有機會實踐「卸除威權崇拜的意味」,市長,你也才能免於「人格分裂」。
作者 / 陳昱齊